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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水务局,组织编制重点农田水利和小型水利工程基建项目可行性报告,参与审查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江河及滩涂的综合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我市水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市水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主要江河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有关水务项目初步设计。
(三)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依法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负责水务工程的水文工作。
(四)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主管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五)负责组织市城区供水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水务行业的特许经营管理,依法监管供水企业的资质和组织核算相关的水价格;负责市城区供水水质的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市区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建设、管理以及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六)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七)负责水务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查处涉水违法案件和违规行为,调解和仲裁水事纠纷。
(八)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协调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负责河道、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九)组织编制重点农田水利和小型水利工程基建项目可行性报告,参与审查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十)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江河及滩涂的综合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
(十一)指导农村水务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排涝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工作,主管农村水电、农村电气化和机电排灌工作。
(十二)管理、监督水利工程(含以水利为主、兼顾发电的水电工程,下同);参与建设和管理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指导水利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全市水务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水务系统的科技工作,组织水务系统职工的业务培训。
(十四)承担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十五)管理属下单位。
(十六)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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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潮州市水务局: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潮州市政府网, 2017-05-18
- ↑ 潮州市水务局主要职责,潮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9-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