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毛骑士团
金羊毛骑士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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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羊毛骑士团(Orden del Toisón de Oro),又称金羊毛勋章,是勃艮第公爵菲利普三世于1430年以英格兰嘉德骑士团为典范创立的骑士勋位。[1]
后来,金羊毛骑士团的领主权随勃艮第公国被并入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在该王朝绝嗣后,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和西班牙波旁王朝均声称对金羊毛骑士团拥有领主权,导致骑士团出现奥地利和西班牙两个分支。
起源
“好人”菲利普三世(Philip the Good)在执掌勃艮第公国的初期与英格兰关系友好,1422年更被英王亨利五世授予嘉德勋章,虽然为了不触犯本身名义上的宗主法国国王而谢绝了这一荣誉。但菲利普三世对显赫一时的嘉德骑士团仍然非常向往,认为这一套制度有效率地把领地内松散的贵族们团结起来。于是,为了使勃艮第能够面对当时动荡局势的挑战(由英、法百年战争所造成),他决心仿效并创立属于自己的骑士团。此后,菲利普三世开始向家族中的要员和密友分别都授予一条镶有宝石的金链,作为付托和信赖对方的信物。
1430年1月10日,菲利普三世藉庆祝与葡萄牙公主伊莎贝拉大婚,以圣安得鲁的名义建立金羊毛骑士团,而始创成员共有25位。与嘉德骑士团无异,菲利普三世要求成员们在宣誓中保证会守卫基督教教会和其家族,即是每位金羊毛骑士都要接受勃艮第大公作为自己的领主,并且终生不得加入其他骑士团。
和嘉德骑士团不同的是,金羊毛骑士团仅将圣安得鲁日定为其主要节日,并没有把主保圣徒绘制在骑士团的纹章上,这注定了金羊毛骑士团的宗教色彩并不浓厚。另一方面,由于菲利普三世规定金羊毛骑士团的领主必须在征询麾下骑士们之后,方可以决定是否与他国开战,可见其重视个别团员的行动宗旨,加上菲利普三世本人的权势和财富雄厚,因此金羊毛勋章很快就成为当时欧洲各个骑士团中的佼佼者。
编制
与当时欧洲大部分骑士团一样,金羊毛骑士的人数是有限制的,不能随意任命,新人要加入就只可以等待旧成员死亡等等的出缺机会。而团员名额在成立时是24人,1433年增为30人,1516年后增为50人。
金羊毛骑士团亦有召开定期的会议,成员们每隔数年就会云集在勃艮第领内的大城市一起商讨团内事务。1431年首届大会在里尔举行。会议期间,勃艮第公爵以团长身份出席,而骑士们则在他两侧列席,会议上有不同的官员主持,例如由教会高级神父出任的骑士团法官负责向团长汇报一众成员在过去数年间的行为,如果有操守失当也会加以责问;纹章官负责礼仪杂项和整饬各骑士的盾徽正确无误。而文书除了为大会的议程作记录外,还会把骑士们的日常大小事迹和在战场上的军功全部记载在案。
勋章式样
金羊毛勋章的式样是金质的绵羊状垂饰,项圈链上的“羊毛”上镶有28枚火镰,其形似大写字母“B”,代表勃艮第(Burgundy),火镰之间为燧石,正面刻有骑士团之拉丁文格言:“Pretium Laborum Non Vile”(辛劳必得收获),反面则刻有菲利普三世的名言:“Non Aliud”(不仕二主)。16世纪之后勋章往往改为镶于一条红色缎带之上。
把金羊毛选为骑士团象征物的原因,有说因为羊毛贸易正是勃艮第巨大财富的来源;另外有说是出自阿尔戈英雄追寻金羊毛的典故,希腊神话中对他们英勇忠诚的描述正符合菲利普三世对麾下骑士的要求。
分裂
菲利普三世死后,勃艮第家族的男性直系在15世纪末不幸中断。当时其子大胆者查理领导勃艮第公国的国势达到顶峰,与法王路易十一争雄并企图从法国中独立出来,可惜1477年大胆者查理在南锡战役里被雇佣兵出卖而阵亡。遗留下的庞大公国领地以及在低地得来的财富都尽归查理的独女勃艮第的玛丽继承。1493年,玛丽嫁予哈布斯堡王朝的奠基者马克西米利安一世。
1506年,他们的孙子查理继承了勃艮第公爵头衔,标志着勃艮第公国正式被并入神圣罗马帝国而不复存在,因此,金羊毛骑士团的领主权也随之由勃艮第大公,转为对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效忠。查理五世亦进一步加强骑士团的规律,金羊毛骑士一旦犯罪,必需由其他成员联合审理;除非当中最少六名成员同意,否则不能逮捕该名被控的骑士。而在审讯期间,被控者不受羁押只需接受软禁。另外,查理五世还规定只有天主教徒才可以加入金羊毛骑士团。
查理死后,金羊毛骑士团却没有按理落入其弟,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斐迪南一世手里;反而一直跟随查理之子,西班牙的费利佩二世及其子孙的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一直至到1700年卡洛斯二世去世绝嗣,西班牙波旁王朝的费利佩五世与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卡尔六世同时宣布自己拥有行使金羊毛骑士团的权利,双方都互不相让,最终唯有各自颁发勋章。而不论骑士团领主权的更迭,其勋章证书始终都是由法文撰写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