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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韶村遺址中國黃河流域新石器時代的遺址,仰韶文化命名地。位於河南澠池縣城北 7.5公里仰韶村南的台地上。遺址長約900米,寬約300米,面積近30萬平方米。

仰韶早期距今約7000年,仰韶晚期距今約5000年,延續時間長達2000年之久。如此強大的原始社會文化,在世界新石器時代文化中是十分罕見的。

仰韶文化遺址向人們展現了中國母系氏族由繁榮至衰落時期的社會結構和文化成就。當時人們已擺脫了自然界的支配,開始過着定居生活,陝西臨潼姜寨聚落遺址的發掘就證明了這一點。除了從事鋤耕的農業生產以外,漁獵、採集、飼養家畜也是當時的主要經濟來源。

最能表現仰韶文化工藝水平的是它的制陶技術,當時的制陶工藝已經相當成熟,某些地區已開始使用輪制技術。陶器表面裝飾紅、黑、白等色的各種圖案,成為當時最有成就的原始藝術形式。因此,仰韶文化又被世人稱為「彩陶文化」。

1961年3月,仰韶村文化遺址被國務院公布為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仰韶村遺址

遺址 900米

寬 300米

面積 30萬平方米

發現時間 1920年

挖掘時間 1921年

級別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所屬國家 中國

時代 新石器時代

遺址概況

1982和1921年,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在仰韶村遺址進行發掘,發現仰韶村遺址主要包括有仰韶文化中期(廟底溝類型)、仰韶文化晚期、龍山文化早期 (廟底溝二期文化) 和龍山文化晚期 (河南龍山文化) 四層互相疊壓的文化堆積,其中仰韶文化晚期包含了兩個層次的不同年代的遺存。其上還有東周文化的遺存。196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仰韶村遺址的發現和考古發掘標誌着中國史前考古學和近代考古學的誕生,仰韶村也獲得了中國考古學聖地的殊榮。

發掘歷史

1920年秋發現,1921年瑞典學者J.G.安特生進行考古調查和發掘。由於當時還沒有掌握科學的地層學方法,因而把遺址中不同時期的文化遺物混為一談。[1]

1931年,梁思永在錯綜複雜的地層堆積中,明確了仰韶龍山商代文化的疊壓關係,首次判斷出這些文化的發展序列,這就是後岡三疊層。這也為探索以仰韶村遺址為代表的豫西地區的仰韶文化與龍山文化的關係奠定了基礎。

1951年,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夏鼐安志敏等學者對仰韶村遺址進行了第二次發掘,在路旁斷崖上發掘了半個灰坑,坑壁用草拌泥塗抹平整,灰坑中的陶片具有仰韶龍山兩種文化的因素,因此仍被認定為仰韶和龍山混合文化的遺存。

1956年河南陝縣廟底溝遺址的發現,才為發現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的承繼關係提供新的地層論據。在廟底溝遺址,仰韶文化層上面疊壓着龍山文化早期的遺存,具有仰韶文化向龍山文化的過渡性質,因此被命名為廟底溝二期文化。

20世紀80年代,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單位對仰韶村遺址進行了第三次發掘,確認遺址包含仰韶和龍山兩種文化,且二者是繼承和連續發展的關係。同時確認了仰韶村文化遺址共分四種文化類型,即仰韶文化中期的廟底溝類型、仰韶文化晚期的西王村類型、龍山文化早期的廟底溝二期類型和龍山文化晚期的三里橋類型。經過數十年的田野考古調查和發掘,仰韶文化及受仰韶文化明顯影響的遺址已發現數千處,它們的分布以陝西河南山西為中心,影響遠達甘肅湖北河北內蒙古邊緣地區。

