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林萬億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跳转至: 导航搜索

林萬億

圖片來自自由時報

中華民國行政院政務委員

現任
就任日期 2016年5月20日
行政院院長 林全 賴清德 蘇貞昌
任期 2006年5月-2007年5月20日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臺北縣政府副縣長

任期 1999年3月-2002年2月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 1952年(65歲) 中華民國台灣省臺北縣泰山鄉
政黨 民主進步黨

學 歷

經 歷

  •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講師(1982年8月-1990年7月)
  •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1990年8月-1994年7月)
  •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1994年8月-2002年7月)
  •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兼系主任(1996年8月-1999年2月)
  • 英國布理斯托大學訪問教授(1996年9月-1997年1月)
  • 臺灣公共電視台董事(1998年9月-1999年1月)
  • 臺北縣副縣長(1999年3月-2002年2月)
  •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2002年8月-)
  • 行政院政務委員(首次)(2006年5月-2007年5月20日)
  • 新台灣國策智庫顧問(-2016年4月)
  • 行政院政務委員(再次)(2016年5月20日-)

林萬億生於(1952年-),臺灣知名社會工作學者,新北市泰山區佃農子弟,現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同年亦出掌中華民國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首任副召集人兼執行長,也身兼民主進步黨勞動政策小組召集人。於2012年總統大選蔡英文團隊起草《十年政綱》的「教育篇」。林萬億畢業於臺大、取得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社會福利博士,曾任臺大社會系系主任、臺北縣副縣長等職,被視為蘇貞昌人馬。

早年經歷

林萬億的雙親要養眾多孩子,生活困頓。排行第三的林萬億因小學成績優異,在老師的鼓勵下,其父母親同意讓林萬億繼續升學。放榜後,林萬億放棄離家太遠的第四志願松山中學,再去考上臺北市立初商夜間部。晚上上課,白天則幫忙父母務農。升上高商後,才轉為就謮日間部。大學聯考落榜後,林萬億到裝潢公司擔任工人,偶爾也做點貨算帳等工作。

林萬億之後入伍,兩年後退伍後重考大學,錄取台灣大學社會系社會工作組。大學畢業後,考上社會研究所,同時因高考及格分發至僑委會工作(日後辭去該工作,致力攻讀研究所)。

碩士畢業後,林萬億擔任臺灣大學社會學系講師。2年後,考上公費留學,藉著兩年留學公費、獎學金以及半工半讀賺到的錢,於美國加州柏克萊大學留學4年,並取得社會福利學博士學位。

參與政治

  • 1990年,林萬億學成歸國,在報刊上提倡台灣應該走向北歐民主福利國家的方向,認為政府應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當時還少有人提倡社會福利政策。林萬億也參與制定殘障福利法、修正老人福利法以及社會救助法等。
  • 國大代表選舉時,林萬億幫助民進黨草擬福利政策,建議將社會權列入憲法,但當時並未成功推行。日後民進黨邀請林萬億參與草擬福利國家政策,內容包括國民年金、社會住宅、健康保險以及扶助弱勢。
  • 1997年蘇貞昌競選臺北縣長(今新北市長),林萬億協助蘇擬定政見,並設計「在地人的好所在,外地人的新故鄉」等選舉標語。
  • 1998年林萬億參加行政院舉辦的一場研討會,建議政府重視老人福利問題,獲時任行政院副院長的劉兆玄注意。同年政府推行老人長期照顧宣導計畫,但隔年便因政黨輪替而終止。
  • 1999年,臺北縣長蘇貞昌商請林萬億擔任副縣長,林萬億遂放棄臺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兼系主任的教職,協助蘇貞昌治理臺北縣。在副縣長任期內,臺北縣政府興建或整頓鶯歌陶瓷博物館、漁人碼頭、十三行博物館、金瓜石黃金博物館等公共建設,同時北縣的衛生安全設備及社會福利制度亦有所發展。
  • 2001年副縣長任期屆滿。
  • 2006年,林萬億應行政院長蘇貞昌之邀,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任期內規劃及推動「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訂定「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並率先實施「弱勢家庭脫困方案」(1957福利關懷專線電話方案)。此外,在林萬億任內,身心障礙權益保護法、緊急醫療法、精神衛生法等法案也有進展。林萬億在2006至2007年任內也參與國民年金制度的推動。行政院於2007年5月1日將勞保老年給付條例修正案送立法院審議,林萬億卸任後,立法院通過相關法案,正式確立國民年金制, 並於2009年開始實施。
  • 2016年5月20日起擔任林全內閣的行政院政務委員,並於同年年出任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執行長兼首任副召集人。

爭議

  • 林萬億與妻子分居多年,但林妻不願離婚。2011年8月6日《蘋果日報》報導林萬億於七夕和小他30歲的女助理沈詩涵被分居的妻子周淑美抓到報警控告通姦,也得到新北市警方證實。
  • 師生戀屬嚴重違反教學倫理。皆違反教師法第14條(舊)行為不檢,有辱師道。可予以解聘,然台大社會系以此為私人行為為由,未啓動行政處分。
  • 2016年6月8日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召開年金改革辦公室成立記者會,林萬億掛保證指出,明年(2017年)5月19日晚間12點以前沒有完成他就辭職負責。
  • 遲至端午節(2017年5月30日)前,林副召集人仍未辭職負責。
  • 最近林萬億說,所有人在這塊土地上都是一樣的生活條件,不管他過去做什麼,退休後生活水準應該一致,若有差異對待,是不公平的。

學歷

經歷

  •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講師(1982年8月-1990年7月)
  •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1990年8月-1994年7月)
  •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1994年8月-2002年7月)
  •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兼系主任(1996年8月-1999年2月)
  • 英國布理斯托大學訪問教授(1996年9月-1997年1月)
  • 臺灣公共電視台董事(1998年9月-1999年1月)
  • 臺北縣副縣長(1999年3月-2002年2月)
  •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2002年8月-)
  • 行政院政務委員(首次)(2006年5月-2007年5月20日)
  • 新台灣國策智庫顧問(-2016年4月)
  • 行政院政務委員(再次)(2016年5月20日-)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