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肇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市人民政府[1]工作部門,根據《中共肇慶市委、肇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肇慶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肇發〔2009〕24號)設立的。
職責調整
(一)將市建設局(加掛市房產管理局牌子)的職責劃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取消和調整已由上級人民政府以及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將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評比、評優、市場調查和研究分析等工作交給行業協會。
(四)推進住房改革與發展,完善住房政策,健全城鎮住房保障體系,着力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五)加強建設領域資源節約工作,有效降低建築能耗。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2],組織起草、擬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地方性的規範性文件,組織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的相關規劃,制訂年度指導性計劃並指導和監督實施。對城鄉建設、工程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進行行業管理。
(二)承擔推進住房改革與發展和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指導全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級財政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安排並監督各地組織實施。
(三)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擬訂全市住房和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負責房地產業的行業管理,指導房地產開發建設;負責審查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資質和發證工作,負責商品房預售和商品房預售款的監督管理;負責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各縣(市、區)物業管理工作。
(四)負責房屋權屬登記發證、產權產籍管理;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屋安全鑑定、修繕、測繪、租賃、房屋白蟻防治的監督和管理;負責私房政策的落實和房屋產權糾紛的調解;指導房地產價格評估與經紀、房地產權屬檔案管理、房屋交易並進行監督管理。
(五)負責全市國家級、省級風景名勝區監督管理和相關的審核報批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城及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和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及監督;參與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和市城區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的協調、檢查、督促工作。
(六)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市工程建設、建築業的行業改革發展;指導和監督管理建築市場准入、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建設工程監理、建設工程造價;擬訂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建設工程施工、建設工程監理、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規定並監督實施;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建設工程定額及技術標準、規範、規程等;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技術標準、規範的實施。
(七)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指導編制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參與重大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
(八)負責推進工程勘察設計業的改革發展。負責全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審查大中型工程項目初步設計;負責對施工圖審查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設施等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範;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九)負責推進建築節能減排和行業科技發展。負責組織建設科技項目研究開發,指導建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指導開展牆體材料革新、發展散裝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落實行業註冊執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建設職業技能培訓、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工作。
(十)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肇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一圖讀懂肇慶市機構改革方案!共設置黨政機構46個 ,肇慶市人民政府,2019-01-07
- ↑ 住房城鄉建設法律法規規章匯編 ,長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