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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太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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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14任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 |
中华民国国家安全会议首席谘询委员 |
中华民国第23任法务部部长 |
桃园市第1任副市长 |
任期 2014年12月25日-2016年5月20日 |
中华民国第4-5届立法委员 |
任期 1999年2月1日-2004年5月20日 |
个人资料 |
性别 男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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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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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早年经历
邱太三毕业自台中一中、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国发所,历任国民大会代表、立法委员、高雄市副市长、桃园市副市长、中华民国大陆委员会副主委、法务部部长、国家安全会议首席谘询委员等要职。
法务部部长
2016年4月12日,即将接任行政院院长的林全宣布人事安排时,称赞邱太三的协调、行政能力,声称未来司法改革、转型正义等挑战工作,都要借重他的能力;2016年5月20日至2018年7月15日,邱太三担任法务部长。
2017年3月24日,司法院大法官召开宪法法庭,时任法务部长邱太三代表政府就台湾同性婚姻进行辩论,其发言多所保留,遭到议题推动方大加抨击。
担任法务部部长期间,邱太三从未签准死刑执行,是继王清峰后的第2个从未执行死刑的正任法务部部长。2017年度也成为自2009年后再度未执行任何死刑的一年;对此,邱太三表示执行死刑必须慎重,目前也尚未收到最高检察署的死刑执行案件。
担任陆委会主委
离开法务部后,邱太三曾担任国安会谘询委员,之后回到校园执教,担任亚洲大学财经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2021年2月19日,蔡英文政府宣布新一波国安人事,邱太三再任公职,担任陆委会主委,原主委陈明通则转任国家安全局局长一职。
学历
经历
- 廖永来竞选县长海线竞选总干事
- 台湾平民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 立法委员洪奇昌法律顾问
- 立法委员蔡明宪法律顾问
- 新竹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
- 台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
- 台中律师公会理事
- 永信联合律师事务所所长
- 执业律师
- 国民大会(第二届)代表(1993年-1995年)
- 国民大会(第三届)代表(1996年-1999年)
- 台中县政府机要秘书(1997年-1998年)
- 立法院(第四届)委员(1999年-2002年)
- 立法院(第五届)委员(2002年-2004年5月20日)
- 立法院司法委员会召集人
- 民主进步党法务政策小组召集人
- 春雨文教基金会董事长
-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4年5月20日-2005年4月1日)
- 高雄市副市长
- 桃园市副市长
- 亚洲大学财经法律学系助理教授
- 亚洲大学财经法律学系系主任
- 亚洲大学财经法律学系副教授(2013年-至今)
- 法务部部长(2016年5月20日-2018年7月15日)
- 国家安全会议首席谘询委员(2018年7月16日-2019年4月2日)
- 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2月23日-)
争议
公职
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 ||
行政院 | ||
前任: 罗莹雪 |
法务部部长 第十四任 2016年5月20日-2018年7月15日 |
继任: 蔡清祥 |
前任: 陈明通 |
中华民国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十四任 2021年2月23日- |
现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