出土文物

在仰韶文化層中發現有圓形和橢圓形的窖穴。出土石器有斧、鏟、刀、鑿、鏃、網墜、彈丸、犁形器以及刮削器、砍砸器等。陶器數量很多,以泥質紅陶和夾砂紅陶為主,器形有鼎、灶、釜、甑、缽、盆、碗、壺、罐、瓮、尖底瓶等。紋飾有線紋、繩紋、籃紋、弦紋、劃紋、附加堆紋等。還有一定數量的彩陶。彩陶以黑彩最多,圖案有圓點紋、弧線紋、帶狀紋、直邊或弧邊三角紋、月牙紋、網狀紋等。在龍山文化層中發現 4座房基和30多個窖穴,出土一批石器和相當數量的陶器。陶器以灰陶最多,器形有鬲、鼎、罐、盆、缸、豆、碗、斝、杯、器蓋等。

考古發掘

位於河南澠池縣城北韶山腳下,距縣城9公里。遺址北依韶峰,三面環水,風光宜人,山水秀美,土地沃,是我們祖先狩獵、漁牧、定居的理想場所。遺址從東北到西南長900餘米,從西北到東南寬300餘米,總面積約30萬平方米。文化層厚度2~4米,這種現象說明我們的祖先在此長久地過着定居生活。1921年10月,受聘於北洋政府農商部礦業顧問的瑞典地質學家安特生報經中國政府批准,同中國地質學家袁復札陳德廣等人對該遺址進行了首次調查及發掘,並獲得了大量的文物資料,從而證實該處為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存。按照考古學的慣例,一般將首次發現古文化遺存的地名命名為該文化的名稱,因仰韶文化首次發現於澠池仰韶村,故稱為"仰韶文化"。自此開創了中國近代考古學的濫觴,揭開了我國原始社會考古研究的第一頁。填補了中國遠古文化發展史上的空白。也使仰部村古文化遺址舉世矚目,馳名中外,成為中外史學界、考占學界嚮往的古文化"聖地"。 仰韶村遺址被發現後,引起了考古學界的高度重視,為了進一步了解該遺址的文化內涵、來龍去脈,新中國成立後,對該遺址的發掘與研究工作,又先後進行了兩次。[2]

1951年6月,中國科學院考古所河南調查團夏鼐等專家學者對澠池仰韶村遺址進行了第一次發掘,發現有紅底黑彩、深紅彩的陶罐、碗、小口尖底瓶,以及龍山時期的磨光黑陶、壓印方格紋灰陶,帶流陶杯和繩紋灰陶鬲等。

第一次的發掘研究工作是在1980年10月~11月和1981年3~4月間進行的,由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同澠池縣文化館共同主持發掘,這次發掘進一步澄清了仰韶村古文化遺址的內涵,證實了該遺址含有仰韶和龍山兩個考古學文化、四個不同發展階段的地層疊壓關係。第一期文化,屬仰韶文化廟底溝類型;第二期文化屬豫西、晉南和關中東部地區仰韶文化的晚期遺存;第三期文化屬河南龍山文化的廟底溝類型;第四期文化為河南龍山文化的三里橋類型。仰韶村遺址經過新中國成立後的二次發掘,獲得了大量的遺蹟、遺物,從而為研究我國社會發展史提供了豐富的實物資料。仰韶文化是黃河流域影響最大的一種原始文化,它縱橫二千里,綿延數千年,在世界範圍內來說,也是首屈一指的。漢族的前身"華夏族",最早就發跡於黃河流域,而仰韶文化遺址中諸多考古發現,如陶器製造、紡織做衣、繪畫雕塑、文字、曆法、宮室營建等等,同文獻記載中炎帝黃帝時代的創造發明相吻合。

遺址保護

澠池是仰韶文化首次發現地。仰韶村文化遺址位於澠池縣城之北的韶山南麓,距縣城9公里處。1920年秋,原中國地質研究所劉長山等在仰韶村採集許多出土實物資料。1921年10月,瑞典學者安特生中國學者袁復禮陳德光等對仰韶村遺址進行首次發掘,證實該處為新石器時代的文化遺存。依據考古慣例,以首次發現地命名為"仰韶文化"。1961年3月,國務院公布仰韶村文化遺址為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遺址先後經過三次發掘,出土了大量的陶器、石器和骨器等珍貴文物,在國際上引起了極大的轟動。仰韶村遺址成為中外史學界、考古界嚮往的"文化聖地"。1985年,全國首屆仰韶文化學術討論會在澠池召開,與會專家150餘人。1993年10月,在澠池召開了"仰韶村遺址保護規劃研討會",中外著名地質學家、考古專家30多人參加了會議,與會專家就仰韶村遺址的保護規劃方案提出了許多寶貴的建議,為仰韶文化旅遊資源開發奠定了基礎。1998年,仰韶村文化遺址修建了長50米、寬3米的斷壁保護長廊等建築。2000年,搬遷了清代洋湖村古民居。2001年,三門峽市邀請中外專家召開"仰韶文化發現80周年紀念大會",進一步就該遺址的研究和保護開發進行探討。

