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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京(1047年2月14日-1126年8月11日),元長北宋興化仙遊(今屬福建)人。北宋時期書法家,先後四次任宰相,掌權共達十七年之久。蔡京是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貪官之一,窮奢無能、貪腐保守,直接導致北宋王朝的衰敗。

生平

熙寧三年進士及第,調錢塘尉,舒州推官,累遷起居郎(階官,從六品上)。早年任地方官,後任中書舍人(階官,正五品上)[1]

元祐元年,改龍圖閣待制(職,從四品),知開封府事(差遣)。司馬光盡廢王安石新法,大臣皆言不可;唯蔡京於五日內在開封府改募役為差役,受到司馬光的稱讚[2]

紹聖元年任戶部尚書(職事官,從二品),又助章惇重行新法。

宋徽宗時被彈劾奪職,罷為端明殿(職,正三品)、龍圖閣兩學士,知太原府事,皇太后命帝留京畢史事。逾數月,諫官陳瓘論其交通近侍,瓘坐斥,京亦出知江寧府事,頗怏怏,遷延不之官。禦史陳次升、龔夬、陳師錫交論其惡,奪職,提舉洞霄宮(祠祿官),閑居杭州。後勾結童貫,重新被起用,擢右正言(職事官,從七品),知定州事。

崇甯元年,徙大名府,並排擠掉韓忠彥,複用為翰林學士承旨(職事官,正三品),後拜尚書左丞(職事官,正二品),二年正月,進尚書右僕射(宰相,正一品),二年正月,進尚書左僕射(宰相,正一品),累轉司空(加官,三公,正一品),封嘉國公(爵,國公,從一品),五年,進司空、開府儀同三司(文階,第一階,從一品)、安遠軍節度使(階官,從二品),改封魏國公,大觀元年,複拜左僕射。以南丹納土,躐拜太尉(加官,三公,正一品),受八寶,拜太師(加官,三師,正一品)。為相期間大興花石綱,設「西城括田所」,蔡京改革茶法,在荊湖、江、淮、兩浙、福建等七路實行復榷制,崇寧元年(1102年)確立了以引榷茶的茶引法

崇寧二年(1103年),鑄當十大錢以及「當二」、「當五」夾錫錢[3][4]。接著,徽宗政和三年(1113年)創行鹽引法,以官袋裝鹽,並限定斤重。盡改鹽法茶法[5]

創「豐亨豫大」之說,工役繁重,當時民怨沸騰。太學陳東上書,稱蔡京、童貫等人為「六賊」,蔡京更為六賊之首。宣和六年(1124年),蔡京被迫致仕,其長子領樞密院蔡攸與童貫奉命前去索要謝表,蔡京說「因為主上深恩未報,我不忍心辭職,這種心情二公是可以理解的」,竟然將自己的兒子蔡攸稱為「公」,為人所笑。1126年宋欽宗即位後,蔡京被貶嶺南(今廣東),罷為崇信、慶遠軍節度副使(階官,從八品),途中餓死[6]於潭州(今湖南長沙)城南五里東明寺,遂草殯於觀音殿[7]。1168年,蔡京後裔把其骸骨遷回仙遊楓亭故里今莆田仙遊縣楓亭鎮溪南村安葬。

蔡京生於慶曆丁亥年壬寅月壬辰日辛亥時(慶曆七年正月十七日晚上21點到23點間),其生日,天下郡國皆有貢獻,號「生辰綱」。蔡京祖某、父准及京,皆以七月二十一卒,三世同忌日。蔡京死後四十二年遷葬,皮肉消化已盡,獨心胸上隱起一「」字,高二分許,如鐫刻所就。

宋徽宗崇寧三年,蔡京建議宋徽宗設置漏澤園以官地收葬無主及窮乏骸骨。

書法

蔡京工書法,初與弟弟蔡卞蔡襄書法,中進士官授錢塘縣尉時因神宗喜愛徐浩書法,當時士大夫紛紛學之,蔡京也與被貶在錢塘的蘇軾一同學習徐浩書法,後學沈傳師歐陽詢,「字勢豪健,痛快沉著。迨紹聖間,天下號能書,無出公之右者。」[8],後又學二王(王羲之父子),最終自成一家,為海內所宗。北宋有「、蔡」四大書法家,有少數人認為「蔡」原指蔡京,後世以其「人品奸惡」,遂改為蔡襄[9]

評價

宋史》將蔡京列入《奸臣傳》,大加貶斥。但是不少人替他寫過翻案文章。蔡京死後,其門人呂川卞老(呂辨)醵錢以葬,曾為蔡京寫墓誌,有「天寶之末,姚、宋何罪」之句,指後人不會將唐玄宗末年發生的安史之亂責任歸咎於唐玄宗初年的賢相姚崇宋璟呂川卞認為金兵入侵亦不能全歸罪於蔡京。南宋人葉適說:「宋財賦之入比唐增倍,熙豐以後又增數倍,『而蔡京變鈔法,以後比熙寧又再倍矣。』」[10]明代初年設立鹽法,「置局設官,令商人販鬻」。都是蔡京鹽法的延伸。王夫之亦稱:「方臘之反,毆之者朱動花石之擾,非新法迫之也。」

