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懸浮顆粒物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總懸浮顆粒物,簡稱TSP,是指環境空氣中動力學當量直徑≤100微米的顆粒物。粒徑小於10μm的稱為PM10,即可吸入顆粒;粒徑小於2.5μm的稱為PM2.5。TSP和PM10在粒徑上存在着包含關係,即PM10為TSP的一部分[1]。
中國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按不同功能區分3級,規定了總懸浮顆粒物年平均濃度限值和日平均濃度限值。濃度以每立方米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的毫克數表示。
國家對於環境質量標準中總懸浮顆粒物的濃度限值為:
年平均: 一級0.08mg/m³ 二級 0.20mg/m³三級0.30mg/m³
日平均:一級 0.12mg/m³ 二級 0.30mg/m³三級0.50mg/m³
指標演變
早期,中國環境空氣質量主要對總懸浮顆粒物濃度進行控制,限定排放濃度,把TSP(總懸浮顆粒物)作為衡量空氣污染狀況的指標,後來逐漸變為PM10,以及現在的PM2.5,國家環保總局1996年頒布修訂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中將可吸入顆粒物(PM10)作為正式大氣環境質量標準[2]。2012年2月29日,國家環境保護部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了新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新標準增加了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8小時濃度限值監測指標。這是中國首次將PM2.5納入空氣質量標準[3]。
區別
PM2.5是指環境空氣中動力學當量直徑≤2.5微米的顆粒物,也稱細顆粒物或可入肺顆粒物。它的直徑還不到人的頭髮絲粗細的1/20。能較長時間懸浮於空氣中,其在空氣中濃度越高,就代表空氣污染越嚴重。
PM10是指環境空氣中動力學當量直徑≤10微米的顆粒物,也稱可吸入顆粒物。
總懸浮顆粒物是指環境空氣中動力學當量直徑≤100微米的顆粒物[4]。
危害
總懸浮顆粒物對人體的危害程度主要取決定於顆粒物粒度大小及化學組成[5]。
越細小的顆粒物對人體危害越大,粒徑超過10微米的顆粒物可被鼻毛吸留,也可通過咳嗽排出人體,也會隨氣流附着皮膚或進入眼睛,會阻塞皮膚的毛囊和汗腺,引起皮膚炎和眼結膜炎或造成角膜損傷。而粒徑小於10微米的可吸入顆粒物可隨人的呼吸沉積肺部,甚至可以進入肺泡、血液。在肺部沉積率最高的是粒徑為1微米左右的顆粒物。這些顆粒物在肺泡上沉積下來,損傷肺泡和粘膜,引起肺組織的慢性纖維化,導致肺心病,加重哮喘病,引起慢性鼻咽炎、慢性支氣管炎等一系列病變,嚴重的可危及生命。顆粒物對兒童和老年人的危害尤為明顯。
視頻
總懸浮顆粒物 相關視頻
- ↑ 對於我國環境空氣顆粒物術語定名的建議,道客巴巴, 2014-12-5
- ↑ 從總懸浮顆粒物到PM2.5:空氣監測指標「變局」的背後 搜狐,2016-12-19
- ↑ PM2.5:一個遲來的環保話題,中國新能源網 ,2012-1-19
- ↑ 什麼是TSP、PM10、PM2.5?,新浪博客,2013-03-25
- ↑ 總懸浮顆粒物和可吸入懸浮顆粒物(漂塵)對人體有何傷害,它的主要來源是什麼?,人民網 , 200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