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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水務局,組織編制重點農田水利和小型水利工程基建項目可行性報告,參與審查大中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負責江河及灘涂的綜合治理和開發;負責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督[1]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水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我市水務管理工作的規範性文件,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全市水務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主要江河綜合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權限審批有關水務項目初步設計。
(三)統一管理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依法實施取水許可制度,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依法徵收水資源費;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負責水務工程的水文工作。
(四)貫徹執行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主管和監督全市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
(五)負責組織市城區供水管網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水務行業的特許經營管理,依法監管供水企業的資質和組織核算相關的水價格;負責市城區供水水質的監管工作;負責組織市區污水處理廠的規劃、建設、管理以及污水處理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六)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訂水資源保護規劃並實施監督管理;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江河水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七)負責水務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依法依規查處涉水違法案件和違規行為,調解和仲裁水事糾紛。
(八)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負責全市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組織協調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負責河道、水工程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的審批工作。
(九)組織編制重點農田水利和小型水利工程基建項目可行性報告,參與審查大中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
(十)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負責江河及灘涂的綜合治理和開發;負責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督。
(十一)指導農村水務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排水排澇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水能資源開發工作,主管農村水電、農村電氣化和機電排灌工作。
(十二)管理、監督水利工程(含以水利為主、兼顧發電的水電工程,下同);參與建設和管理指導大中型水利工程,指導水利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全市水務信息化建設的組織協調和水務系統的科技工作,組織水務系統職工的業務培訓。
(十四)承擔市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承擔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十五)管理屬下單位。
(十六)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2]。
視頻
潮州市水務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潮州市水務局:關於調整局領導工作分工的通知,潮州市政府網, 2017-05-18
- ↑ 潮州市水務局主要職責,潮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2019-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