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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禮(新教漢譯)[1] [2],或聖事(天主教漢譯,拉丁語:Sacramentum),東正教與之對應的名稱是奧蹟(英語:Holy Mysteries),是基督教傳達神聖恩典的儀式。
目錄
簡介
聖禮(Sacraments),是恩寵〔天主教慣稱恩典為恩寵〕的外在記號,是基督為我們的聖化〔天主教慣稱成聖為聖化〕所設立的。(取自《天主教百科全書》)
羅馬天主教教會教導說,雖然神不需要有外在記號(聖禮)而賜人恩寵,祂也選擇要藉著可見的象徵而賜人恩寵。既然神這樣做,人若不利用這個上帝提供的辦法,以獲得聖化,就是愚蠢了。
羅馬天主教會說,有資格作為聖禮,它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1)外在的,就是,明顯能察覺的聖化恩寵的記號;(2)授予聖化恩寵;(3)透過上帝的組織,或者更準確地說,來自神人耶穌基督。因此,聖禮不僅僅是一個象徵,而實際上能向人賦予神聖的恩典。
羅馬天主教會、東正教、東方正統教會、東方亞述教會、信義宗、聖公宗及循道宗成員認為聖事不僅僅是象徵記號,而是天主使用這些被正確執行的聖事作為對忠實信徒傳播恩典的工具。西方基督教傳統定義聖事為傳遞內在精神恩典的外在標記。
500年前馬丁路德(1517年)的選擇的影響到現今仍在。
到現在為此,新教仍然是只有2種聖禮:洗禮與聖餐。而所持的理據與路德的相同,也是出於兩種原則:
他以此去反對傳統又缺乏聖經根據的禮儀是絕對合理的。詳見馬丁路德聖禮觀。
名詞解釋
聖禮,為基督教中對所謂「聖事」的稱謂,而「聖事」就是基督教中主要的宗教儀式,認為是當年耶穌在世上所定立者,故凡領受者就可得著上帝的恩寵。
在早期發展出來的天主教與東正教之中,其「聖事」共有七種,即洗禮、堅振、告解、聖體、終傅、祝聖和婚配。
但新教一般只保留了「洗禮」和「聖餐」兩種聖禮。
傳統定義
傳統定義的聖事共有7件,包括:
- 洗禮(又稱浸禮,Baptism)目的是為了洗去原罪
- 堅信禮(又稱聖膏,Chrismation/ Confirmation)將聖神完全賜予受禮者
- 聖餐(又稱聖體,Eucharist,值得注意的是,天主教會通常稱為聖體聖事),當信徒領受聖餐時,他們乃是直接領受耶穌的身體及血
- 神職授任禮(又稱按立,Ordination,天主教會通常稱為聖秩)能消除許多罪過,使人執行聖職,仍然能夠將天父賜予的恩寵普及其他信徒
- 懺悔禮(即告解,Confession/Penance)指向神父表白、實行身負要受禮者所做的善公或者祈禱
- 病者塗油(又稱膏油禮,Anointing of the Sick)可以消除各種可以寬恕的和致命的罪過。
- 婚禮(Matrimony/sacramental marriage)指男女雙方結合所行之禮,神父亦為見證。
這些聖事多數從使徒時期就被使用,但婚姻聖禮直到中世紀才被承認。
聖禮通常由神職人員對接收者執行。執行程序通常有有形的和無形的兩部分組成。無形的部分由聖靈送達,有形的部分包括按手禮(Laying on of Hands)和使用被神聖化的水、油、麵包和酒;或公眾儀式(譬如婚禮和懺悔) 。
顯而易見地,基督教會和派別就聖事的個數以及運行方式產生分歧。但一般都同意聖事是由耶穌設立這一點。
不同教派對的定義和執行
天主教的聖事與禮儀
天主教觀點:「有形的標記賦予無形的恩寵,七件聖事皆由基督親自建立」。按拉丁禮天主教會的習慣,普遍只給嬰兒及幼童施行洗禮,待日後兒童達到理智年齡,方會領受聖體及堅振聖事。至於次序方面:
- 模式一
- 聖洗聖事
- 長時期的教理講授
- 修和聖事
- 堅振聖事
- 聖體聖事
- 模式二
- 聖洗聖事
- 長時期的教理講授
- 修和聖事
- 聖體聖事
- 堅振聖事
初期教會要求來自外教的皈依者至少三年慕道期,而且三年慕道期並非代表必能入教,個別人士需更長的慕道期;而現行的成年望教者,則須經過為期約一年至年半慕道期的皈依過程。在慕道初期,望教者需參加公開禮儀「收錄禮」,向信友和教會表達願意學習基督信仰,並由神父或執事在其額上劃上十字聖號,並向他們各人頒授新舊約聖經或福音或十字架,皈依者的身份由「望教者」正式被收錄為「慕道者」。在慕道的後期,慕道者一方可以申請入教,若獲堂區主任司鐸(本堂神父)批准,按現行普遍做法是:慕道者會在入教前接受一次甄選禮(將「慕道者」的身份轉為「候洗者」)、三次考核禮(其中一次為主教主持),最後候洗者會在聖週六:復活慶典夜間禮儀(又稱:復活守夜禮儀)依次序領受三件入門聖事(聖洗、堅振、聖體),加入教會,成為新教友。入教後,他們仍要經過釋奧期,由慕道班導師帶領新教友適應入教後的信仰生活;
