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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下》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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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下是余秋雨寫的一篇散文,出自我等不到了。

原文

   鄉下

從此,朱家門裡的兩個小姐都算是訂了婚。

她們突然變得客氣起來,分頭做着各自的事,又會天天抬眉看一眼對方在做什麼。

大小姐到平橋路虞洽卿路口的「馮秋萍女子服飾訓練班」報了名,又每月一次到「新世界」聽金陵女子大學校友的家政知識講座。她也曾要妹妹陪她去,但妹妹笑着搖搖頭。妹妹通過海姐的介紹,到冠生園設在郊區七寶的一個種植場去見習,每次回來臉上都是曬得紅撲撲的。

朱承海先生坐在餐桌的上方,喝着酒。他的妻子坐在他的正對面。他的左右兩側,應該是兩個女兒的位置,但她們都還沒有回來。朱先生看了妻子一眼,說:「兩個女兒,一個嫁給巨富,一個嫁給赤貧。這可不是我的故意。」

「還好,是阿鳳到富家,阿秀到窮家。要是倒一倒,阿秀哪能抗得住富家,阿鳳哪裡熬得住窮家?」妻子說。她所說的阿鳳,是大小姐的小名;阿秀,是二小姐的小名。

「這是命。」朱先生說。

「說來說去我還是不放心阿秀。結婚後在鄉下安家,志敬在上海,只有一個婆婆陪着。要是和婆婆脾氣不合怎麼辦?想來想去,索性我也到鄉下去吧,有個照應。」妻子說。

「你走了,我怎麼辦?」朱先生說:「我也一起回去?」

妻子沒有吱聲。

這次餐桌閒聊,幾個月後,漸漸變成了一種明確的行動。朱先生夫婦在一件件地變賣家產,最後,連房產中介都上門了。

大小姐本來一直覺得自己有點對不起妹妹,尋思着今後嫁入王家後一定要盡力接濟。但是,當她真的看到父母親都要陪着妹妹住到鄉下去時,立即產生了惶恐。

那天,大小姐終於爆發了。

也還是在餐桌上,她聽到父母親又在談回鄉的一些具體事項,便放筷子哭了起來。

她邊哭邊說:「嫁給王家也不是我定的,你們全走了,丟下我一個人在上海?我不嫁了!我不嫁了!」

二小姐也哭了。姐妹的哭是最容易傳染的,何況二小姐馬上明白這事與自己有關。

朱先生夫婦不知道怎麼來勸慰自己的這兩個女兒。朱夫人跟着擦起了眼淚。她這一擦,兩個女兒哭得更厲害了。

朱承海先生在三個女人的哭聲中兩眼發直。

他又喝了半杯茶,把臉轉向大女兒,說:「阿鳳,不是丟下你。是我實在沒錢了,在上海過不下去。到了鄉下,什麼都便宜,好過一點。」

大小姐長這麼大,從來沒聽過父親對自己講那麼坦誠的話,便把哭聲收住了,抽抽噎噎的。朱先生還在說下去:「我和你母親在鄉下,還指望你寄點錢回去呢。你不嫁,跟着我們,大家吃什麼?」

大小姐說:「我如果熬不住,一定逃婚,逃到鄉下來!」

二小姐破涕為笑,說:「如果你逃婚,王家少爺還不跟着你私奔?」

「那就把財產偷出來私奔。」大小姐也笑了。

余家托媒人余鴻文先生和馮老闆去與朱家商量結婚的日期,兩位媒人很快就帶來了回音:朱家二小姐說,長幼有序,只有在姐姐結婚半年後她才能結婚。

那天余家正好全家都在,大家聽了一起點頭,覺得二小姐說得有理。志杏突然站起來說:「那我也在哥哥結婚後半年結婚吧!」她強裝大方,卻還是紅了臉。

原來她與一個「革命同志」的關係,早在一系列生死考驗中成熟。他們的結婚方式,也會非常簡單,甚至連是不是請客吃飯也說不定。

志士也站起來了,大聲說:「那我,我也在姐姐結婚半年後結婚吧,可惜還沒有女朋友。」

大家都笑了起來。

朱家大小姐與王家少爺的結婚日期是一九四四年四月十三日。結婚儀式之隆重,震動了上海商界。

朱家二小姐與余志敬的結婚日期是一九四五年一月九日。結婚儀式在浙江省餘姚縣橋頭鄉余家村和朱家村之間舉行,兩個村子相隔半華里。

朱承海先生和夫人早幾個月就到鄉下定居了,邊收拾房舍邊為二小姐準備嫁妝。

朱家的宅第是朱承海先生的父親朱干利先生建造的,當時正是朱家的鼎盛期,造得很有氣派。一個高牆圍成的院子,大門和正廳之間有貼牆的護花長廊。此刻,二小姐正在幾個伴娘的護送下經過這條長廊,走向那頂放了好幾天的華麗花轎。

