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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伟(1718年-1796年),字以行,号勉亭,广东三水人,清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胡建伟为乾隆三年(1738年)举人,乾隆四年(1739年)己未科进士。选授直隶无极县知县,历任直隶正定、福建福鼎及永定知县。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署闽县兼福州粮捕处。次年升澎湖通判,任内倡建文石书院,制订学规,此外还编辑有《澎湖纪略》十二卷[1]。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奉令接替李本楠担任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该官职品等则为正五品,专司负责北台湾台湾原住民事务与汉人开垦番地之业务。
参考文献
- ↑ 李镇岩 (2008年1月). 《台湾的书院》. 远足文化. pp. 167页. ISBN 978-986-6731-02-0.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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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思振 |
台湾府粮捕海防通判(澎湖通判)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上任 |
继任: 张可传 |
前任: 李本楠 |
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上任 |
继任: 严文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