1961年 8月,建立了仰韶村文物保護小組,並收集文物,建立了文物陳列室。1966年 4月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隊對仰韶村遺址進行測量和全面鑽探,劃出了重點保護區和一般保護區。1973年澠池縣文化主管部門組織檢查仰韶村遺址文物保護情況,整頓保護小組,指定取土場地。1980年樹立保護標誌碑。1986年,由上級撥款和群眾集資,在仰韶村建立了文物陳列室和紀念性碑亭。[3]

仰韶文化

韶文化是黃河中游地區重要的新石器時代文化。仰韶文化1921年在河南三門峽澠池縣仰韶村被發現,所以被稱為仰韶文化,它的持續時間大約在公元前5000年至3000年。它的分布在整個黃河中游從今天的甘肅省到河南省之間。今天在中國已發現上千處仰韶文化的遺址,其中以河南省和陝西省為最多,是仰韶文化的中心。

仰韶文化是距今約5000~7000年中國新石器時代的一種文化。1921年首次在河南三門峽市澠池縣仰韶村發現。主要分布於黃河中下游一帶,以河南西部、陝西渭河流域和山西西南的狹長地帶為中心,東至河北中部,南達漢水中上游,西及甘肅洮河流域,北抵內蒙古河套地區。已發掘出近百處文化遺址,出土文物均反映出較同一的文化特徵。生產工具以較發達的磨製石器為主,選址一般在河流兩岸經長期侵蝕而形成的階地上,或在兩河匯流處較高而平坦的地方,這裡土地肥美,有利於農業、畜牧,取水和交通也很方便。如臨潼姜寨的村落遺址,約有100多座房屋,分為5組圍成一圈,四周有濠溝環繞,反映出當時有較嚴密的氏族公社制度。仰韶文化屬於母系氏族公社制繁榮時期的文化。早期盛行集體合葬和同性合葬,幾百人埋在一個公共墓地,排列有序。各墓規模和隨葬品差別很小,但女子隨葬品略多於男子。 仰韶文化距今大約7000年左右,是我國新石器時代彩陶最豐盛繁華的時期。它位於黃河中游地區,遍及河南山西陝西甘肅河北寧夏等地。

仰韶文化的制陶工藝相當成熟,器物規整精美,多為細泥紅陶和夾砂紅陶,灰陶與黑陶較為少見。其裝飾以彩繪為主,於器物上繪精美彩色花紋,反映當時人們生活的部分內容及藝術創作的聰明才智。另外還有磨光、拍印、等裝飾手法。造型的種類有杯、缽、碗、盆、罐、瓮、盂、瓶、甑、釜、灶、鼎、器蓋和器座等,最為突出的是雙耳尖底瓶,線條流暢、勻稱,極具藝術美感。

由於時間跨度與分布地域的不同,仰韶文化必須分類加以區別,主要有半坡類型和廟底溝類型。

仰韶文化的特徵

仰韶文化是黃河中游地區重要的新石期時代文化。它的持續時間大約在公元前5,000年至3,000年。它的分布在整個黃河中游從今天的甘肅省到河南省之間。今天在中國已發現上千處仰韶文化的遺址,其中以河南省和陝西省為最多,是仰韶文化的中心。仰韶文化的名稱來源於其第一個發掘地-河南省三門峽市澠池縣仰韶村。

