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上層建築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上層建築
 

上層建築(Superstructure)是指建立在一定經濟基礎之上的意識形態以及相應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設施,包括政治上層建築和思想上層建築兩部分。

上層建築也是一個具有多層次結構的系統。總的來說,它由政治上層建築和思想上層建築兩大部分構成。政治上層建築是指特定社會形態中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軍隊、警察、法庭、監獄、政府機關等設施,也包括政黨、社會團體等組織。思想上層建築,通常也稱為觀念上層建築或社會意識形態,是指特定社會形態中的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藝術、宗教哲學和大部分社會科學。 [1]

中文名:上層建築

外文名:superstructure

基   礎:經濟基礎

性   質:社會意識形態,政治法律制度

包   括:政治上層建築和思想上層建築

創立者:馬克思恩格斯

提出時間:1845——1846年

簡介

上層建築也是一個具有多層次結構的系統。總的來說,它由政治上層建築和思想上層建築兩大部分構成。政治上層建築是指特定社會形態中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軍隊、警察、法庭、監獄、政府機關等設施,也包括政黨、社會團體等組織。思想上層建築,通常也稱為觀念上層建築或社會意識形態,是指特定社會形態中的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藝術、宗教、哲學和大部分社會科學。不論是政治上層建築還是思想上層建築,都是由經濟基礎決定並為經濟基礎服務的。

政治上層建築和思想上層建築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繫、相互作用。政治上層建築和思想上層建築同屬於社會意識範疇,都是社會存在的反映。因為它們都是人們根據一定社會經濟基礎的性質和發展的要求,按照一定的思想和觀念建立起來的。但政治上層建築與思想上層建築並不是完全等同的。恩格斯把政治上層建築即政治法律制度和設施稱為思想的「物質附屬物」,這種「物質附屬物」自然與純意識形態是有區別的.

政治上層建築和思想上層建築的聯繫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政治上層建築是在一定思想、觀點的指導下建立起來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政治上層建築總要與思想上層建築相適應。

第二,一定的社會意識形態也總要建立一定的與之相適應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設施,以保證自己的傳播和貫徹。

第三,政治法律制度和設施一旦建立,就成為一種既定的現實力量.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和制約着思想上層建築。從這一點來看,思想上層建築又要適應政治上層建築,服務於政治上層建築。恩格斯指出:「國家作為第一個支配人的意識形態力量」,它「一旦成了對社會的獨立力量,馬上就產生了新的意識形態」。

第四,政治上層建築和思想上層建築之間,總的來說是相互適應的,它們都是社會經濟基礎的反映。其中,思想上層建築既反映經濟基礎,又反映政治上層建築。

理論背景

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理論是馬克思恩格斯創立的。 1843年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提出不是國家決定市民社會而是市民社會決定國家的命題,這是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理論的胚芽。這裡的「市民社會」主要指現實的經濟生活。隨着馬克思對資本主義社會的研究和對資產階級古典經濟學的分析批判,在1844年他和恩格斯合著的《神聖家族》中,市民社會概念進一步具體化了,已接近於「生產關係」概念。

在1845~1846年他們合寫的標誌歷史唯物主義創立的《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形成了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概念,明確指出:市民社會「始終標誌着直接從生產和交往中發展起來的社會組織,這種社會組織在一切時代都構成國家的基礎以及任何其他的觀念的上層建築的基礎」。在這之後,馬克思依據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理論,分析了1848年資產階級革命和資本主義社會獲得的重大成果,並使這一理論得到了充實和具體化。他在1859年寫的《<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對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理論作了精闢的表述:「人們在自己生活的社會生產中發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們的意志為轉移的關係,即同他們的物質生產力的一定發展階段相適合的生產關係。

這些生產關係的總和構成社會的經濟結構,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層建築豎立其上並有一定的社會意識形式與之相適應的現實基礎。」恩格斯寫的《反杜林論》、《路德維希·費爾巴哈與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等著作,特別是在他晚年的書信中,對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理論作了進一步的豐富和發展。[2]

