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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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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国化工爆炸案
图片来自ltn

福国化工爆炸案,是一起发生在2001年5月18日台湾新竹县湖口乡新竹工业区内的化学工厂爆炸意外。该起事件是新竹工业区于1978年设立以来最严重的一起爆炸意外,并造成1人死亡及112人受伤。

事件经过

2001年5月18日下午1时25分,福国化工厂内发生爆炸并起火燃烧,由于爆炸威力强大,导致化工厂周围方圆1公里内,包括兆赫、和鑫光电、晶扬等40多家的工厂及商家玻璃均被爆炸所产生之冲击波震碎。并于第一次爆炸后半个小时内,再连续发生五次气爆。这次爆炸也使得福国化工厂邻近的两间工厂发生火灾

发生爆炸当下,位于同工业区内工业技术研究院环境与安全卫生技术发展中心的人员闻讯后即立刻赶到爆炸现场,并协助通报新竹县政府环保局。新竹县消防局则在爆炸发生不久后,随即接获报案,并立即派出20多辆消防车和消防人员于10分钟内抵达爆炸现场开始抢救,当时,到场的消防人员主要针对福国化工厂靠文化路一旁的锅炉及紧邻的普利司通公司喷洒泡沫及水柱灌救。

时任行政院长张俊雄在得知爆炸事件后,便立刻致电给时任新竹县长林光华全力抢救,并指示环保署、消防署卫生署等单位派员到爆炸现场以协助救灾与处理。行政院方面,也指派政务委员陈锦煌前往爆炸现场了解事发状况。下午1时50分,新竹县长林光华进驻到爆炸现场进行救灾指挥调度。

由于化工厂爆炸时,所产生的气体是有致风险的丙烯腈,因此新竹县政府紧急通告爆炸现场附近的学校、工厂进行疏散或紧闭门窗。

然而,因爆炸现场温度过高,消防人员无法轻易靠近现场,因此新竹县消防局长林祥钦,立即请求新竹市消防局、新竹科学园区紧急应变小组、联华电子紧急应变小组、台北县桃园县苗栗县等地的消防队伍支援救灾。下午2时26分,联华电子消防队抵达爆炸现场开始协助救灾。

下午2时50分,经过多组消防队伍的抢救后,爆炸现场火势已获得初步控制,消防人员准备进入到工厂内扑灭剩馀火势,在场的工研院环安中心人员评估认为消防人员防护装备不足,因此立即建议新竹县环保局长必须监控爆炸现场周界的有毒气体浓度。环安中心也派出监测小组到场协助。下午2时56分,内政部消防署向工研院环安中心询问有关丙烯腈紧急应变之指南资料。

由于工厂内温度仍非常高,因此当时消防人员在穿上毒化物A级防护衣及防护面罩后,轮流进入火场内持续灌救,而新竹科学园区紧急应变小组所派来的消防队利用酒精及泡沫等方式协助灭火。火势约在当日下午5时才全面控制住。

下午4时2分,火势完全扑灭,在场消防人员开始进行爆炸现场的清理作业。

当日傍晚福国化工负责人何永雄出面致歉,并强调针对这次的爆炸事件,会依情理法予以赔偿。爆炸后时任内政部张博雅环保署郝龙斌、消防署长赵钢经济部林信义劳检所人员等人也都陆续抵达现场了解状况。

5月19日上午10时,福国化工厂爆炸现场传出火苗复燃的状况,已烧毁的厂房建筑内冒出白色浓烟,消防人员紧急戴上防护面罩进入厂区灌救,所幸五分钟内火势就完全扑灭。

人员伤亡

福国化工厂爆炸事件中,共造成一名当日在普利司通公司操作该公司焚化炉菲律宾籍劳工死亡,另有4人重伤,共计有112人受伤。爆炸后的下午1时40分,第一批6名伤患送抵新竹县东元综合医院进行治疗。下午3时19分,受伤民众陆续送往东元医院、省立新竹医院以及桃园县中坜市的医院急救,另有两名重伤的福国化工员工送至林口长庚医院救治,稍晚再将一名全身百分之90烧伤的福国化工员工也送至林口长庚医院治疗。

事件调查

福国化工厂爆炸后前往支援的工研院化灾处理博士叶德惠判定,该起爆炸之起因是化工厂内的六吨反应槽引发。福国化工厂六吨反应槽生产课长兼工业安全和防灾业务的胡志胜表示,爆炸前在办公室即闻到化学原料的气味,并发现反应槽的温度非常高,虽立即灌水降温,然而反应槽温度始终降不下来,因此他随即向厂区内大喊要同仁立刻离开厂房,这时厂房内的警铃已全面响起,约20秒后,反应槽便发生爆炸。

