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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台灣交流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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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こうえきざいだんほうじん にほんたいわんこうりゅうきょうかい[1]),簡稱日台交流協會,是日本駐中華民國(臺灣)的實質大使館,為日本國政府登記在案的公益財團法人機構,因此名義上屬於民間機構,主要功能為執行日本與中華民國斷交後的民間交流、以及官方授權辦理的領事業務。會本部位於東京,在台北與高雄各設有事務所。
相對於日台交流協會,中華民國在日本的對應單位為臺灣日本關係協會、以及外交部屬下等同駐日本大使館的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介紹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是1972年9月29日日本與中華民國斷交之後,1972年12月1日,日本政府以民間團體的名義所成立的外國駐臺灣準官方代表機構,經由授權辦理領事業務等功能。基於其功能業務,以及工作人員皆由日本外務省及通產省等有關職員,以停職的方式調往辦公,任職期間不視為公務人員,因此該協會可視為準外交代表機構。起初,日方希望名稱是「日台交流協會」,但中華民國方面主張取名為「日華交流協會」,雙方未能妥協,最後定名「財團法人交流協會」(Interchange Association (Japan)),而日方在該機構的標誌加註「日本と台灣との架け橋」(日本與台灣之間的橋梁)以明確標示其業務範圍。由於交流協會作為台日後斷交時代兩者間維持交往的替代機構,後續亦在其他非邦交國發展對台關係時所參照,因此又稱為「日本模式」。
2012年4月1日,交流協會更名為「公益財團法人交流協會」,而英文名稱不變。其臺北辦公室的招牌仍延用「日本財團法人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Interchange Association (Japan), Taipei Office)。
2017年1月1日,交流協會更名為「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Japan-Taiwan Exchange Association),並在標誌放上日本國花櫻花和中華民國國花梅花。
現任台北事務所代表為泉裕泰,曾任日本駐華大使館公使、日本駐上海總領事館總領事、日本駐美大使館特命全權公使、外務省研修所所長及駐孟加拉大使等職[2]。現任高雄事務所代表為加藤英次。
歷史
- 1972年9月29日:日本與中華民國斷交。
- 1972年12月1日:財團法人交流協會召開成立大會。
- 1972年12月8日:財團法人交流協會東京本部成立。
- 1972年12月16日:日本外務省下令關閉日本駐中華民國大使館及日本駐高雄總領事館。
- 1972年12月26日:財團法人交流協會與亞東關係協會簽訂「亞東關係協會與財團法人交流協會互設駐外機構協議書」。
- 1972年12月26日:財團法人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及高雄事務所成立。末代駐中華民國大使館代理大使伊藤博教及經濟參贊仲田嘉夫分別轉任第一代台北事務所長及副所長,末代駐高雄總領事田中重英轉任第一代高雄事務所長。
- 1973年:台北事務所第一代館址設於城中區(現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3號,運用原日本大使館濟南路館址辦公。
高雄事務所第一代館址則位於前金區中華三路108號3樓(國泰人壽中華大樓),同原總領事館館址[3]。
- 1995年7月3日: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自濟南路遷至敦化南路一段245號10樓(敦南金融大樓,新光人壽入主期間名為新光人壽敦南大樓)[4]。
- 2002年4月8日:台北事務所從敦化南路遷至慶城街28號通泰商業大樓[5]。
- 2012年4月1日:更名為公益財團法人交流協會。
- 2017年1月1日:更名為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
組織架構
- 評議員會
- 理事會(監事、會計監察人、顧問)
- 會長
- 理事長
- 專務理事
- 理事長
- 會長
- 理事會(監事、會計監察人、顧問)
部門
名稱 | 所在地 | 領事轄區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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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本部 | 東京都港區六本木 | 成立於1972年12月8日,下設總務部(內設庶務室)、貿易經濟部、經理部 | |
台北事務所 | 台北市松山區 | 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 | 成立於1972年12月26日,下設總務部、經濟部。 |
高雄事務所 | 高雄市苓雅區 | 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台東縣、澎湖縣 | 成立於1972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