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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明祖福建永安县二十六都贡川人。明朝官员。

崇祯四年(1631年),罗明祖中式辛未科三甲进士。授南直隶华亭县知县,因丁忧去职。起补繁昌县,转湖广襄阳县知县。

简介

生于明万历二十八年。幼年好学。明崇祯四年(1631年)考中进士,出任华亭县(今上海市松江县)知县。按旧例,每年送给知县的“市利”达“万金”。

主要事迹

罗明祖上任后,即革除这一“旧例”,自动放弃这笔额外收入。华亭县的一些富户,或有子弟在朝廷当官,或与朝廷官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拖欠的赋税很多,而无人敢问。当时上司要求旧赋、新赋、预赋“三征并催”。罗明祖敢于从有权势的大户开始催征赋税,表面上没有人敢抗拒纳税,但暗地却对罗明祖进行诽谤攻击,阴谋把罗明祖挤走。后来,乘罗明祖因母亲去世回家守孝之际,竟串通上司,将上海县拖欠的赋税移到华亭县,又以华亭县未完成督催赋税任务为借口,下令罗明祖停发薪俸半年。待他守孝期满时,又将他调到繁昌县任知县。旋调到浙江布政司。后来又任萧山县知县。他到萧山一个月,就督工修筑江堤500丈,免除了这一带的水患灾害,深受人民拥护。不料只因未去郊外迎接一过境的上司而获咎,不久即被调离萧山,到当时的农民战争前线,任襄阳县知县。罗明祖赶到襄阳,而在那里镇压农民起义的兵部尚书总理熊文灿,竟说罗明祖没有按期限到任,给他降级处分。后来,朝廷又另派兵部尚书杨嗣昌来襄阳督师与张献忠农民军作战。杨提出要加派“剿饷”,仅襄阳一个县就分派“练饷”银六千五百四十馀两。罗明祖认为这样做无异要迫使老百姓做强盗。他概括杨嗣昌作法是“驱民为贼”。杨嗣昌对罗明祖的报告难以容忍,以罗明祖“运饷违误”为由将其撤职查办,令他在襄阳等候处理。襄阳的藩王知道罗明祖有学问,聘请他当家庭教师。罗明祖对家人说:“襄阳必败,我不能在此等死。”他向藩王辞聘不教,避到城外居住,以教家人削竹编箕为业。不久,襄阳城果然被农民军攻破,早已被罢官的罗明祖就趁机回到贡川居家,于明崇祯十六年(1643年)病逝,年仅44岁。遗有著作《纹山全集》18卷、《评书》’100卷。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