仰韶文化是一個以農業為主的文化,其村落或大或小,比較大的村落的房屋有一定的布局,周圍有一條圍溝,村落外有墓地和窯場。村落內的房屋主要有圓形或方形兩種,早期的房屋以圓形單間為多,後期以方形多間為多。房屋的牆壁是泥做的,有用草混在裡面的,也有用木頭做骨架的。牆的外部多被裹草後點燃燒過,來加強其堅固度和耐水性。

仰韶文化的農耕石器包括石斧、石鏟、磨盤等,除此之外還有骨器。除農耕外仰韶文化的人顯然還進行漁獵。在出土的文物中有骨制的魚鈎、魚叉、箭頭等。仰韶文化前期的陶器多是手制的,中期開始出現輪制的。一些陶器上留有布和編織物印下來的紋路,由此可見仰韶文化有編織和織布的手工業。在發掘的動物骨頭中除獵取的野生動物外還有大量狗和豬的骨格,羊比較少。

對仰韶文化墓地的發掘為對它的認識帶來了許多貢獻。墓地的隨葬品和下葬的方式為當時的生活方式、信仰、生活條件帶來了許多啟發。

對於仰韶文化的內部分類、時間上的分類以及各個遺址之間的相互關係在學術界還有爭論。對仰韶文化的社會結構也還有不同的看法。大多數學者今天認為它主要是一個父系社會,早期的母系社會的論點現在只有比較少的人支持了。仰韶文化向人們展示了中國母系氏族制度繁榮至衰落時期的社會結構和文化成就。

當時瑞典的安特生在河南省三門峽市澠池縣仰韶村參與發掘仰韶文化遺址後曾經認為仰韶文化來自西方的論點,但是後來他自己又加以否定。一般認為陝西地區的仰韶文化是繼老官台文化之後發展起來的,按時代順序可以分為半坡類型、廟底類型和半坡晚期類型三個不同的發展階段。河南龍山文化被看做它的繼承文化。

仰韶文化的發現

1916年6月當瑞典安特生教授在山西勘探銅礦資源的時候,偶然的機會讓他發現了一批古新生代的生物化石,這一發現結合當時礦藏資源勘探工作難以為繼的狀況,安特生教授以及當時地理測繪研究所所長丁文江先生隨即調整了工作重心,轉而進行對古新生代化石的大規模收集整理工作,同時這一工作也得到了當時民國農商部以及瑞典皇家的支持,於是,安特生先生的考古生涯自此也拉開了帷幕。

仰韶文化主要分布於黃河中下游一帶,以河南西部、陝西渭河流域和山西西南的狹長地帶為中心,東至河北中部,南達漢水中上游,西及甘肅洮河流域,北抵內蒙古河套地區。已發掘出近百處文化遺址,出土文物均反映出較同一的文化特徵。

仰韶文化彩陶

仰韶文化遺址總面積近30萬平方米,文化層厚約2米,最厚達4米。1951年,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對該遺址進行了小規模發掘,發現這裡有四層文化層相疊壓,自下而上是仰韶文化中期-仰韶文化晚期-龍山文化早期-龍山文化中期。由於以彩繪陶器為特徵的文化現象首先在河南省三門峽市澠池縣仰韶村發現,故命名為"仰韶文化",從而使仰韶村遺址聞名中外。1961年3月國務院將仰韶文化遺址定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94年,中國歷史博物館組織中國等國的考古專家進行國際田野文物考察,在仰韶村附近的班村,發現了大量珍貴文物,其中最有價值的是數十斤5000年前的小米,說明中國農業發展具有悠久的歷史。

仰韶文化遺址

仰韶文化遺址位於河南三門峽澠池縣仰韶村,距縣城9公里。遺址北依韶峰,三面環水,風光宜人,山水秀美,土地肥沃,是我們祖先狩獵、漁牧、定居的理想場所。遺址從東北到西南長900餘米,從西北到東南寬300餘米,總面積約30萬平方米。文化層厚度2~4米,這種現象說明我們的祖先在此長久地過着定居生活。