過往,成年慕道者完成慕道班後,會在本堂神父安排的任何日子(不一定是復活節前夕)領洗兼初領聖體,然後再上堅振班,最後再由主教或主教授權之司鐸為其施放堅振。此外在聖事之外,天主教亦有設立聖儀作為日常給予祝福用。
入門聖事
- 聖洗聖事:透過聖洗,領聖事者獲罪過的赦免、加入教會,成為基督的活肢體。形式方面,有灑水、也有全浸。經文方面,(相對於東方禮而言)使用第一人稱的「授受式」經文。
- 堅振聖事:透過堅振,領聖事者領受聖神的恩惠,信仰獲得深化,並獲得力量為基督作見證。按天主教拉丁禮的傳統,一般而言,已領洗而達理智年齡的教友均可領受堅振聖事。主教是堅振聖事的通常施行者,但在教區主教特別准許的情況下,個別司鐸亦可有效地施行堅振。
- 聖體聖事(亦稱共融聖事):在彌撒舉行中,麥麵餅和葡萄酒被轉變成耶穌基督聖體的血。信徒藉著領受聖體聖血,與主基督合成一體,並體現在祂教會內的親密共融。
治療的聖事
服務的聖事
- 聖秩聖事(亦稱神品聖事):首先,天主教的聖職人員分為主教、神父(司祭∕司鐸)和執事。只有已領洗的男教友才有機會領受聖秩聖事。禮儀是由主禮的主教(偕同襄禮的主教)以祈禱和覆手禮,呼求聖神祝聖(按立)領聖秩者為聖職人員(包括:主教、神父和執事)。之後,主禮的主教會為新的聖職者傅上聖油。值得一提的是,祝聖主教或司鐸禮儀是為領聖秩者授予公務司祭職;而祝聖執事禮儀則為沒有為領聖秩者授予公務司祭職,而是繼續保留因聖洗授予的普通司祭職,他們是特別被揀選去服務及履行愛德工作。
而執事分為兩種,一種是終身執事,即一般他們永為執事,不會升神父;另一種是「過渡性質」的執事,他們通常在約一年後晉鐸,執事職務是準備一個人成為神父,作為晉鐸前的最後培育。
東正教的奧蹟
東正教觀點:「有形的標記賦予無形的恩寵,七件聖事皆由基督親自建立」。
- 聖洗:要求全身浸入三次,分別是奉聖父、聖子和聖神之名。和堅振一併進行,並由司祭施行,司祭會從主教接過聖油。堅振的意思是賜下聖靈。聖奧秘經文使用第三人稱方式,因為正教認為真正舉行聖事的是基督。基督為一切儀軌之主,神職人員只是踐基督之位,誦經行儀,以成就聖奧秘之外行,並非取基督而代之。故此正教不但不使用天主教所用的第一人稱的「授受式」經文,同時也認為以此種經文舉行聖事,按照正教的標準是不如法的。因為神職人員本身無權力施予奧秘。決不會使用EGO TE BAPTIZO的格式來舉行聖浸奧秘。倘有人如此舉行,也因為不如法如儀而不生效,因為其所行之禮與教會公禮不相應。
- 傅聖膏:東正教不稱為堅振(Confirmation),而是聖膏(Chrismation),Chrism即指聖油。
- 事奉聖禮:在東正教,事奉聖禮喻為聖事中的聖事。
- 悔改禮,在東正教看來是為離教者悔改歸回施行的。不過現在,在領聖餐之前,祭司或長老也會為犯大罪的人行告解禮。
- 聖秩
- 婚禮,東正教不認為這僅僅是合約,而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奧秘的合一,這合一倣傚基督與教會的合一。在場的不只主教或長老,整個神的子民透過他們而在場。
- 傅聖油
此外,還有其他祝福及祈禱禮儀:修士修女發願、祝福家園、殯葬禮儀。
新教的聖禮
新教普遍僅承認聖餐禮和聖洗禮,兩件聖禮都是由基督所建立的,其他禮儀則不是聖禮。聖禮看法則依各教派而有所不同。
但新教亦會有這些禮儀:
聖公會的聖事與聖禮
意義:「恩典、救贖行動、上帝的臨在、上帝在這聖事中與我們相遇或聯合」。
聖公會認為聖洗禮和聖餐禮(Eucharist)是兩項在福音中由基督親自建立的聖事。另一方面,亦按需要舉行堅振禮、修和禮、婚禮、傅油禮和聖職按立禮五件由教會建立的聖禮。
信義宗教會的聖事與禮儀
僅承認聖餐禮和洗禮兩件聖禮,因為這是基督所建立的,其他禮儀則不是聖禮。在聖禮時,上主是臨在的。
兩種原則:
(1)是由耶穌基督親自設立的。
(2)是讓信徒藉著這看得見的禮儀去明白、了解上帝那看不見的恩典。
其餘的新教聖禮
僅承認聖餐禮和洗禮兩件聖禮由基督建立,其他禮儀則不是聖禮。聖禮只為象徵無形的恩典,無實效。
參考文獻
- ↑ 聖禮,教育百科
- ↑ 天主教的七個聖禮是否合聖經?,為真道爭辯﹕護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