決定上層建築的質和量的因素

第一種觀點:主張經濟基礎是生產的人認為,社會上層建築的質的規定性和質變是受該社會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係所決定,但是在量上,則是由生產力所決定的,隨着生產力的量的變化而相應地引起上層建築的量的變化。

第二種觀點:主張經濟基礎是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係的總和的人認為,上層建築的質和量都是由生產關係決定的。

生產力對上層建築的數量起作用一定要通過生產關係。這就是說,生產力的狀況為上層建築的量在物質資料上準備了可能性,但它本身還不會造成上層建築的量。

第三種觀點:在看到生產關係、階級關係對上層建築的。規模起決定作用的同時,也要看到上層建築各部分之間的影響作用。其中尤其是政治對於上層建築的其他部分的影響比較經濟因素更直接、更迅速。[3]

與經濟基礎的關係

1、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①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產生。經濟基礎是第一性的,是上層建築的根源;上層建築是第二性的,是經濟基礎的派生物。上層建築是適應經濟基礎的需要而產生出來為經濟基礎服務的。

②經濟基礎的性質決定上層建築的性質。有什麼樣的經濟基礎,必有什麼樣的上層建築。

③經濟基礎的變化發展決定着上層建築的變化發展。上層建築變化發展的方向由經濟基礎決定,當着某種經濟基礎向上發展的時候,它的上層建築也處於前進之中;當着某種經濟基礎走向沒落的時候,它的上層建築也日漸腐朽。經濟基礎的根本質變決定全部上層建築也必然或遲或快地發生根本質變;經濟基礎的部分質變也決定上層建築要發生部分質變。

2、上層建築反作用於經濟基礎

①從服務方向上看,上層建築要保證自己的經濟基礎的發展的方向。上層建築要為自己的經濟基礎服務,幫助它形成、鞏固和發展,並排除自己的經濟基礎的對立面。

②從服務方式上看,上層建築通過對社會生活的控制來為經濟基礎服務。政治上層建築力圖把人們的行動控制在一定的秩序之內,思想上層建築通過影響人們的思想來支配人們的行為。

③從服務性質上看,上層建築反作用的性質取決於它所服務的經濟基礎的性質。當上層建築為促進生產力發展的經濟基礎即進步的經濟基礎服務時,它就促進社會的發展;當上層建築為阻礙生產力發展的經濟基礎即腐朽的經濟基礎服務時,它就阻礙社會的發展。顯然,上層建築的進步與否,歸根到底取決於它是否有利於生產力的發展。[4]

3、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矛盾運動

①上層建築是適應經濟基礎的需要建立的,但上層建築不可能絕對適應經濟基礎的需要。

②在同一社會內部,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矛盾處於量變狀態。這種矛盾要求上層建築不斷地做出調整,以適應經濟基礎的需要。

③當某種社會形態走向腐朽的時候,需要對經濟基礎進行變革。這時,上層建築同經濟基礎的變革要求就會形成尖銳的對抗。在這種情況下,惟有從根本上變革上層建築,才能解決這一矛盾。

④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矛盾不斷產生又不斷解決,推動着人類社會的發展。[5]

分類

上層建築包括政治上層建築和思想上層建築。

1、政治上層建築

政治上層建築是指人們在一定經濟基礎上建起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及建立的軍隊、警察、法庭、監獄、政府部門、黨派等國家機器和政治組織。

2、思想上層建築

思想上層建築是指適應經濟基礎的社會意識形態,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藝術、哲學、美學、宗教、文化傳媒等等。

在《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中,上層建築是建立在一定的經濟基礎之上的各種制度、設施和意識形態的總和。

表現

上層建築是一個複雜龐大的系統。它包括政治上層建築和思想上層建築。 表現在:

1、一定的制度、設施、是以一定的意識形態為指導建立起來的。

2、一定的意識形態,又總是要求建立相應的制度、設施,以獲得和憑藉一下的手段和工具,使它得到廣泛的傳播,在社會中居於統治地位,成為支配人們的強有力的精神力量。

3、一定的制度和設施,一經建立,又會反過來影響意識形態。一種新的政治上層建築的出現,將會產生新的政治、法律的社會觀點,並強烈地影響其他各種意識形態。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