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经营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森林管理是林业的一个分支,涉及总体行政,法律,经济和社会,以及科学和技术方面,例如造林,保护和森林监管。这包括木材, 美学,娱乐,城市价值,水,野生动植物,内陆和近岸渔业,木材产品,植物遗传资源和其他森林资源价值的管理。管理目标可以是保护,利用或两者兼具。技术方面包括木材提取,不同物种的种植和重新种植,修整和维护穿过森林的道路和小路以及防止火灾。
定义
森林经营类型是森林经理学的一个重要变量,贯穿与森林经营全过程,对森林质量与效果起著重要引导与规范作用。其基本含义:在林种区内将地域上不相连、经营目的、林学特征、经营利用措施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立地条件相近的小班组织起来,目的是因地制宜的开展森林经营工作,提高森林经营集约程度。
森林可以供水,减轻气候变化,为野生生物提供栖息地,其中包括许多对可持续粮食生产必不可少的授粉媒介,提供木材和薪材,作为包括食品和药品在内的非木材林产品的来源,并有助于农村生计。该系统的工作受自然环境(气候,地形,土壤等)以及人类活动的影响。人类在森林中的行动构成了森林管理。
公众意识
至今公众对包括森林管理在内的自然资源政策的认识已有所提高。对森林管理的公众关注已从为经济发展而开采木材转变为保持森林提供的一系列生态系统服务的流动,包括为野生生物提供栖息地,保护生物多样性,流域管理和机会对于娱乐的结合。这也可以导致人们对专业人员为森林的自然保护和生态服务所做的工作有更多的了解。电视节目“斧头侠”(Ax Men)反映了保护出于生态和经济可持续的原因的重要性。
开发了许多工具,例如遥感,GIS和摄影测量建模,以改善森林资源和管理计划。自1953年以来,由于可持续的森林管理,美国的立木量增加了90%。鸟类,哺乳动物,两栖动物和其他野生动植物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受到森林管理策略和类型的影响。
规划
社会经济发展和自然条件千差万别,森林类型复杂多样,演替阶段各不相同,森林资源数量、质量差别较大,经营重点也不尽一致。加之经营类型(作业级)源于法正林理论,是以永续利用为基础的,森林经理课程关于森林经营类型组织难以兼顾各地的实际,只能进行较多的文字的论述,各地必须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才具有可操作性,经营类型的组织要结合当地森林资源实际及经营单位的经营水平来组织,不能照搬,也不能凭空想像。
在发达社会中,为了实现被认为是可取的目标,往往对这种管理进行了精心设计和计划。一些森林已经并且设法获得了传统的森林产品,例如薪柴,纸纤维和木材,而对其他产品和服务却丝毫没有考虑。然而,由于环境意识的提高,多种用途森林的管理变得越来越普遍。
管理强度
森林管理的强度各不相同,既有自然休假,也有高强度的造林干预措施。通常提高森林管理的强度,以达到经济标准(木材产量增加,非木材林产品,生态系统服务)或生态标准(物种恢复,稀有物种培育,固碳)。欧洲的大多数森林都有管理计划。另一方面,非洲的森林管理计划不到25%,南美的森林管理计划不到20%。在所有地区,受管理的森林计划面积都在增加–从2000年以来,全球森林面积增加了2.33亿公顷,到2020年达到20.5亿公顷。
经营条件
组织经营类型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作为经营单位,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改变;作为技术措施,要通俗易懂,有操作性;同时要能够引导森林经营不断走向集约化。要同时具备“经营单位属性”,“技术属性”,“操作属性”,“引导属性”。针对目前大部分单位组织经营类型的几种方法,分析了利弊利弊,结合经验与思考,谈一下感受。[1]
类型
森林多效益主导利用模式——分类经营:以纽西兰、澳大利亚、法国等为代表。该经营模式是以国家森林分类的尺度,对全国的森林进行宏观的战略性经营管理。纽西兰和澳大利亚大力发展人工林,进行集约经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兼顾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挥;同时注重保护和发展天然林,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其经济效益。法国则是采取将国有林划分为三大模块的经营模式:木材培育林、公益森林和多功能森林。中国大陆实行的分类经营,是将森林分为商品林与公益林的“二分法”。
近自然经营
森林多效益一体化经营模式——近自然经营:德国是主推森林三大效益一体化模式的代表国家,强调生态造林,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大力开展乡土树种造林。其近自然林要求混交、持续、与环境相适应,造林密度因地制宜;目标树经营是其主要特征,围绕目标树提高经营作业效益;严格控制采伐量,不超过生长量的70%,皆伐作业面积不能大于2公顷,带宽不能大于50米,带长不能大于600米;要求伐后及时更新,在天然更新不足的情况下,采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或人工更新。[2]
影片
参考资料
- ↑ 森林经营类型组织研究壹读
- ↑ 森林经营:现代主流模式与已开发国家的实践每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