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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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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格蘭英語低地蘇格蘭語:Scotland,/ˈskɒt.lənd/Template:Lang-gd)是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下屬的構成國之一[2][3][4],位於大不列顛島北部,英格蘭之北,被大西洋環繞包圍,東部濱臨北海,西南濱臨北海海峽愛爾蘭海,由約790多個島嶼組成。[5]格子花紋風笛音樂、畜牧業威士忌而聞名。雖然外交、軍事、金融、總體經濟政策等事務上受英國國會管轄,但蘇格蘭對於內部的立法、行政上,擁有一定程度的自治,在聯合王國內規模僅次於英格蘭

歷史

歷史上,蘇格蘭的文字記載大多源自古羅馬佔據大不列顛島時期的紀錄。當時,英格蘭威爾士羅馬帝國的一省份,稱為不列顛尼亞不列顛尼亞之北(也就是現今蘇格蘭的部分)被稱為加勒多尼亞,不被古羅馬所管轄,是皮克特人居住的地區。

公元5世紀,愛爾蘭北部的蓋爾人凱爾特人的一支)移居蘇格蘭,曾在阿蓋爾郡和比特郡地區建立達爾里阿達王國。此後向東擴張到阿瑟爾森林和厄恩河谷,向北擴張到埃爾金地區。843年達爾里阿達國王麥卡爾平兼任皮克特王國的國王,建立阿爾巴(Alba)王國,王號為肯尼思一世。此後,蘇格蘭王國歷經鄧凱爾德王朝、坎莫爾王朝、巴里奧爾王朝、英格蘭佔領、布魯斯王朝以及斯圖亞特王朝統治,至1707年與英格蘭王國合併成為聯合王國後不復存在。

2014年9月18日,就蘇格蘭是否脫離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舉行的公投被否決[6]。但2016年6月23日英國公投結果決定脫離歐盟,這嚴重衝擊蘇格蘭的利益,獨立聲浪因而再起。

政治

議會

File:Parliament of Scotland in Construction.jpg
位於愛丁堡舊城,當時仍在興建中的蘇格蘭新議會大樓

蘇格蘭與英格蘭的結合,起始於1603年,當時原本的蘇格蘭國王詹姆士六世繼位成為英格蘭國王,世稱英格蘭的詹姆士一世,並且將原本屬於他名下的蘇格蘭王國與英格蘭合併成為共主邦聯

1707年5月1日,聯合法案通過,蘇格蘭正式與英格蘭合併為一個國家,成為大不列顛王國,而合併前原本的蘇格蘭國會於3月26日時解散,與英格蘭議會合併為單一的「大不列顛國會」。蘇格蘭地區的管理工作全都移交到位於倫敦西敏市單一國會來執行,該地的權益則透過國會裡部分席次由蘇格蘭人擔當來實行,只保留一些立法方面的相關機構分開處理。

然而,並不是所有蘇格蘭民眾都能接受這樣的安排方式,舉例來說,蘇格蘭議會內的第一大黨蘇格蘭民族黨長久以來就一直將謀求蘇格蘭自英國獨立而出作為該黨的基本政策主張。

1998年,時任首相布萊爾領導的工黨政府根據1997年時通過的公民投票決議,公佈了蘇格蘭法案(Scotland Act 1998),確定恢復消失了接近三百年的蘇格蘭議會。新的蘇格蘭議會將會擁有大部分地方事務的治理權,再加上局部稅率調整空間,議會新址選擇在蘇格蘭首府、也是過去蘇格蘭王國的首都愛丁堡市區內的聖魯德(Holyrood),全新的蘇格蘭議會大樓是由出身加泰隆尼亞的已故建築師恩里克·米拉列斯(Enric Miralles)所設計,已於2004年9月時正式啟用,其前衛的造型在古色古香的愛丁堡舊城中是一大異數,也因此獲得的評價是褒貶不一落差極大。

蘇格蘭議會成立後,工黨在蘇格蘭一直與自民黨組成聯合政府維持執政地位,直至2007年,工黨以一席之差,敗予主張脫離英國獨立的蘇格蘭民族黨。由於蘇格蘭民族黨未能贏得多數,只能籌組少數派政府。2011年議會選舉,該黨取得大勝,首次成功取得議會的控制權。

