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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亦稱官僚、官宦,在傳統東亞是指有官品的政府人員,相較於沒有品秩的政府人員稱作吏,官和吏的另一個重要的分別是官有固定的薪水,而吏則大多情況下沒有[1](少數例外,如在王安石變法時,有發薪給中央的吏的作法)。
從出身來看在唐代中業以後,官員大多數出自於科舉,因此與以從事實務起家的吏之間有極大的差異,彼此之間不能升降,而僅僅在元朝有讓吏昇作官的管道。百姓或下屬都稱官長為「大人」,官員的兒子被稱為衙內,《續資治通鑑長編》卷18太平興國二年三月癸未條說:「洛下有十衙內,尤放恣。」孔平仲《珩璜新論》卷4說,「或以衙為廨舍」。
在中國歷史上大多時期,官位不論中央或地方官,一共分作九品,一品地位薪俸最高,九品最低。此外宋朝之後,有很多種官,僅是用來酬庸人物而不具有實效的。
官僚和官員最大的區別在於是否通過非法手段實現世代為官。
英國人稱呼中國的官為Mandarin,該詞來源於印度梵文曼怛羅,經由馬來文與葡萄牙文,輾轉傳入英文。
官與吏
兩漢時代,機關長官獨稱「官」,屬官稱「吏」;官吏出身無大分別。明成祖時,規定曾當吏者不能當御史、考進士,於中國人流品觀念「吏」開始被人看不起。
現代
今日的公家機關的管理人員稱為公務員[2],但也有不少民眾習慣稱之為官,或者「大人」,例如「市長大人」,大多帶有諷刺蔑視之意味。在英國、日本這類保持君主、帝王稱號的國家,官員大都稱為大臣、官。
外國語文稱呼
英文中用Mandarin(曼達林)一詞來表示中國官僚,源自於葡萄牙語中的mandarim,後演化成拼寫mandarin一詞。早在皮萊資使團被囚禁後,被囚葡國人寫下的信札中,葡萄牙語中就已廣泛使用Mandarim一詞。(這些信札是葡萄牙關於中國最早的報導之一,可能成書於1524年)。在費爾南·羅佩斯·德·卡斯達聶達的《História do descobrimento e conquista da Índia pelos portugueses》中,十六世紀末經澳門進入中國大陸的利瑪竇也在葡萄牙人中推廣使用了該詞。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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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中國古代官吏制度,新浪博客,2015-3-25
- ↑ 重磅!新公務員法6月1日正式施行,工資、待遇、職級都有變化!,搜狐,2019-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