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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螺振文書院
圖片來自xuite

振文書院台語Tsín-Bûn-Su-īnn),是位於臺灣雲林縣西螺鎮廣福里的書院文昌廟,為雲林縣古蹟

沿革

清治嘉慶二年(1797年),西螺士紳廖澄河捐資興建文昌帝君祠,祭祀五文昌孔子倉頡先師等。早年,西螺位在偏僻地區,無設立官學,因此由民間設立書院。嘉慶十九年(1814年)間修祠後,正式成立振文書院。

《雲林縣采訪冊》卷二.西螺堡:

振文書院在街外之南。堂一、宇一,左右廊六間,嘉慶十九年,董事生員廖澄河等捐建,至光緒十七年,生員葉有聲等捐修。

1921年,書院再度整修。清治時期雲林共有龍門、奎文、修文、及振文這四書院,僅此間留下。

戰後地址為西螺鎮興農西路六號,屬廣福里。1943年時旁設懿德堂,由此鸞堂管理書院。1970年,院前興建作為祭台的謝恩壇。

1979年書院列為暫定三級古蹟後,除新建山川門,使格局成了二進式。次年,文昌帝君等神像被竊。1985年正式核定為三級古蹟

1986年,韋恩颱風時受損。 1987年7月開始整修,由漢光建築師事務所負責,為台灣在古蹟調查修復上運用伽瑪射線照相檢驗鑑定的古蹟。修建工程原本預估經費約新台幣五百五十萬元,經過追加後總共耗資九百多萬元,建立柵欄式水泥矮圍牆,移除謝恩壇、屋頂上的燕尾、翔龍和財子壽三星,書院正殿前端樹木鏟除,水泥樑柱抽換為圓木柱、日光燈改為紙燈籠。

1990年3月15日,清治嘉慶年間魁星爺、關聖帝君和侍讀童子三尊神像被竊,磁玉萱爐和雕花台座也遭挖走。

九二一地震後,縣府文化局爭取到廿萬元經費作緊急搶修,再編列九百多萬元整修。2004年1月14日,修護後重新啟用,時任立委李騰芳、鎮長謝金治、議員李佳芬、鎮代程進森、西螺青商會會長莊偉民、西螺鎮體育會理事長李明哲等到場,承包的漢光建築師事務所、三基營造公司也派員說明修復過程及特色。

活動

清治光緒年間,西螺仕紳廖學棟、廖懷臣、江香萼、王占撝、李品三等廿人有鑑於鴉片毒害,以此書院所供俸的關聖帝君孚佑帝君爐灰加上書院的井水作為戒毒之用,吸引西螺、莿桐二崙崙背等地毒癮者前來,並將煙具、鴉片置於書院中庭擇期燒毀。1906年他們在此設立「義孚社」,以農曆四月十四日佑帝君聖誕之日,來此聚會祭祀,並決定次年爐主一人及頭家四人。社員為凝聚彼此的感情,若有人有弄璋之喜,其他社員會獻燈籠一對、並做紅龜粿供奉神前,並由爐主贈予生豬肉一塊。

日治時期,西螺文人組織的詩社─菼社在此書院活動。1936年於嘉義舉行第十七次總會時,張李德和曾與會。

1963年,此書院首度舉行祭孔,並有六佾舞,其後三十多年雲林祭孔未再有六佾舞。1996年,由國立台灣藝術學院的張惠真,將其藝專所學的六佾舞訓練西螺咚咚舞蹈社的學員,在此書院祭孔時重現。

寺廟

東亞傳統宗教供奉神灵神话传说人物、历代圣贤、历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筑物,均可統稱為廟宇[1]。一般包括道觀佛寺廟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祠堂家廟,但一些聖賢的家廟亦受宗族以外的信眾參拜,故这些家庙同時事實上有著祭祀以及讓信眾祈求庇佑用的性質。道教宮觀可稱宮廟,佛教寺院可稱寺庙,尊天法祖祭祀通稱祖廟宗廟,皇家太庙明堂则合稱为廟堂