仰韶村遺址被發現後,引起了考古學界的高度重視,為了進一步了解該遺址的文化內涵、來龍去脈,新中國成立後,對該遺址的發掘與研究工作,又先後進行了兩次。

1951年6月,中國科學院考古所河南調查團夏鼐等專家學者對河南省三門峽市澠池縣仰韶村遺址進行了第一次發掘,發現有紅底黑彩、深紅彩的陶罐、碗、小口尖底瓶,以及龍山時期的磨光黑陶、壓印方格紋灰陶,帶流陶杯和繩紋灰陶鬲等。

仰韶文化是黃河流域影響最大的一種原始文化,它縱橫二千里,綿延數千年,在世界範圍內來說,也是首屈一指的。漢族的前身"華夏族",最早就發跡於黃河流域,而仰韶文化遺址中諸多考古發現,如陶器製造、紡織做衣、繪畫雕塑、文字、曆法、宮室營建等等,同文獻記載中炎帝黃帝時代的創造發明相吻合。

工藝生產

生 產工具以較發達的磨製石器為主,常見的有刀、斧、錛、鑿、箭頭、紡織用的石紡輪等。骨器也相當精緻。有較發達的農業,作物為栗和黍。飼養家畜主要是豬,並有狗。也從事狩獵、捕魚和採集。各種水器、甑、灶、鼎、碗、杯、盆、罐、瓮等日用陶器以細泥紅陶和夾砂紅褐陶為主,主要呈紅色,多用手製法,用泥條盤成器形,然後將器壁拍平製造。紅陶器上常有彩繪的幾何形圖案或動物形花紋,是仰韶文化的最明顯特徵,故也稱彩陶文化。[4]

仰韶村遺址

仰韶文化制陶業發達,較好地掌握了選用陶土、造型、裝飾等工序。多採用泥條盤築法成型,用慢輪修整口沿,在器表裝飾各種精美的紋飾。陶器種類有缽、盆、碗、細頸壺、小口尖底瓶、罐與粗陶瓮等。其彩陶器造型優美,表面用紅彩或黑彩畫出絢麗多彩的幾何形圖案和動物形花紋,其中人面形紋、魚紋、鹿紋、蛙紋與鳥紋等形象逼真生動。不少出土的彩陶器為藝術珍品,如水鳥啄魚紋船形壺、人面紋彩陶盆、魚蛙紋彩陶盆、鸛銜魚紋彩陶缸等。陶塑藝術品也很精彩,有附飾在陶器上的各種動物塑像,如隼形飾、羊頭器鈕、鳥形蓋把、人面頭像、壁虎及鷹等,皆栩栩如生。在半坡等地的彩陶缽口沿黑寬帶紋上,還發現有50多種刻劃符號,可能具有原始文字的性質。在濮陽西水坡又發現用蚌殼擺塑的龍虎圖案,是中國迄今所知最完整的原始時代龍虎形象。 中國的仰韶文化距今約五、六千年,這時的陶器是以紅陶為主,灰陶、黑陶次之。紅陶分細泥紅陶和夾砂紅陶兩種。主要原料是粘土,有的也摻雜少量砂粒。在仰韶陶器中,細泥彩陶具有獨特造型,表面呈紅色,表里磨光,還有美麗的圖案,是當時最聞名的。細泥陶反映了當時制陶工藝的水平,具有一定代表性,所以考古上常將仰韶文化稱為彩陶文化。西安市半坡村發掘的彩陶盤也是屬於仰韶文化的產品。

