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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仙寺

圖片來自twtainan

大仙寺,常稱作火山大仙寺白河大仙寺關仔嶺大仙寺,俗稱舊巖,位於臺灣臺南市白河區關子嶺,是臺南市直轄市定古蹟禪門臨濟宗佛寺,與俗稱新巖的火山碧雲寺合稱為南瀛八大景之「關嶺雲巖」。又相傳大仙寺位在「仙人拋網」靈穴上,而碧雲寺則位在「半壁吊燈火」靈穴上。

建築風格不同於台灣一般寺廟,大雄寶殿整體外貌仿日本佛教建築,內部主導為北部漳派首席大木匠陳應彬、及泉州惠安溪底派匠師,可說是以閩南寺廟建築為體,以日本佛寺外貌為表,另創佛寺新面貌。

沿革

創建由來

關於大仙寺的由來,有兩種說法。第一種說法是創建於清聖祖康熙四十年(1701年),據說當時創寺的參徹禪師從福建鼓山迎奉一尊觀世音菩薩來臺,某日來到白河仙草埔時,暫將菩薩像放於一石上,之後要前往他處時卻發現菩薩像彷彿被黏在上面一樣無法移開,禪師認為是菩薩有意在此渡化大眾,遂在此結廬講經,是為大仙寺之始。

第二種說法是創建於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之說,相傳明永曆廿年(1666年),參徹禪師受到陳永華邀請來臺講佛法,駐錫於赤山龍湖巖,成為龍湖巖的開山祖師。後來在康熙四十年(1701年)路經關仔嶺,建此地山明水秀而決定結廬定居。之後在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從龍湖巖迎來一尊觀世音菩薩,因禪師深獲重人敬仰,遂集資建廟,是為後來的大仙寺。

而根據大仙寺所藏的《大仙巖沿革三字經》記載:「……肇建時,康熙君,四十年,名僧侶,參徹師,福建省,出龍岩,身佩佛,渡海來,地遊遍,到岩井,憩石几,佛不動,知有緣,居此地,草庵建,此為先。……」可知寺方本身是採信第一種說法,但不論是哪一種說法,大仙寺的開山祖師均為參徹禪師。

清治時期

二代住持鶴齡禪師在清高宗乾隆十二年(1747年),為興建聖殿彰顯觀世音菩薩救苦救難的慈悲襟懷,乃到周邊地區募款,最後在仙草埔、坑內、白水溪、岩前、三層崎等地居民支持下得款六百銀元,得以建造佛殿一座,並正式取名大仙巖。當時所興建的佛殿位置,一說在現在的大山門前停車場竹林間,另一說在小山門的右前方。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嘉義縣營參府軍官洪志高與鶴齡禪師募金一千元重修。

而在嘉慶元年(1796年),鶴齡禪師之徒應祥禪師據說精通堪輿,在枕頭山覓得「半壁吊燈火穴」,遂在此結廬作為晚年靜養之地,並從大仙巖迎來一尊觀音。之後嘉慶十三年(1808年)在該處興建佛寺,即為「碧雲寺」,從此大仙巖遂被稱為「舊巖」,碧雲寺為「新巖」。

嘉慶十四年(1809年),福建水師提督王得祿元配范夫人逝世,為卜墓園於大仙巖初址,乃鳩資將初建佛殿遷移至大雄寶殿現址。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王得祿獻「大發慈悲」橫匾。次年(1818年)第四代住持允謙禪師與王得祿募得一千元重修殿宇。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王得祿立「重興大仙巖廟碑」,同年元配范夫人之棺運抵台灣,得祿將之葬於佛殿舊址,現遺跡猶存。道光七年(1827年),由於附近牧童放牛破壞墓園,王得祿乃立「保護范夫人墓處示禁碑」,嚴禁放牧。

同治八年(1869年)斗六都閫府都司吳志高募金五百元修繕大殿。

日治時期

光緒二十一年(明治二十八年,1895年)臺灣割日,抗日人士林添、黃玉麟、黃振等人以碧雲寺為據點,日軍包圍碧雲寺,大仙巖亦遭波及,是以劫後香火甚微,寺宇荒廢。之後局勢安定下來,董事林家珍試圖募款修建但未成。