在民間對蔡京的印象相當惡劣,曾流傳這樣的歌謠:「打破筒(童貫) ,潑了菜(蔡京) ,便是人間好世界。」

家族

蔡卞。是王安石女婿,官至樞密使,擢尚書左丞,封為少保。

蔡京有八個兒子,有六個兒子五個孫子均是學士。

子女
  • 長子,蔡攸(1077年—1126年),字居安,曾任宋朝領樞密院事,後與蔡京不睦。靖康元年(1126)賜死。
  • 次子,蔡鯈(音tiáo),早卒。
  • 三子,蔡翛(音xiāo),曾任宋朝禮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靖康元年(1126)賜死。
  • 四子,蔡絛(音tāo),字約之,官至徽猷閣待制,後流放白州
  • 五子,蔡鞗(音tiáo),娶宋徽宗的女兒茂德帝姬趙福金為妻,成為駙馬,官宣和殿待制,靖康元年被擄至金國,茂德帝姬改嫁完顏宗望
  • 七子,蔡脩,靖康元年與父在潭州崇教寺暴病而亡。
孫子女
  • 長孫,蔡行,官至保和殿大學士。
  • 蔡衎(音kàn)、蔡術、蔡徵、蔡衕(音tòng)等皆為學士。

參考文獻

  1. 《重刊興化府志·蔡京傳》記載,蔡京「調錢塘尉,舒州推官,累遷起居郎。使遼還,拜中書舍人。時弟卞已為舍人,故事入官以先後為序,卞乞斑京下,兄弟同掌書命,朝廷榮之」。
  2. 弘治《重刊興化府志·蔡京傳》說:司馬光執政後,復差役法,為期五曰,「京獨如約,悉改畿縣差役,無一違者。詣政事堂,白光,光喜曰:『使人人奉法如君,何不可行之有?』已而,台諫言京挾邪壞法。出知成德軍…」
  3. 《宋史·食貨志下二·錢幣》記:崇寧二年(1103),「五月始令陝西及江、池、饒、建州,以歲所鑄小平錢增料改鑄當五大銅錢,以『聖宋通寶』為文。繼而並令舒、睦、衡、鄂錢監用陝西式鑄折十錢。」
  4. 這些制度隨蔡京的起廢,時罷時復,因此被稱為制度紊亂也不為過。陳均《九朝編年綱目備要》載:崇寧二年五月,宋廷「令江、池、饒、建、舒、睦、衡、鄂八州將每年上供小平錢減萬數增例鑄當五大銅錢,其背鑄「當五」二字。」《宋史·食貨志下二·錢幣》記:「蔡京復得政,條奏廣、惠、康、賀、衡、鶚,舒州昨鑄夾錫錢精善,請後鑄如故。廣西、湖北、淮東如之。且令諸路以銅錢監復改鑄夾錫,遂以政和錢式頒焉。」
  5. 宋會要》食貨二五之二四稱:「崇寧初,罷官,賣鹽以利天下……行之二十餘年,客人有倍稱之息,小民無抑配之害。至於億萬之利。」「異時一日所收不過二萬緡則已,詫其太多,今日之納乃常及四五萬貫。」
  6. 南宋著名史家徐夢辛的《三朝北盟會編》巻四十九:「蔡京於德安府被南遷之命,七月甲申到潭州。據隨行幹當人魏覿狀:蔡京鄂州扶疾前來潭州,沿路大暑,愈覺羸困,昏臥不省,粥食不進,乞差醫職前來看治。州差醫助教譚從義、易緩看醫。是日,管押官修武郎監德安府稅趙康轉申:蔡京於此日為患身故。州差保義郎城東巡檢王從禮、迪功郎長沙縣權縣事董陟前去審實,得在崇教寺因患身故。州司於崇教寺之側拘葬。」
  7. 王明清《揮塵後錄》記載:「初,元長之竄也,道中市食飲之物,皆不肯售,至於辱罵,無所不至,遂窮餓而死」。
  8. 《鐵圍山叢談》
  9. 王芝於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跋蔡襄《洮河石硯銘》墨跡中說:「右為蔡君謨所書《洮河石硯銘》,筆力疏縱,自為一體,當時位置為四家。竊嘗評之,東坡灝流轉神色最壯,涪翁瘦硬通神,襄陽縱橫變化,然皆需以放筆為佳。若君謨作,以視拘牽繩尺者,雖亦自縱,而以視三家,則中正不倚矣。」《水滸傳》第三十九回說:「吳用已思量心裡了。如今天下盛行四家字體,是蘇東坡、黃魯直、米元章、蔡京四家字體。蘇、黃、米、蔡,宋朝『四絕』。」王紱在《書畫傳習錄》卷三中說:「世稱宋人書,則舉蘇、黃、米、蔡,蔡者謂蔡京也,後世惡其為人,乃斥去之,而進端明書焉。端明(蔡襄)在蘇、黃前,不應元章(米芾)之後,其為京無疑矣。」
  10. 《水心集》卷4《財總論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