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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是郑州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局受市政府、河南省公安厅的双重领导。各区设公安分局,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1]。
部门职能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口、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内设处室
警令部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负责统计、机要、保密、信息文电、会务、档案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合作规划;负责协调全市公安机关与市外、境外警察机构的业务交流合作;处置110报警任务;负责协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处置突发性、暴力性事件;负责全市公安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公安科技强警规划;负责公安科技情报的收集、研究工作。
政治部
拟订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政策,指导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全市人民警察训练和训练基地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宣传和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局直机关党的建设、工青妇和老干部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公安消防、警卫现役部门机构编制和干部管理工作。
监督部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公安法制建设工作;负责劳动教养审批和行政案件复议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财务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警务保障部
拟订全市公安被装配备标准、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标准;负责编制和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经费的预决算;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市划拨公安专项经费的使用;承担警用武器装备、器材物资的配备、仓储和调运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承担机关警务保障经费的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安全保卫等事务管理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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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郑州简介 ,华语网
- ↑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是怎样的 ,律图,2020-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