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圖書館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湘潭縣圖書館清宣統二年(1910)九月,湘潭縣立圖書館成立,這是湖南省較早的縣級圖書館,但藏書不多。1925年,縣立圖書館改名縣立中山圖書館,管理人員1人。1929年又改名縣立民眾圖書館,時藏書155部,14976本,管理人員4人。1937年,併入縣民眾教育館。至 1988年,藏書達 14. 52萬冊,其中古線裝書1.2萬餘冊,《叢書集成初編》全套,影印本《四庫全書》全套,少兒讀物近萬冊,還有報紙87種,期刊224種以及各種地方文獻資料[1],為湖南省藏書較多的縣級圖書館之一。
基本介紹
湘潭市圖書館創建於1954年7月,是湖南省解放後創建的地市級公共圖書館。1954年5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文化事業管理局決定將南嶽圖書館遷往湘潭市。該館的古籍被分別運往長沙湖南圖書館、衡陽市和湘潭市;其人員、設備及新書全部運往湘潭。同年8月20日,湘潭市圖書館在湘潭幹部業餘文化學校內臨時開館。1955年5月,該館遷入大同北路(今建設北路)新建館舍,面積540平方米,藏書3.2萬冊。1960年10月遷雨湖路,面積656平方米,藏書9萬餘冊。1984年2月遷湖園路新建館舍,建築面積5238平方米,藏書40餘萬冊。1984年起,該館連續5次獲湖南省文明圖書館稱號;1989年被文化部授予全國文明圖書館稱號。
湘潭市少年兒童圖書館1984年獨立建制,1985年3月,利用市圖書館舊址建造新館,1987年5月30日建成開館。館舍面積為1235平方米,1997年擴建至2050平方米。藏有《家庭藏書集錦》、《創新文庫》以及各種學習輔導等電子圖書600餘件,收藏湘潭市少兒書畫競賽獲獎作品200多件,藏書9萬冊。至2003年底,共發放借書證19570個,舉辦各類活動450項(次);編輯出版了《乳花集——紅領巾讀書讀報心得選評》和業務刊物《湘潭少圖工作》。該館自1987年起連續4次獲湖南省文明圖書館稱號;1992年被評為全國「紅讀」活動先進集體;1999年再次評定為二級圖書館;2000年被評為全國「讀者喜愛的圖書館」。
為整合資源,2004年5月,湘潭市圖書館與湘潭市少兒圖書館合署辦公,總館設湖園路,分館設雨湖路。現有職工49人,大專以上40人,占在職人員總數的81.6%;其中大本21人,占在職人員總數的42.9%;大專19人,占在職人員總數的38.8%;高級職稱[2]5人,占在職人員總數的10.2%;中級職稱25人,占在職人員總數的51%。現設有流通閱覽部、少兒借閱部、音像借閱部、盲人閱覽室、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湘潭支中心(數字資源部)、電子閱覽室(未成年人綠色網吧)、綜合業務部、政府信息公開查閱服務中心和行政辦公室。
目前該館採用Interlib系統,實現了采、編、流的自動化管理,建立了湘潭市圖書館網站,讀者可通過網站檢索到本館的書刊、活動信息,並可鏈接湖南圖書館共享工程中心共享數字資源平台,直接查閱學術期刊全文數據庫、文化休閒期刊、電子圖書、視頻數據庫。閱覽室每年提供各類報紙和期刊600餘種。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讀者活動,如市長與讀者座談會、紀念毛澤東同志誕辰110周年湘潭市民間藝術作品展覽、「湘蓮科技與文化」季談會暨中華蓮文化展覽、湘潭民間系列收藏精品展覽、讀者自製禁煙展板巡迴展覽、藝術系列講座、新年有獎燈謎活動和少兒系列讀書活動等。設立流動圖書服務點,定期為老年公寓、殘疾人、勞教學員等弱勢群體和偏遠農村小學送書送活動。負責對共享工程縣級支中心、村級基層網點、鄉鎮社區圖書館、農家書屋的建設提供業務技術指導。2005年被文化部評定為一級圖書館。
2006年該館在全省較早實施全免費開放,免證閱覽、免費辦證,同時利用共享工程設施,節假日和雙休日為讀者開設免費影院,「未成年人綠色網吧」雙休日免費對未成年人開放,使讀者真正享受到社會公益服務的便利。
該館注重開發和利用本館特色資源,在做好陣地工作的同時,積極開展定題跟蹤服務,以編印專題書目索引等方式服務生產和科研。從1986年起編印《潭農信息》等農業專題信息資料,為星火計劃服務;編印館報《圖書館與讀者》,加強館讀與館際聯繫;1987年至1992年連續舉辦6屆全市有獎書評徵文比賽;設立報考研究生查詢室,為廣大考生提供服務;編輯出版了職業中專教材《圖書管理》,書評專輯《品書錄》,地方風物《中華蓮文化》,以及學術研究工具書《齊白石研究大全》。2004年以來編輯出版《新農村文化簡報》,為豐富農村文化生活提供信息服務;與湘潭市圖書館學會聯合編輯出版《蓮城圖訊》,加強圖書館之間的業務交流;建立齊白石資料中心,充分利用中心資料為湘潭的文化工程《齊白石辭典》的編輯出版和湘潭市第一屆、第二屆齊白石國際文化藝術節提供支持。
該館重視學術研究和人才培養,僅是2004年以來,就有40餘篇學術論文在專業學術期刊上發表或在國家及省級學術研討會上獲獎。研究館員李翠平個人專着《新農村信息工作》,於2007年10月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副研究館員林掘之與其女兒合編的《歷屆奧運風采》,於2008年2月由人民日報出版社出版。
館藏實力
該館藏有古籍《初學記》明嘉靖13年(1534)刻本、《登壇必究》明萬曆24年(1499)刊本、《奇經八脈考》明萬曆31年(1603年)刊本、《博物志》清康熙7年(1668)刊本、《湖廣通志》清康熙23年(1684)刻本、《溫飛卿詩集》清康熙36年(1697)秀野草堂刊本等萬餘冊。
