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糖相剋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米糖相剋指的是在台灣日治時期台灣稻米與甘蔗的種植互相競爭農作地的現象,針對此一現象,當時的製糖會社便實施了「米價比准法」企圖壓抑稻米的種植,但因為日本本土需要台灣提供糧食,所以台灣總督府方面反而鼓勵農民轉作稻米。而最後此一現象導致台灣的農業從過去專注在糖米種植上轉向多角化經營的模式,製糖會社也改變了其經營方式[1]。
背景
過去台灣最主要的兩項農作物是甘蔗與稻米,而其分布大致呈現「南糖北米」的現象,也就是南部的旱作地以種植甘蔗為主,而北部則主要種植稻米,其分界一說是濁水溪,又一說是大安溪。
進入日治時期後,由於台灣原本的在來米因不具黏稠性而不受日本人歡迎,相較於被大力推廣的糖業,最初總督府方面並不鼓勵種植稻米。而也由於總督府積極發展糖業,所以在明治四十年代(1907年左右)開始,甘蔗的種植區域便開始往昔日作為稻作區的北台灣發展。後來到了1920年代,由於日本本土人口增加,以及大正十一年(1922年)研發出了十分迎合日本人口味的「台中65號」米(即後來的蓬萊米),遂在1930年代引發了農民大量種植的風潮,使得稻作區也開始向南台灣發展,於是便導致了稻米與甘蔗互相爭地的「米糖相剋」[2]。
而除此之外,造成米糖相剋的因素還有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農村由於嚴重的不景氣,而導致佃農與地主爭權、發起農民運動,最後令日本米價暴漲,「東京米谷取引所」停止交易,還進而發生了「米暴動」,這讓日本政府萌生開發台灣稻米市場的想法。而嘉南大圳的興建(1920年-1930年)令台灣南部的看天田與甘蔗園變得可種稻米,也是造成米糖相剋的重要原因之一。
過程與結果
從1925年到1930年代,米糖相剋的衝突日益嚴重,此時又因為經濟大恐慌導致不少製糖會社倒閉,令台灣糖業的發展受到重大的影響。有基於此,製糖會社便打算實施「米價比准法」,也就是隨着米價來調整甘蔗的採收價格,讓甘蔗的採收價高過米價以吸引農民繼續種甘蔗,但成效不彰。而另一方面台灣總督府則鼓勵農民種稻,以對日本本土提供大量糧食。
兩相競爭的結果,最後使台灣的農業從過去主要專注於稻米、甘蔗的情況,逐漸變成多角化經營,而製糖會社也因米糖相剋而不再執著於甘蔗種植與砂糖生產上,開始多角化的投資經營。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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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論米糖相剋,豆丁網
- ↑ 「米糖相剋」與總督府米糖統制——日據後期台灣殖民地農業之初探,知網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