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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紹 (唐朝)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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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純,又名王紹,本是太原人氏,後為京兆萬年人。《王氏文化研究》對琅琊王氏傳承世系源流進行考證。

王紹(743年-815年1月13日),[1][2]唐朝官員

家世

王紹本名王純,本是太原人氏,後為京兆萬年人。[3]王端進士天寶年間名士,官終工部員外郎[4]王純是王端的第三子,[1]長兄王綽,為道士;次兄王紓[5][6]

唐德宗年間

王純年輕時,因厚實為士人朋友所看重,吳興郡顏真卿器重他,[7]取他名「純」的意思,為他取德素,奏授武康尉。蕭復常州刺史[8]辟王純為從事。王純曾在約大曆十三年(778年)與河南轉運留後兼監察御史里行戴叔倫異地唱和,戴叔倫曾作《暮春沐發晦日書懷寄韋功曹渢李錄事從訓王少府純》。[9]王純後因丁繼母憂而去職,喪滿後,被累授殿中侍御史、江西觀察推官。[1]御史大夫包佶領租庸鹽鐵事務,也以王純為判官。因淮西節度使李希烈作亂,江淮租輸受阻,特改運路為自潁水入汴水。王純奉包佶表文詣闕,到潼關時,正逢唐德宗西逃,王純於是督率沿路輸送的輕貨(絹綾金珠等寶貨),以兵剽掠剛被淮南節度使陳少游煩重徵稅的江淮地區,[10]金州陝西安康)、商州(陝西商洛)一線,倍道經過洋州(陝西西鄉)赴奉天縣行在興元元年(784年)五月,德宗親自慰勞,說:「六軍到現在還沒有換上春服,我還在穿皮裘。」王純俯伏流涕奏道:「包佶令臣從小路進奉輕貨約五十萬件。」德宗認為道路遠、經費急,進奉不能指望。五日後,王純所督的錢物江、淮繒帛等相繼來到,得以救難,德宗深賴之,[3][4]命先賞賜將士,然後才給自己製作衣衫。[11]

貞元八年(792年)五月,王純在大理寺丞任上參與祭祀剛去世的包佶。[12]貞元年間,王純為倉部員外郎。當時剛經歷過兵災和旱蝗災,朝廷令戶部削減官員俸祿,兼收茶稅等各種雜稅,以備水旱災害。王純上任後就獲詔主判倉部負責這項工作,後遷戶部郎中,於十三年(797年)二月判本部事務。後又遷兵部郎中,仍判戶部。七月,超拜戶部侍郎,賜金紫,又加朝散大夫,十六年(800年)九月判度支。十八年(802年)八月,特遷戶部尚書[13]當時德宗親自執政已久,宰相已形同虛設。德宗以王純謹密,恩遇特異,約十二年(796年)王純在戶部郎中任上時,與其他寵臣權力已超過宰相,趨附者盈門;共主理重務八年,政事大小多諮詢王純決定。王純未曾泄漏言語,也不自矜,[3][4]為政中規中矩無所發明,[14][15]其實狡險搜刮民財。[16]王純曾邀請秘書郎李藩,說只要相見就能任用他,但李藩沒有應邀。[17][18]

十九年(803年)三月,王純等五十五人奏議,請求:奉遷獻祖、懿祖神主祔德明、興聖廟,別增兩室奉安神主;[19]請求於德明、興聖廟垣內權設幕屋為二室,暫安神主;等增修的廟室完成了,再以禮遷祔神主入新廟;每至禘祫之年,各自於本室行饗禮。[20]獲淮。[21]從此唐太祖恢復了東向的方位。[22]

德宗末年,王純數次稱讚兵部郎中潘孟陽之才,使得潘孟陽不到四十歲就被提拔為權知戶部侍郎。[23][24]

德宗曾問大臣的兄弟中誰可任用,左右說了王紓和韓皋之兄韓群。於是德宗擢王紓為右補闕。[25]

唐順宗、唐憲宗年間

永貞元年(805年)唐順宗即位後,其寵信的度支鹽鐵副使王叔文開始奪王純之權,三月,拜王純為兵部尚書,實為排擠。[26]四月,皇子廣陵王李淳(即後來的唐憲宗)被改名李純、冊立為皇太子,王純為避諱請求改名王紹。此舉遭到時人非議,認為皇太子也是人臣,東宮屬官改名避諱是應該的,不是其屬官而改名則是諂媚,王純此舉不是以禮事上。李藩認為歷代不識大體的大臣一旦壞了規矩就正不過來了,不足為怪。[17][18]王紹表殿中侍御史元季方為度支員外郎。[27]十二月,王紹被除授檢校吏部尚書、東都留守、判都省事、兼御史大夫,充東都畿汝州都防禦使。[1][3][4][28]

