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是天津市武清區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天津市武清區[1]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對武清區人民代表大會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負責;在武清區人民代表大會閉幕期間,對武清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分別由區長、副區長和局長、委員會主任等組成。每屆任期五年,實行區長負責制。
地理位置
武清區,位於天津市西北部,海河水系中下游,東與天津市寶坻區、寧河區搭界、南與天津市北辰區、西青區、河北省霸州市相連,西與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區接壤,北與北京市通州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比鄰。
東經11646'43″至11719'59″北緯3907'05″至3942'20″。東西寬41.78公里,南北長65.22公里,北闊南狹。
武清區地處華北沖積平原下端,地勢平緩,自北、西、南向東南海河入海方向傾斜,海拔高度最高13米,最低2.8米。 土壤的成土母質多為永定河和北運河的沖積物,土壤均為潮土,土層深厚。
主要職責
1、執行天津市武清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2、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3、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4、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5、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武清區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6、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7、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8、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行政區域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2];
9、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10、辦理上級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區域簡介,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2019-10-17
- ↑ 國辦發《少數民族事業「十一五」規劃》(全文),搜狐,2007-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