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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newton

河田西路中國廣東廣州的南北走向馬路,在白雲區,南邊從廣園中路開始,到北邊的景雲路

全長624m,寬16米,雙向2車道。

經過的道路

路從南到北列,粗體的字是主幹道:

白雲區

白雲區中國廣東省廣州市的一個市轄區,前身為廣州市郊區,名稱來源於白雲山。面積795.79平方公里,占原廣州市老八區面積的一半以上,人口163.67萬人。相當一部分來自於城中村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座落在該區人和鎮花都區交界處。白雲區地理上位處廣州市區花都區之間,有望成為廣州重點發展區域[原創研究?],從廣州市中心經機場高速公路新白雲國際機場僅約30分鐘的路程。區政府駐地位於廣園中路。

行政區劃

歷史沿革

古代

時期屬百越。

秦代,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歸屬南海郡番禺縣漢代因之。三國時屬東吳廣州之後歸南海。

北宋中期起,區境東部、北部屬番禺,西南部歸南海

時期,歸屬番禺縣慕德里巡檢司、鹿步巡檢司、南海縣金利司、三江司。

中華民國時期

中華民國十三年(1924年),孫中山以大元帥命令核准廣州市區域東至東圃、車陂,南至河南黃埔(村),北至白雲山腳,西至增埗對河兩小島。民國二十年(1931年),番禺縣屬有部分村莊劃入廣州市。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六、七月旬,廣州市區擴大,北郊、西郊和東郊原來歸屬番禺縣的彬社、公和、敦和、崇文、瀝滘、車陂、石牌、冼獵楊、龍洞堡及南海縣的上下恩洲劃歸廣州市管轄。

抗日戰爭爆發後,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年10月,廣州市淪陷。劃入廣州市的十個鄉仍劃歸番禺、南海兩縣管轄。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廣州市乃將十鄉歸市屬列為郊區,設恩洲、龍洞堡、石牌、冼獵楊、彬社、公和、敦和、崇文、瀝滘、崇文9個郊區。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7月,市政府第55次會議議決將市郊9個區調整為6個郊區。[1]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市郊區時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廣州市人民政府於1949年11月第一次進行市屬區域調整。郊區調整為7個行政區。1951年6月,7個郊區又調整為4個郊區。1953年6月,將番禺縣部分地區劃入廣州市,成立黃埔區。1954年6月,又將4個郊區合併為黃埔、白雲、新滘等3個郊區。1956年6月,將3個郊區合併為廣州市郊區

1958年1月,番禺縣珠江河以北地區(禺東、禺北)劃歸廣州市,番禺縣屬17個鄉、1個鎮、23個墟市、474個自然村、344個農業生產合作社,與增城縣4個農業生產合作社的28個自然村,一同劃入廣州市郊區。同年8月,郊區成立12個人民公社。

1958年底,郊區的人和、太和、竹料、鍾落潭等4個公社劃出,與花縣合併為廣北縣,其餘的三元里、鶴洞、江村、石井、沙河、新滘、黃埔、蘿崗等8個公社成立近郊區,撤銷郊區。1959年3月,由於國務院沒有批准廣北縣的設置,原郊區劃出給花縣的4個公社劃回郊區,撤銷近郊區,恢復花縣與廣州市郊區的設置。

1960年6月,城市人民公社化運動開展後,撤消郊區,成立2個以工礦企業為中心的人民公社;同年7月改為區。1962年5月,芳村江村、黃埔3個區合併成立郊區。1965年3月,郊區人和、江村、石龍3個公社及江高鎮、雅瑤農場劃給花縣。1967年1月又重新劃回郊區。

1973年5月至1975年5月,黃埔公社7個大隊與蘿崗公社7個大隊從郊區劃出,組成黃埔區。1985年5月,郊區所屬2個區公所和4個街道劃出,成立天河區。郊區所屬鶴洞區公所和白鶴洞街、芳村街劃出,成立芳村區。1986年5月,郊區所屬新滘區公所和赤崗街劃給海珠區

參考文獻

  1. [ http://www.by.gov.cn/by/lsyg/common_tt.shtml 歷史沿革]白雲區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