蘇格蘭民族黨承諾舉行獨立公投,經英國首相大衛·卡麥隆首肯,蘇格蘭獨立公投於2014年9月18日舉行。然而獨立公投被否決。

2014年2月5日,蘇格蘭議會表決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為全球第17個通過此項法案的國家或地區。

元首

蘇格蘭的國家元首是現任的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她是蘇格蘭國王詹姆士六世(1603年起加冕為英格蘭國王詹姆士一世)的直系後裔,對於蘇格蘭王權的正統性毋庸置疑。然而,關於伊莉莎白女王的頭銜,部分蘇格蘭人的解讀卻與英格蘭人有所出入,其原因在於英格蘭女王伊莉莎白一世在位時,英格蘭與蘇格蘭尚未結合成同一個國家,因此對於蘇格蘭人而言,現任的女王是他們第一個伊莉莎白女王,因此應該以一世稱呼而非二世。然而這稱謂的爭議蘇格蘭法庭已經作出正式判決,統一使用伊莉莎白二世的稱呼。

經濟

貨幣

蘇格蘭地區使用英格蘭銀行(Bank of England)發行的英鎊(Pound Sterling),但是蘇格蘭三家銀行——蘇格蘭皇家銀行蘇格蘭銀行(Bank of Scotland)及克萊德茲代爾銀行(Clydesdale Bank)也有發行各自的貨幣,這些銀行發行的英鎊貨幣在英格蘭部分地區尚可使用,但海外絕大多數地區不接受換匯。

地理及自然史

File:Scotland slope map 50 m.png
蘇格蘭地形圖。

蘇格蘭位於大不列顛島北部,南邊為英格蘭,北、東、西三面濱臨大西洋北海愛爾蘭海。西岸高峻曲折,多峽灣;東岸沿海分布有平原。周遭有在手动语言转换规则中检测到错误奧克尼在手动语言转换规则中检测到错误三個群島以及馬爾島艾拉島阿倫島等島嶼。海岸線總長3,700公里,面積78,772平方公里。

蘇格蘭全境多高地,北部高地海拔在600至1000米之間。格蘭扁山脈本尼維斯山海拔1343米,為英國最高峰。山間多小型構造湖。南部高地面積較小,海拔一般不超過600米,河谷區有局部平原。中央低地為一裂谷,形成克萊德河泰河等河谷地,南北寬約50公里,土壤肥沃,豐富,為蘇格蘭人口和城鎮集中區。氣候溫濕,1月平均氣溫4℃左右,7月14℃左右。東海岸年降水量約600毫米,西海岸可達1500~2000毫米,秋季常有暴風雨暴風雪


行政區劃

今日的蘇格蘭行政區劃,全境含週遭離島共被分為32個統一管理區,於1996年4月1日起開始使用。但是,有不少蘇格蘭人還是習慣原本分為33個區(Region)的舊分法,蘇格蘭的「區」在性質上因為與英格蘭及威爾斯的「郡」(County)性質接近,因此常常被誤稱為郡,「區」的底下還有第二級的次區劃「次區」(District),這套分法是自1975年5月16日起啟用。1996年的行政區重劃除了在分區數量上有小小的不同外,最關鍵的一點在於將原本的「區」「次區」兩級制簡化為一級制。

在此之前,蘇格蘭的次區劃的確稱為郡(Administrative County,行政郡,自1889年時啟用),而在1889年之前,原本都是使用起源於中古時代的市(City),自治市(Burgh,相當於英格蘭的Borough),與牧區(Parish)這類舊行政區劃。