唐憲宗元和元年(806年)十一月,武寧軍節度使張愔因病請求代任,王紹遷檢校尚書右僕射、兼徐州刺史、兼御史大夫、武寧軍節度支度營田兼徐、泗、宿、豪等州觀察處置等使,即領豪、泗二州在武寧軍管下。[1][29]自從張愔被徐州軍推為帥之後,徐州兵驕難治,王紹修輯軍政,徐州軍也喜於新得二州,沒有作亂,[30][31]人心得安。[3][4][32]二年(807年)六月,監軍使孟升卒,王紹送其喪柩還京,給券於乘驛,在郵舍安放喪柩,官吏不敢阻止。此舉受到監察御史元稹的彈核,[33][34][35]被法辦。[36]四年(809年),奏請於宿州置開元觀。[37]

六年(811年)入覲,被征拜兵部尚書,七年(812年)正月,權兼判戶部事。五月,與判度支盧坦、鹽鐵使王播等奏請允許商人於戶部、度支、鹽鐵三司換錢,禁止和約束貯藏錢導致錢不能流通的行為,[38]獲淮。[39]但即使實施每千錢增給百錢的政策,也沒有商人到來,錢重帛輕的局面也沒有改觀。[40]八年(813年)九月,奏請折糴(折價買入)粟,獲淮。[37]九年(814年)十二月,王紹卒於長安永樂里家中,[41]左僕射,益[3][4]十年(815年)八月四日,葬於萬年縣洪固鄉,與其妻合葬。[1]

家庭

祖上

  • 贈西河郡夫人相里氏,故河南少尹知府事贈工部侍郎相里造的長女,卒於795年

三子:

  1. 長子王元泰,曾任門下省典儀
  2. 次子王元質,劍南東川節度掌書記、大理評事、攝監察御史
  3. 三子王元弼,曾任右威衛倉曹參軍[1][5][6]

  1. 崔弘禮[42]

注釋及參考文獻

  1.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s:兵部尚書王紹神道碑|李絳《兵部尚書王紹神道碑》]]
  2. 此從《兵部尚書王紹神道碑》去世於「十一月晦日」。《舊唐書·憲宗紀》作去世於「十二月癸丑日」。
  3. 3.0 3.1 3.2 3.3 3.4 3.5 《舊唐書》卷一百二十三
  4. 4.0 4.1 4.2 4.3 4.4 4.5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九
  5. 5.0 5.1 5.2 權德輿《故尚書工部員外郎贈禮部尚書王公神道碑銘(並序)》
  6. 6.0 6.1 6.2 權德輿《唐故尚書工部員外郎贈禮部尚書王公改葬墓志銘(並序)》
  7. 顏真卿任吳興郡守在大曆七年(772年)—十二年(777年)年間。
  8. 蕭復任常州刺史在大曆十二年(777年)閏五月—十四年(779年)年間。
  9. 熊飛《戴叔倫年譜簡編》,撫州師專學報,1993年3月第1期總第36期
  10. 《舊唐書》卷一百四十六
  11. 《資治通鑑》卷二百三十一
  12. 權德輿《祭秘書包監文》
  13. 《舊唐書》卷一十三
  14. 《舊唐書》卷一百三十五
  15. 《新唐書》卷一百六十七
  16. 《資治通鑑》卷二百三十五
  17. 17.0 17.1 《舊唐書》卷一百四十八
  18. 18.0 18.1 《新唐書》卷一百六十九
  19. s:權設幕屋為獻懿二祖行廟奏
  20. s:陳設四室權安神主奏
  21. 《舊唐書》卷二十六
  22. 《新唐書》卷一十三
  23.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二
  24. 《新唐書》卷一百六十
  25. 《新唐書》卷一百零三
  26. 韓愈《順宗實錄二(起二月,盡三月)》
  27. 《新唐書》卷二百零一
  28. 《舊唐書》卷一十三
  29. 《舊唐書》卷一十四
  30. 《舊唐書》卷一百四十
  31. 《新唐書》卷一百五十八
  32. 《資治通鑑》卷二百三十七
  33. 《新唐書》卷一百七十四
  34. s:論轉牒事
  35. 白居易《論元稹第三狀》
  36.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六
  37. 37.0 37.1 冊府元龜
  38. s:請禁私藏錢奏
  39. 《舊唐書》卷四十八
  40. 《新唐書》卷五十四
  41. 《舊唐書》卷一十五
  42. 全唐文補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