當時彩陶的製作,據分析主要經過四個程序。第一,常選用可塑性和操作性較好的紅土、沉積土、黑土等,經過淘洗和沉濾後成為較純較細的原料。從分析出土的彩陶片來看,泥質比後來的上等陶器並不遜色。第二,制壞。彩陶壞最初大多是手制。小型器皿是直接捏塑而成的;較大的陶器,其體部壞子,一般採用泥盤築法分兩段製成。粗壞製成後再裝上頸口,嵌入把手,制壞工序初步完成。其外形圓正規矩,對稱性很強,在器壁外有輪紋存在。這表明仰韶文化時期,已開始出現慢輪制陶。第三,彩繪和紋飾。一些較精細的彩陶,在彩繪之前,往往將陶壞放入極其細膩的泥漿中,讓它披上一層均勻的陶衣便於上彩。彩繪就是將有色的天然礦物塗繪在陶壞上。仰韶文化時期陶器的紋飾大多是用帶有花紋的木印板拍印上去的。第四,燒窯。從考古發掘的材料來看,仰韶文化時期的陶窯主要是豎穴窯和橫穴窯。它們都是由火口、火膛、火道、窯室等所組成,在火膛中燃燒起來的火焰,經火道到達窯室。這兩種窯,由於有了窯室,陶器不是直接在火焰上燒烤,已較原始的篝火式或爐灶式有了很大的進步。分析出土陶片的燒結狀況,彩陶的燒成溫度大約已達950℃。

到了龍山時期(公元前2300年左右,指的是在山東章丘縣龍山鎮發掘的新石器時代中期文化遺址),手工業制陶有了巨大進步。制壞方法廣泛使用輪制,造形精美,而且開始用高嶺土製白陶。在這個時期,人們已懂得利用燒成後期,窯內的氣體特性來賦予陶器以各種顏色。仰韶文化時期,陶器通常在氧化焰中燒成,陶質內的鐵大部分被氧化成高價價鐵而呈土紅色。到龍山時期,由於陶窯的改革,人們在陶器即將燒成時,一方面猛加燃料,同時封閉窯頂,致使窯內氧氣不足,陶器就在還原焰中焙燒,陶質內的鐵大部分轉化為低價鐵,使陶器呈灰色或灰黑色。所以龍山文化時期灰陶的產品最多。

商代出現的刻紋白陶和薄殼白陶,尤為出色。它們質地優良,刻劃精細,造型端正美觀,堅硬耐用。白陶之所以有這些優點,主要由於使用了高嶺土。高嶺土的主要成分是硅酸鋁,含鐵量低,質料較細,可塑性強,在高溫燒成後,外形潔白美觀。人們對高嶺土的使用和認識,與後來瓷器的發明有一定的聯繫。在陶器的外表若再着一層釉,不僅器表光滑美觀,而且便於洗滌,尤其是儲藏酒類的飲料,不會因滲透而損失。所以釉陶的出現,表明了制陶工藝的又一大進步。

到了商代的中後期,釉陶逐漸增多,表明人們已從無意識地發現釉料發展到有意識地配製釉料。對出土的商周釉陶進行的分析,證明當時使用的釉是石灰釉。即由石灰石或方解石等碳酸鹽加上一定量的粘土和其它物質配製成的。

建築特點

仰韶文化是一個以農業為主的文化,其村落或大或小,比較大的村落的房屋有一定的布局,周圍有一條圍溝,村落外有墓地和窯場。村落內的房屋主要有圓形或方形兩種,早期的房屋以圓形單間為多,後期以方形多間為多。房屋的牆壁是泥做的,有用草混在裡面的,也有用木頭做骨架的。牆的外部多被裹草後點燃燒過,來加強其堅固度和耐水性。選址一般在河流兩岸經長期侵蝕而形成的階地上,或在兩河匯流處較高而平坦的地方,這裡土地肥美,有利於農業、畜牧,取水和交通也很方便。 聚落建築的布局整齊有序。半坡聚落保存較完整,居住區在中心,外圍繞一周大壕溝,溝外北部為墓葬區,東邊設窯場。共揭露出40多座房屋遺蹟,有一座大房子為公共活動的場所,其他幾十座中小型房子面向大房子,形成半月形布局。仰韶文化居民死後按一定的葬俗埋葬,多長方形土坑墓,墓中有陶器等隨葬品,小孩實行瓮棺葬。盛行單人仰身的直肢葬,但合葬墓占一定比例。合葬的人數不等,多的達80人。葬制中實行女性厚葬和母子合葬,反映了以女性為中心的特點。聚落房子朝向中心廣場的統一布局,則表明當時維繫氏族團結的血緣紐帶根深蒂固。這些與母系氏族社會組織的特徵是相吻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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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