照例新娘子上轎時要哭幾聲,但二小姐哭不出來,只是微笑着到母親懷裡偎一偎,再伸出雙手摟了一下父親的雙臂。朱先生以為她會因勢跪下,忙着翻過手來握住了她的手阻止,但她並沒有跪的意思,只附耳對父親輕聲說:「等一會兒還要在余家正式拜堂。」

朱先生對女兒客氣起來:「免了,免了。」

朱夫人從旁拍了他一下:「拜堂怎麼能免?糊塗了吧?」

這時,預先雇來的兩位「哭轎嫂」突然高聲「哭」了起來。這種「哭」是帶詞的——

花轎一抬就要出門,

父親大人你真狠心。

求你再寬限一兩天,

我要與母親訴衷情……

二小姐對這種哭轎毫無思想準備,更沒想到有這樣的詞句。她覺得很對不起父親,便撩起轎窗上的花布簾,用手指點了點哭轎嫂,笑着向父親皺了皺眉。朱先生根本沒有聽到那詞句,迎到轎窗口問女兒:「還有什麼事?」

女兒擺擺手,又向母親擺了擺,放下了花布簾。

花轎抬出了花崗石的大門。經過平整的青石板鋪成的門場,越過一條「穿堂」,便到了河邊。船碼頭上有挑夫把嫁妝小心搬到船上,花轎不上船,只沿着河邊一道道纏滿藤蔓的竹籬,走上了田邊小路。

過了一座小小的老橋,便到了余家村。余志敬就在村口迎接。

在婚宴上,媒人之一的馮老闆指了指門口一桌,對朱承海先生說:「你認識那兩個後生嗎?」

朱承海先生?縫着眼看了一會兒,說:「有點眼熟,記不起來了。」

馮老闆說:「這是你女兒在上海的同學,與我搭同一條船來的。他們很多男同學都不相信你女兒真會在這麼貧困的鄉村住下來過日子,就打了賭。今天他們看了婚禮,回去報告,有一撥同學就輸了。」

正說着,便看到新娘子在新郎倌的陪同下向那兩個後生去敬酒。新郎倌走到一半突然站住,又立即快步上前,大叫一聲:「阿堅!吳阿堅!」

阿堅,就是那個鴉片館老闆的兒子,由於他媽媽吳太太的關係,早已成為志敬的好朋友。但志敬哪裡知道,他竟然是自己妻子的同學。

「志敬!」阿堅也在歡快地喊着。他怎麼也沒有想到這個引起打賭的婚禮中,新郎居然是志敬。

「算你凶,把我們班裡多數男同學的夢搗碎了。」阿堅不輕不重地砸了志敬一拳。他所說的「凶」,在上海話里的意思是厲害,而不是兇惡。

「酸去吧。」馮老闆笑着說。[1]

《信客》作者余秋雨簡介

余秋雨,1946年生,浙江餘姚人,我國當代著名藝術理論家、文化史學者、散文家。大學畢業後留校任教多年,曾任上海戲劇學院院長、教授,上海寫作學會會長。辭職後繼續從事教學和寫作。主要著作有《戲劇理論史稿》(1983年,上海文藝出版社出版)、《藝術創造工程》(1978年,上海文藝出版社出版)、《文化苦旅》(1992年,知識出版社出版)、《文明的碎片》(1994年5月第1版,春風文藝出版社出版)、《秋雨散文》(1994年,浙江文藝出版社出版)、《山居筆記》(1998年,文匯出版社出版)。1997年被授予「國家級突出貢獻專家」稱號,入載多部世界名人錄。所著散文集《文化苦旅》獲上海市出版一等獎,上海市文學藝術優秀獎,台灣聯合報讀書人最佳書獎,金石堂最具影響力的書獎。《山居筆記》獲海外華文文學最高獎──台灣聯合報讀書人最佳書獎第一名。此篇《信客》選自《文化苦旅》[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