由於東亞傳統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響、習合的情況,如佛道雙修、三教合流神佛習合等,加上與民間信仰巫覡宗教合流,因此廟宇的名稱、性質多變,甚至同一間廟宇同時具備多種性質。

建築

除了一些單體式且不設前院的廟宇外,一般都有一個獨立的為入口,如神道坊(廟宇牌坊)、山門鳥居等,也代表進入廟宇結界範圍。入門之後為神道,可通往參拜之處。

廟宇主體建築稱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後來也指供奉仙真聖賢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寶殿,有些則稱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規模較大的寺廟常有多個不同的殿或堂。

有些廟宇周圍會有鎮守の森,有守護廟宇的神聖意義,也有些是作為風水林

類型與名稱

「觀」,原指宮殿的高大門,後因歷代帝王常請方士或道士夜觀星象、制定曆法於「觀」,後來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觀,也作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築物名稱,如玄妙觀白雲觀。一些規模較大的道觀會以「宮」命名,兩者又合稱「宮觀」。

民間信仰中的寺廟命名多元,傳統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為帝、后、妃或王爺級的寺廟才會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宮」命名。例如媽祖曾先後在元代清代皇帝冊封為天妃、天后,於是部分媽祖廟命名為天妃宮、天后宮;關羽被尊為協天大帝,於是一些關帝廟也命名為協天宮;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廟宇也會稱為「宮」,如香港、澳門一些由民間釋教信徒開設的觀音廟名為水月宮。今日多數神廟都稱「宮」。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為高階神明的廟宇,供奉三清的廟宇名稱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廟宇名稱包含北極殿、真武殿等。

寺廟原指「寺院」「寺」原係朝廷辦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為官廨別稱。佛教傳入中國初期,曾將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中居住,因幾個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中某某院也逐漸成為僧人居所代稱。故後世稱為寺或院,佛教僧侶修行、禮佛與居住的道場,如中國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陽白馬寺」與香港“三大古剎”之一「青山禪院」,並隨著漢傳佛教傳播影響日本朝鮮越南琉球伊斯蘭教之禮拜堂稱之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來是指結草為屋,後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專指僅有女性出家眾(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場所如新北市石碇區蓮池庵。也有一些民間釋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廟宇命名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廟宇也有命名為「庵」如福州白龍庵

」本來指位於山窟或依山崖處據險而築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師的廟宇也常命名為清水巖

「洞」係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後來在中國大陸香港台灣越南等地,因為民間釋教與民間信仰合流,而成為廟的代名詞之一。

儒教的寺廟包括祭祀孔子孔廟,以及祭祀聖賢、烈士、祖先的「」,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賢的祠又被民眾視為祈福消災的神明,遂與民間信仰結合變成民間寺廟,例如祭祀諸葛亮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廟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處,部份廟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歲代天府、奉祀池府千歲海埔池王府、奉祀張李莫府三千歲的五條港安西府、奉祀張天師天師府或廣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審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廳,作為廟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灣齋教扶乩之場所亦常稱為「堂」,例如壹善堂勸化堂。佛教道场也会使用「讲堂」作为弘法场所名称如慧日讲堂菩提講堂一貫道場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聖堂」等。

「壇」是舉行祭祀的高臺,在古代東亞常與政府祭祀相關,如天壇地壇先農壇、厲壇等,其中天壇、天公壇也成為常見祭祀玉皇上帝的廟宇名稱,如新竹天公壇臺灣首廟天壇。另外,一般私人設立的神壇也常稱「某某壇」。

“廟”可作为祭祀各神祇场所的泛称,或直接成為祭祀場所名稱,如武廟文昌廟文武廟媽祖廟王爺廟城隍庙義民廟、祭祀后羿三嵕(zōng)廟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廟稱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對於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稱為神宮,小型的神社則稱為「」,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傳統信仰中的寺廟,除了與中國相同的類型外,村社裡還有一種稱為「亭 (越南)|Đình」的寺廟,供奉村社保護神。

琉球神道的祭祀場所稱為「御嶽」,其中一些屬於寺廟形式。

參考文獻

  1. 道教宮廟組織或管理章程範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