竇易直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竇易直 | |
---|---|
出生 |
不詳 唐朝 |
逝世 |
833年4月29日 唐朝長安 |
職業 | 唐朝官員 |
竇易直(?-833年4月29日[1]),字宗玄,諡號晉陽恭惠公,中國唐朝官員,唐敬宗和唐文宗年間為宰相。
家世
竇易直生年不詳,京兆始平人。[2][3]家族認祖漢朝皇后竇妙父大將軍竇武。祖父竇元昌,彭州九瀧縣令。父竇彧,廬州刺史。[4]
竇易直舉明經,為秘書省校書郎,此後十年不應辟,以考試書判入等,授藍田尉。曾在華陰令任上被升為左拾遺,士大夫聞訊,都高興地說「竇易直被提拔了,正直之道可以推行了!」[5]歷任右司、兵部、吏部三郎中。[2][3]
唐憲宗年間
元和六年(811年)六月,遷御史中丞。謝日,賜緋魚袋。[6]因病被免,八年(813年),遷給事中。[7]九月,出為陝虢都防禦觀察使,仍賜金紫。入為京兆尹。萬年尉韓晤貪贓事發,竇易直命曹官韋正晤問訊,查出案值達三十萬。唐憲宗認為案值不夠,下詔重查,查出案值達三百萬。[2]因此,十二年(817年),竇易直貶為金州刺史,韋正晤長流昭州。十三年(818年)六月,遷宣州刺史、宣歙池都團練觀察等使。[2]次年五月,為潤州刺史,充浙西觀察使。[3][8]
唐穆宗年間
唐穆宗長慶二年(822年)七月,宣武軍兵變,逐節度使李願。竇易直聞變,擔憂本部士兵也會如法炮製。他想以金帛賞賜軍士,但有人對他說:「賞賜無名,將士反而更加生疑。」竇易直因而沒有這麼做,但是軍士已經知道他想賞賜金帛了。時江、淮旱災,漕物淹積不能前運,州大將王國清因而以取漕貨激眾軍謀亂,九月,事泄,竇易直械王國清下獄,王國清黨羽數千入獄劫之,想大行剽掠。竇易直登樓發令:「能誅亂者的人,一個首級賞千萬!」眾軍喜,擒王國清及其黨羽二百餘人(《兩唐書》本傳皆作三百餘人),竇易直皆殺之。[9]但竇易直為賞賜眾軍,傾其府藏,軍隊更加驕氣,財物也告竭。同月,竇易直被李德裕所代,[10][11]回京為吏部侍郎。十一月,[12]改戶部侍郎,兼御史大夫,判度支。[2][3][13]
唐敬宗年間
長慶四年(824年)正月唐穆宗駕崩,唐敬宗登基後不久,五月竇易直即因宰相李逢吉推薦,以朝議郎、守尚書戶部侍郎、兼御史大夫、判度支、上柱國、賜紫金魚袋身份被任為朝散大夫、守尚書戶部侍郎、判度支,與吏部侍郎李程一同被授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拜為宰相。[14][15][16]改門下侍郎。辭讓判度支,七月,給其三月俸祿,罷判度支。[2]十一月封晉陽郡公,[3]食邑三千戶。[17]
先前鄠縣令崔發因越權逮捕毆打百姓的五坊使而獲罪,遭品官五十餘人擊打傷了臉落了牙齒,遇赦也不被免,李逢吉、竇易直、李程為崔發求情,提到崔發母是故宰相韋貫之的姐姐,年已八十,為崔發入獄積憂成疾,希望敬宗基於孝道恩赦崔發。敬宗先前不知崔發有老母,聞言感到同情,遂釋放崔發並撫慰其母。[18]
寶曆元年(825年)四月,敬宗被群臣上尊號文武大聖廣孝皇帝,發布赦文,竇易直以攝侍中讀寶官門下侍郎平章事的身份被賜一子出身。[19]
竇易直以避免表現裙帶關係聞名,後來開成二年(837年)唐文宗對當時的宰相們評價他:「你們推薦人的時候不要在意親疏。朕聽聞竇易直為相時,不用親人故人,如果這些人有才而因為避嫌而遭他棄用,這也不是至公之舉。」[3][20][21][22]
唐文宗年間
