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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舊址,在沿江中路193號,是民國十三年(1924年)8月15日孫中山親手創辦的中央銀行。大樓高兩層,鋼筋混凝土結構,正中大廳的外牆由花崗岩石構築,門口兩側置兩隻西式風格的石獅,步上石台階進入是營業大廳,大廳上空是橢圓形的透光棚頂藻井,沿藻井四周的樓道建有仿歐式的斯林科式柱子和羅馬式柱子,其餘外牆刷水洗石米,牆面飾以橢圓形圖案,樓頂是低矮的女兒牆,大樓外圍建有圍牆。後在大門的上端新建了一個遮雨的涼棚。現建築保存完整[1]

成立時間

民國十三年(1924年)1月,實現第一次國共合作,革命政府設在廣州。當時,金融混亂,財政困難,孫中山一面籌建黃埔軍校,一面籌設中央銀行。

同年8月15日,中央銀行宣布成立,行址在廣州市南堤前中國銀行舊址(今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的行址)。第一屆董事會成員:胡漢民廖仲愷、鄧澤如、葉恭綽、 孫科、林雲陔、 宋子文,行長宋子文。中央銀行直屬國家財政部領導,屬下分支機構先後在廣州市內設立3個兌換發行處,在省內有11個分行。

經營範圍及主要業務

中央銀行經營範圍及主要業務:發行貨幣、普通和冠有地名的兌換券,支持北伐戰爭的軍用券;改鑄民國13年版毫銀,發行民國17年版銀毫;各種貨幣的兌換業務;代理國庫、省金庫收解;辦理各機關、團體、私人的存款和匯款;放款,主要對機關、團體臨時周轉性貸款。民國十六年(1927年),南京設國民政府後,在上海增設中央銀行。廣州的中央銀行遂於民國十八年(1929年)3月改稱廣東中央銀行,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1月又改稱廣東省銀行。

日軍入侵廣州後,原設的中央銀行分支機構逐一撤退。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中央銀行廣州分行(今長堤現廣東省醫藥公司大樓)復業,馮成功為經理。隨後,於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遷址南堤現沿江中路193號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現址營業。它有權發行紙幣,以謀鞏固金融,配合軍事政治之推進。

1993年廣州市政府公布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002年7月廣東省政府公布為廣東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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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