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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慶市端州圖書館是國家(縣級)一級公共圖書館,前身是高要縣立圖書館,創建於1956年。新館於1987年落成,座落在肇慶市八大景點之一--"寶月荷香"之畔,建築面積3450平方米,為曲尺型五層半樓房。圖書館藏書容量四十萬冊,現有館藏文獻二十萬冊。秉承"讀者至上,服務第一"的宗旨,圖書館實行全周開放,通過館內閱覽、外借、諮詢、舉辦展覽、講座、故事會等方式向社會提供多渠道、多層次的服務。

基本介紹

肇慶市端州圖書館是國家(縣級)一級公共圖書館[1],前身是高要縣立圖書館,創建於1956年。新館於1987年落成,坐落在古端州八景之一——「寶月荷香」之畔,建築面積3450平方米,為曲尺型五層半樓房。

館內設有流動圖書館、電子閱覽室、圖書外借處、綜合閱覽室、少兒閱覽室、參考資料室等九個讀者服務部門,提供500個閱覽座位,各閱覽室均實行開架借閱。以「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提供的圖書館集群管理系統為平台,實行自動化管理,並實現了分館間書籍通借通還、信息資源共享的管理模式,為社會提供免費網絡參考諮詢和文獻遠程傳遞服務。

現有館藏文獻近三十萬冊。秉承「讀者至上,服務第一」的宗旨,除周一閉館外,節假日照常開放,通過館內閱覽、外借;網絡諮詢、資源共享;基層流動圖書館分區域布局等方式向社會提供多渠道、多層次的服務。

展廳展館

大廳:位於圖書館首層,是圖書館重要的服務宣傳窗口。定期開展各項服務諮詢、科普教育宣傳活動;承辦中小型書畫、書刊、攝影等展覽。

流動圖書館:實行藏閱一體化的全開放服務窗口,開闢有親子閱讀區;藏書以每年一次的速度不定期更新免費閱覽;提供網上信息服務;辦理借書證;借書證可通過互聯網免費查閱電子文獻。

電子閱覽室:兼具「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端州區級支中心」職能;政府指定的「肇慶市青少年165工程活動基地」。提供Internte上網服務;定期播放公益電影;為「文化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提供技術支持;以「聯合參考諮詢網」為平台,為社會提供免費的網絡參考諮詢和文獻遠程傳遞服務。

圖書外借處:全開架外借各類圖書;辦理借閱證;向讀者定期推薦新到書籍。負責基層流動圖書館的建設和資源調配。

休閒閱讀區:園林風格開放式的讀者自帶書刊學習區。

綜合閱覽室:提供期刊及合訂本借閱服務;免費閱覽開架報紙、期刊;解答一般性的報刊信息諮詢。室內專設「殘疾人閱讀區」和「視障人士專座」,配置近200冊盲文書籍。

少兒閱覽室:少兒閱覽室為18歲以下青少年提供全開架借閱服務;免費閱覽室內書刊;與學校及有關單位開展各種類型的課外讀書活動;接待學生參觀圖書館。

采編輔導部:採購新書;開展書籍[2]及資料的分類編目、加工整理入庫;負責基層圖書館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參考資料室:接受各類課題諮詢;藏有不同時期的多種報紙、期刊提供查閱;編印二次文獻為各階層群眾服務;內設地方文獻庫,承擔搜集整理、使用和保存肇慶市地方文獻資料的職能。歡迎您贈送本人或貴單位編撰的各種書籍、刊物等資料。

古籍室:收藏近萬冊古籍資料,供有關學者、專家和讀者研究查閱。

城北分館:端州圖書館書屬下的分館。地處城北綜合服務中心,內有藏書6000冊。與端州分館使用統一管理平台,書籍實行通借通還。

實用信息

開放時間

圖書外借處、綜合閱覽室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周二、四、六晚上19:30--21:30