近現代藏書有1920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東方雜誌》;1937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佩文韻府》; 1960年中華書局出版的《冊府元龜》;1983年中華書局出版的《叢書集成初編》;1987年巴蜀書社出版的《古今圖書集成》;198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四庫全書》等典籍若干。當代藏書有1996年中央檔案館編輯出版線裝本《毛澤東評點二十四史》;2008年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湖湘文庫》等典籍若干。該館還藏有盲文圖書300餘冊。
該館注重特色藏書和地方文獻的收藏,特別是地方名人專題文獻資料的收藏,已設立毛澤東、齊白石、彭德懷等專題文庫。特色藏書有1996年湖南美術出版社出版的《齊白石全集》;1987年書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齊白石手批師生印集》;1998年廣西教育出版社出版《北京畫院秘藏齊白石精品集》;2006年天津人民美術出版社出版《齊白石繪畫作品圖錄》;1998年湖南美術出版社出版《齊白石畫譜》;1994年北京文物出版社編輯《中國歷代藝術》等有關齊白石研究資料近千冊(件),以及齊白石及其師友繪畫作品(含複製件)10餘幅和遼寧省博物館(原東北省博物館)館藏齊白石作品反轉片數十幅。
實用信息
開放時間
湘潭市圖書館開放時間 湘潭市圖書館開館時間(服務窗口及開放時間)
夏季日期: 7月1日至9月30 日 冬季日期: 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開放部門7月1日至9月30日夏季開放時間為:
周一、二、三、五 全天上午
周四 上午: 8:30~12:00 周六、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3:00~6:00 (夏季)
開放部門10月1日至6月30日冬季開放時間為:
周一、二、三、五 全天上午
周四 上午: 8:30~12:00 周六、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2:30~5:30 (冬季)
辦證須知
一、辦證手續
申請辦證者須持本人身份證到總館、分館申請辦證。(身份證為讀者證,少兒讀者可憑身份證辦理一卡通借閱卡) 二、證件使用權限
名稱 使用範圍 補換證工本費 押金 借閱期限 限借總冊數 延誤費
身份證 總館、分館 免費 免費 圖書30日(網站、微信平台續借一次)、現期期刊7日、過期期刊15日 6冊 每日每冊0.10元
一卡通 總館、分館 10元(僅指需要借閱卡的讀者) 免費 圖書30日(網站、微信平台續借一次)、現期期刊7日、過期期刊15日 6冊 每日每冊0.10元
三、其他事項
1、本館成人讀者使用身份證證作為讀者證,少兒讀者可以申請一卡通為讀者證,。但由此可能產生的問題(如圖書的丟失、逾期等)由辦證者承擔責任。
2、本館借閱證件長期有效。
四、退、補、換證地點
以上內容的解釋權歸湘潭市圖書館館長辦公室所有。
借閱須知
免證閱覽、憑證借出:進入本館各服務窗口閱覽圖書和報刊無須任何證件。借出書刊須先辦理借書證。
保持架位整齊:圖書閱畢請歸還原處或放在指定書車上,由工作人員歸架,以免亂架。期刊閱畢請按刊物上架位編號放回原處,每次取閱不應超過兩份。
書刊檢索:讀者可以通過網站、微信平台檢索自己所需書刊的情況。
借還書刊手續:總館書刊的借還手續均由自助辦證辦理。分館的書刊有自助設備的通過自通設備,沒有自助設備的由分館工作工作人員自行辦理。書刊借閱前請認真檢查有無破損和缺頁,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工作人員申明,並加蓋日戳認可。書刊進行借閱時,請及時核對書名和冊次情況。
借期與續借期:請注意圖書借期30天,可續借一次30天;現期期刊借期7天,不能續借;過期期刊借期15天,需續借者應在規定借期內利用網站、微信平台或服務台電話續借,超過借期而未辦續藉手續須按章交納延誤費。
延誤費:延誤費的收取是為了加快書刊的周轉速度,保證讀者能及時看到更多的新書,以制約無時間觀念逾期不還的個別讀者。延誤費的收費標準為:圖書期刊每本每日0.10元。為了讀者們的共同利益,請大家儘可能及時歸還書刊!
愛護書刊資料及條碼:請愛護書刊資料及條碼,勿在借閱的書刊上折頁、勾畫、圈點、描拓或撕頁、開天窗等。
預約借書:預約借書必須是本館已有但借出的書刊。讀者應到總服務台辦理預約借書登記手續,亦可電話預約登記。一旦預約書刊歸還,由工作人員電話通知預約者前來辦理借書手續。自電話通知起7日內預約有效,7日後電腦自動取消預約。
特殊借閱:本館某些部門的書刊資料(如工具書、珍貴圖冊、地方文獻和古籍等)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的須經館領導或所屬部主任同意後,憑本人有效證件,交付所借書刊5~10倍押金,規定借出期限後方可借出。逾期還書者,按每日每冊1.00元收取延誤費。
書刊資料複印:需要複印書刊文獻,請與工作人員聯繫,辦理手續後到二樓閱覽室複印。不准複印的書刊文獻是指:經複印後裝幀將受到損壞的書刊文獻或有關規定不准複印的書刊文獻。珍貴資料的複印要另外加收保護費。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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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珍貴文獻資料大合集大全,搜狐,2017-11-25
- ↑ 評高級職稱需要什麼條件?哪些機構可以評職稱?,搜狐,202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