File:ScotlandLabelled.png
蘇格蘭行政區劃圖

32個統一管理區包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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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倫弗魯郡
  3. 西鄧巴頓郡
  4. 東鄧巴頓郡
  5. 格拉斯哥市
  6. 東倫弗魯郡
  7. 北拉納克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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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西洛錫安
  10. 愛丁堡
  11. 中洛錫安
  12. 東洛錫安
  13. 克拉克曼南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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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丹迪
  16. 安格斯
  17. 亞伯丁郡/鴨巴甸郡
  18. 亞伯丁市/鴨巴甸市
  19. 莫瑞
  20. 高地
  21. 埃利安錫爾
  22. 阿蓋爾-比特
  23. 珀斯-金羅斯
  24. 斯特靈
  25. 北艾爾郡
  26. 東艾爾郡
  27. 南艾爾郡
  28. 丹弗裡斯-加洛韋
  29. 南拉納克郡
  30. 蘇格蘭邊區
  31. 奧克尼群島(北方離島,圖中右上角)
  32. 設德蘭群島(北方離島,圖中右上角)

註:1975年實行的9個行政區(相當於「郡」)及3個島區分別為: 高地區,格蘭扁區,泰賽德區,法夫/快富區,中央區,斯特拉斯克萊德區,洛錫安區,博德斯區,鄧弗裡斯-加洛韋區,奧克尼(島區),設德蘭(島區),西部群島(島區)

主要城市

蘇格蘭境內有六個指定市(Designated City),依照人口規模大至小,依序為:

  • 格拉斯哥(Glasgow):蘇格蘭第一大港與第一大商業中心,並且是大格拉斯哥區域的中心城市[7]
  • 愛丁堡(Edinburgh):首府,是歷史上的蘇格蘭王國首都與文化古都,同時也是歐洲最大的金融中心之一[8]。在18世紀,愛丁堡成爲蘇格蘭啟蒙運動的中心,同時也是在這個時候,蘇格蘭成爲了歐洲集工業,商業的優勢地區之一。
  • 亞伯丁(Aberdeen):東北方濱北海海岸的大港,北海原油開採的基地,因此有「歐洲的石油首都」之稱[9]
  • 丹迪;zh-hk:登地(Dundee):東海岸的文化古城,建城超過800年,是蘇格蘭可以獨立自成一個行政區的都市裡面最小的一個。
  • 延文礼士(Inverness):號稱是「英國最北方的城市」。
  • 斯特灵(Stirling):位於蘇格蘭正中位置的古老要塞城市,曾經是蘇格蘭王國的首都。

Template:Largest cities of Scotland

文化

File:Bagpipe performer.jpg
蘇格蘭高地風笛。

名人

教育

大學及部分學院

參考文獻

  1. 蘇格蘭首席大臣施特金(Nicola Sturgeon)正讚頌一座風力發電廠建成。川普曾企圖阻止這座發電廠設立,因為會破壞他渡假村的視野。https://www.swissinfo.ch/chi/%E9%AB%98%E7%90%83%E5%9C%BA%E5%BC%95%E6%81%A9%E4%BB%87-%E9%A1%BE%E4%BA%BA%E6%80%A8%E5%B7%9D%E6%99%AE%E5%B0%86%E8%B5%B4%E8%8B%8F%E6%A0%BC%E5%85%B0%E6%8C%A5%E6%9D%86/44255718
  2. The Countries of the UK. Office for National Statistics. [2012-06-24]. 
  3. Countries within a country. 10 Downing Street. [2008-08-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4-16). The United Kingdom is made up of four countries: England, Scotland, Wales and Northern Ireland 
  4. ISO 3166-2 Newsletter Date: 28 November 2007 No I-9. "Changes in the list of subdivision names and code elements" (Page 11) (PDF). 國際標淮化組織 codes for the representation of names of countries and their subdivisions – Part 2: Country subdivision codes. [2008-05-31]. SCT Scotland country 
  5. Scottish Executive Resources (PDF). Scotland in Short. Scottish Executive. 2007-02-17 [2006-09-14]. 
  6. Scottish referendum: Scotland votes no to independence. BCC. 2014-09-19 (英語). 
  7. A quick guide to glasgow. Glasgow City Centre. [2012-06-20]. 
  8. Global Financial Centres Index. City of London. September 2008 [2010-06-30]. 
  9. Our City. Aberdeen City Council. [2009-12-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9-22). Aberdeen's buoyant modern economy – is fuelled by the oil industry, earning the city its epithet as 'Oil Capital of Europe'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