当时在厂内的工作人员表示该座反应槽平常的温度都维持在摄氏65度左右。然而发生爆炸当天的下午1时20分左右,反应槽的温度却突然飙升突破摄氏85度,工厂内的警报响起后三分钟内,工作人员便全部撤出厂房,接著就发生爆炸。

新竹县消防局火灾调查课长吕和树及技士沈克霖于火势扑灭后进入到火场内调查爆炸原因。初步勘验确定气爆点是在工厂左后方的一座6吨搅拌反应槽。至于发生爆炸的原因研判,可能是反应槽产生热量在冷却过程中发生问题造成超压而爆裂,另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化学原料进入反应槽后未能顺利产出,导致超压爆裂。

爆炸后,新竹县地检署检察官也进驻到现场进行勘验,初步以人为操作疏失或是机械故障为调查重点,研判爆炸原因可能是反应槽温度异常失控所致。5月19日,新竹县地检署展开责任归属的调查工作,经过一天的侦讯,于当天晚间将负责管理反应槽,且供词避重就轻的科长胡志胜声请羁押获准,福国化工负责人何勇雄则以新台币50万元交保候传,并限制出境与住居。

5月26日,新竹县消防局完成针对福国化工爆炸事故的鉴定报告,并送交新竹地检署做为侦办参考。在消防局所提出的爆炸鉴定中指出,福国化工厂在爆炸前出现大量化学气体外泄的状况,因而引发威力强大的爆炸,整个爆炸过程前后约10分钟。

鉴定报告中表示,由于福国化工使用的都是低燃点化学原料,爆炸前反应槽溢散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并蓄积在厂房上方及附近工厂厂房上空,溢散的气体带著高温,在到达闪燃点后爆炸。不过报告中也表示有可能是接触外来的火源而引发爆炸。消防局采纳大范围气爆的观点是,爆炸的六吨反应槽上方的盖子并没有炸坏,而是遭大量化学气体冲开,表示不是槽内爆炸,而旁边的化学原料储存槽出现往内凹,以外力从中挤压,工厂邻近的受损车辆也大都出现车顶凹陷,显示压力从上方而来,多项迹象指向应为气爆造成。

最后,由于邻近普利司通公司所设置的焚化炉爆炸当天并未使用,因此鉴定报告也排除了焚化炉为引爆火源。

爆炸损失

福国化工爆炸后,单计福国化工厂的损失,估计约有8,000万元。然而,因爆炸波及范围广阔,总计新竹工业区内共有46家厂商因受到波及而停工,工业区外有数十户民宅也受到波及,另有超过50辆汽车机车损毁,总损失金额高达5亿元以上。其中,晶扬科技主张工厂内有4,000多片晶圆因爆炸受到火损而要求产险公司理赔。然而产险公司不予理赔,因此晶扬科技委托学术单位实验,证实福国化工爆炸时,厂内的晶圆片也受爆炸蒸气的影响而发生闪燃导致晶圆受损,并提告。台北地方法院采信晶扬科技的实验结果,并判决产险公司应赔偿晶扬科技新台币8,700万元。

后续影响

5月22日,湖口乡中正国中当日下午发生了30多名学生集体头昏呕吐中毒的事件,事后身体感到不舒服的学生送至东元医院救治。环保人员了解后到场勘验,并初步证实中毒原因是4天前爆炸的福国化工厂,厂内残留的有毒化学物质,因为大雨渗入地下,而这些有毒物质所散发的气体,随风吹到1公里外的中正国中,才引发这起事件。

时任新丰乡乡长李锦复于福国化工厂爆炸后表示,部分的有毒化学原料渗入到新丰溪支流茄苳溪[1] 中,导致溪中大量鱼类死亡,造成渔民的间接损失。时任新竹区渔会总干事吴俊岸也表示,茄苳溪已长期受到污染影响,而这次福国化工厂爆炸更使得溪中鱼类大量死亡,因此希望相关单位在商讨赔偿事项时,能够将因茄苳溪鱼类大量死亡而受到影响的渔民也一并纳入考量。

事件背景

福国化工厂是一间专门从事精密化学材料制造的化学工厂,厂区位在新竹工业区文化路4号,工厂内共使用甲醇丙烯酸甲酯丙烯腈丙烯酸乙酯异丙醇过氧化二苯甲酰等化学原料来生产压克力树脂介面活性剂纺织染整助剂水性接著剂等产品。

而上述中的多种化学原料,大多都相较于空气来的更重,并且具有可燃性、易挥发性闪火点低以及燃烧爆炸界限范围广等危险特性。

参考文献

  1. 茄苳溪,ty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