寶曆二年(826年)十二月,敬宗遇弒,文宗繼位。[15]大和二年(828年)十月,竇易直在尚書右僕射任上罷相,[14]改檢校左僕射(《新唐書》作檢校尚書右僕射)、襄州刺史、充山南東道節度使、臨漢監牧等使,仍保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榮銜。[17]四年(830年),宰相王播去世,裴度病重,由劉禹錫代為上表,提到文宗登基時的四位宰相已故兩人(韋處厚、王播),自己又病重時日無多,只有出鎮的竇易直安然無恙,可見權位難居,請求辭官。[23]五年(831年),竇易直入為左僕射,判太常卿事。當年宰相宋申錫被神策軍軍虞候豆盧著誣告勾結皇弟漳王李湊謀反,竇易直認為宋申錫罪當誅,聞者不贊同。[24]十一月,任鳳翔尹、鳳翔隴右節度使,加檢校司空。六年(832年),因病請求回京,獲准。七年(833年)四月卒,[25]贈司徒,諡恭惠。[2][3]
評價
- 韋處厚:竇易直良厚,忠事先朝,陛下(指唐文宗)固當委信。[26]/竇易直長厚忠實,經事先帝,陛下所宜親重委信之。[27]
- 竇易直入仕十多年,常居散官,不應請辟;擔任節度使時,也以公廉聞名。在相位,未嘗論用親黨,但在公事上舉薦人時則無所避嫌。然而元和年間,吏部尚書鄭餘慶曾著《僕射上儀》議僕射上日儀制,不與隔品官抗禮。時任御史中丞的竇易直奏駁鄭餘慶所議,[28]但等自己做了左僕射,卻行隔品致敬之禮,被時論非議鄙視嘲笑。[2][29][30][31]
- 竇易直曾在邊境增加使者、官吏,因此被金獻貞上書勸諫。[32]
- 唐文宗曾對李珏說「竇易直勸我,凡是宰相啟奏擬議的,五個取三個,兩個取一人。他應該勸我選擇宰相,不應該勸我懷疑宰相。」開成四年(839年),當時已是宰相的李珏重提此事,文宗說:「易直此言甚鄙。」[20]/「易直此言殊可鄙。」[21]
- 北宋判太常禮儀院趙昂、判考功張洎:竇易直之公舉無避,乃諡曰「恭惠」。[33]
子孫
注釋及參考文獻
- ↑ 《舊唐書》卷一十七下
-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七
- ↑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新唐書》卷一百五十一
- ↑ 《新唐書》卷七十一
- ↑ 梁肅《送竇拾遺赴朝廷序》
- ↑ 《舊唐書》卷一十四
- ↑ s:竇易直可給事中制
- ↑ 《舊唐書》卷一十五
- ↑ 《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二
- ↑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四
- ↑ 《新唐書》卷一百八十
- ↑ 《舊唐書·穆宗紀》作十二月。
- ↑ 《舊唐書》卷一十六
- ↑ 14.0 14.1 《新唐書》卷八
- ↑ 15.0 15.1 《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三
- ↑ s:授竇易直平章事制
- ↑ 17.0 17.1 《舊唐書》卷一十七上
- ↑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一
- ↑ 《受尊號赦文》
- ↑ 20.0 20.1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三
- ↑ 21.0 21.1 《新唐書》卷一百八十二
- ↑ 《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五
- ↑ s:為裴相公讓官第一表
- ↑ 《新唐書》卷一百五十二
- ↑ 《舊唐書》卷一十七下
- ↑ 《舊唐書》卷一百五十九
- ↑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二
- ↑ 竇易直《詳議僕射答拜儀注奏》
- ↑ 《新唐書》卷一百三十一
- ↑ 《新唐書》卷一百八十一
- ↑ 陳夷行《僕射上儀依三公奏》
- ↑ 金獻貞《諫竇易直》
- ↑ 《宋史》卷二百六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