大正四年(1915年),大仙巖管理人暨臺灣齋教龍華會會長廖炭,為挽回寺運,得到臨濟宗妙心寺派之助,特往日本視察,返臺後得沈得臨住持(德融禪師)鼎力支持,且有仙草埔仕紳朱保羅、吳順安等人協助,最後募得基金伍萬玖仟圓,仿日本奈良東大寺,重建大雄寶殿,並創設大仙巖書房(今仙草國小前身)於寺前。大正五年(1916年),由信徒代表組織後援會主持事務。大正六年(1917年),迎來京都妙心寺阿彌陀佛像。大正十四年(1925年),大雄寶殿落成,隨後又迎來印度白玉佛像。

昭和五年(1930年)冬至,嘉南地區發生大地震,寺宇倒塌,大雄寶殿毀損,事後由施烏拋居士募款重修,然限於經費,仍留下不少殘缺處,陸續於二戰後逐年修復。昭和六年(1931年),原隸屬大仙寺之碧雲寺因不滿重修問題,就此獨立,大仙巖正式改名大仙寺。原本大仙巖與碧雲寺的管理人均是廖炭,但碧雲寺部分信眾認為廖炭只注重大仙巖的經營,最後番社莊(今東山區)莊長陳按察在該年(1931年)向法院提告,後來白河莊長林占春等人出面調解,廖炭乃將碧雲寺寺產全部交給番社莊人士管理,才平息此糾紛。

昭和十九年(1944年)在皇民化運動的背景下,大仙寺寺產被白河街役場佔有。街役場對此成立財團法人後援會,由白河街長「五十里子之作」兼任後援會會長,寺務由街役場派員駐寺處理。

中華民國時期

二次大戰後,在當地仕紳何火爐等人努力下,始自後援會取回寺產,並正式在民國36年(1947年)組織董事後援會,首任董事會委員長即是何火爐。之後請開參禪師為第九任住持,海靜師為監院,何火爐、吳石、吳清池等人被選為財產管理人,另聘蘇祈財為外務監院。

民國37年(1948年)大仙寺募款興建觀音殿,於民國39年(1950年)落成。該年(1950年)也建了南北報恩塔與內山門,隔年(1951年)又興建大雄寶殿南北側兩廊香客樓房。

民國42年(1953年)1月15日,開參禪師舉辦為期十五天的傳授三壇大戒活動,這是戰後以來臺灣佛教界首度傳大戒,史稱大仙寺傳戒[1][2]

此外該年(1953年)因大仙寺人士出任中國佛教會臺南縣支會首屆理事長,會址遂設於大仙寺。同年(1953年)也募得1百多萬興建三寶殿,次年(1954年)建齋堂與三寶殿兩側樓房。民國45年(1956年)經政府核准成立管理委員會,首屆主任委員是吳八居士。

民國53年(1964年)白河大地震,大雄寶殿外沿石柱傾斜、觀音殿全毀,第九代住持開參禪師率寺眾連夜挑土補強,才保全殿宇。事後四方信眾再發起重建,募得70多萬,之後重建工程在民國55年(1966年)完工。民國58年(1969年)因為當時大仙寺土地登記在部分信徒名下,為避免日後發生糾紛,經全體信眾同意後成立「財團法人大仙寺」,寺產移到法人名下。該年(1969年)6月成立董監事會,首屆董事長為黃吉居士。

民國75年(1986年),大仙寺委託臺北市城鄉工程顧問公司規劃「臺南縣大仙寺整體發展事業細部計劃」,逐年興建遊、香客休息套房大樓、大餐廳、大會議廳及民眾活動中心等設施,以方便遊客、香客造訪,提供機關團體學校來此舉辦活動。民國92年(2003年)起開始重建三寶殿、準提殿、祖師殿,於民國106年(2017年)完工,並在該年11月12日舉行重建圓成聖像開光敷座大典。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