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花樣滑冰比賽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花樣滑冰比賽,是由國際滑冰聯盟(ISU)與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OC)聯合主辦、各成員國(或地區)的業餘運動員參加的花樣滑冰比賽,每四年舉辦一次(常在北半球的一月或二月)。奧林匹克運動會花樣滑冰比賽包含四個單項:男子單人滑、女子單人滑、雙人滑、冰舞[1]。
歷史
首屆奧林匹克運動會花樣滑冰比賽於1908年在英國的倫敦舉辦,有男子單人滑、女子單人滑和雙人滑比賽,沒有冰舞比賽。從1924年單獨設立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起,花樣滑冰比賽就是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正式比賽項目[2]。直到1976年,奧運會花樣滑冰比賽才增加了冰舞比賽。
奧林匹克運動會花樣滑冰比賽一共停辦過四屆,1912年、1916年、1940年和1944年。後三屆是因為第一次世界大戰或者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而導致奧林匹克運動會停辦。
參賽資格
單項門檻
運動員必須首先獲得他們國家滑冰協會的許可[3],才能以國家隊員的身份代表國家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花樣滑冰比賽。因奧林匹克運動會是綜合性大型運動會,為了控制各項目的參賽名額,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與國際滑冰聯盟協商後規定:
最多只能有男女運動員各30名分別參加奧運會花樣滑冰男子單人滑和女子單人滑比賽,最多20對運動員參加奧運會花樣滑冰雙人滑比賽,最多24對運動員參加奧運會花樣滑冰冰舞比賽。
如果某成員國(或地區)的選手在奧運會前一年世界花樣滑冰錦標賽某個單項比賽中取得了優秀的成績,則可派出兩至三名(對)選手參加次年奧運會花樣滑冰該單項的比賽。
奧運會的舉辦國(或地區),可派出兩名運動員分別參加奧運會花樣滑冰男子單人滑和女子單人滑比賽,同時派出兩對運動員分別參加奧運會花樣滑冰雙人滑和冰舞比賽。如果該舉辦國(或地區)的運動員在奧運會前一年的世錦賽某個單項中表現優秀,已為該舉辦國(或地區)爭取到了奧運會花樣滑冰該單項的直接參賽名額,則不再增加額外的參賽名額。
團體項目
團體賽門檻為:該國必需在4個項目獲得3個項目的參賽資格,附加提供上限為10個。 如果10個提供給團體的名額沒有用完,將會給主辦國參與4個項目原本未獲得的項目,但主辦國還是不能以主辦國身份取得團體項目的資格。
以上選手獲得該國公民身份,否則無法參賽,如果這個沒有獲得該國公民身份的人情形發生在雙人、冰舞、團體上則也會使擁有該國公民身份的隊友無法參賽。
視頻
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花樣滑冰比賽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共赴冬奧之約】奧運比賽項目你們都清楚了嗎?,搜狐 , 2019-7-6
- ↑ 第一屆冬奧會:1924年法國夏蒙尼冬奧會,網易體育, 2018-1-3
- ↑ 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冬季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的通知 ,國家體育總局 ,2019-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