流動圖書館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周二至周日晚上19:30--21:30

少年兒童閱覽室

周二至周五下午14:30--17:30

周六、日,節假日,寒暑假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電子閱覽室

上午8:00--晚上21:30

每周一閉館,節假日照常開放

辦證須知

一、辦理地點及時間

一樓流動圖書館、二樓圖書外借處、三樓少兒閱覽室、一樓自助辦證機:

周二至周日8:00-11:30,14:30-17:30,逢周一閉館,節假日另行通知。

二、借書證種類及辦理手續

身份證借書證:年滿 16周歲的中國公民,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即可辦理。

少年兒童借書證:6至15周歲少年兒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即可辦理。

三、借書證使用規定

身份證借書證: 每次可借中文文獻5冊(件),借期20天,可續借一次,續期20天。

少年兒童借書證: 每次可借少兒文獻5冊(件),借期20天,可續借一次,續期20天。

1.借書證有效期為一年,到期經驗證可繼續使用。驗證時請出示有效身份證明。

2.本館工具書恕不外借。綜合閱覽室的期刊不可續借。

四、辦理退證、遺失補辦規定

1.辦理退證:請先清還所借書刊,清繳所欠款項後, ①少年兒童借書證由本人持借書證和身份證明原件到辦證處辦理相關手續。②身份證借書證由本人持身份證明原件到辦證處辦理相關手續。③有押金的舊借書證由本人持借書證和身份證明原件到辦證處辦理退回押金等相關手續(註:確因特殊情況委託他人退證者,還須同時提交被委託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2.借書證丟失須立即憑身份證到辦證處掛失,若因未及時掛失而造成的損失由讀者本人承擔。

3.掛失後補辦借書證,須先清還所借書刊和清繳所欠款項後,憑本人身份證件辦理,原借書證同時作廢。

五、舊證換新證規定

持舊版借書證的讀者換新借書證時,請先清還所借書刊,清繳所欠款項後,憑舊版借書證及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到原發證部門更換。

公共電子閱覽室讀者須知

響應文明閱讀號召,自覺遵守本館規章制度,配合工作人員按章管理。

1.嚴格執行互聯網上網實名登記制度,讀者可憑本人身份證原件進入電子閱覽室登記上網,嚴禁使用他人證件。每人每天累計上網閱覽時間不超過120分鐘。閱覽區為一人一機,如機位已滿,請自覺在服務台排隊等候。

2.未成年(18周歲以下)讀者需在家長陪同或授權才可以進入電子閱覽室上網。嚴禁利用公共資源上網聊天、玩遊戲或訪問含有暴力、色情內容的不健康網站。

3.請愛護電子閱覽室內的各種設備和資源。不得擅自插拔網線、電源、耳機、鼠標、鍵盤等設備;不得隨意改動電腦軟件、網絡配置,刪除文件;因違反操作導致計算機損壞的,須照價賠償。在使用電腦過程中如遇到故障、發生意外,請立即通知工作人員處理。

4.本閱覽室專為使用計算機的讀者而設,不接待自修讀者。

5.為保持良好的閱覽環境,請勿隨地丟棄紙張雜物,不要在閱覽室接打電話、大聲喧譁或吸煙、飲食。禁止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電子閱覽室。

6.本閱覽室只為讀者提供電子資源相關服務,因讀者個人原因引起的資料外泄、文件丟失或自帶設備損壞,本室不承擔相關責任。

7.本閱覽室為公共場所,請各位讀者小心保管個人財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8.為加強網絡安全管理,防止電腦病毒感染,讀者未經許可,不得在本室電腦上使用U盤、硬盤和光盤。不得入侵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破壞系統數據和應用程序,不得故意製作和傳播計算機病毒,不得私設密碼,違者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9.自覺遵守國家有關保護知識產權的各項法律法規,不得擅自複製和使用網絡上未公開和授權的文件、不得在網絡中擅自傳播或拷貝享有版權的軟件,下載數字資源等行為以合理使用為原則,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者責任自負。

我館以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為核心,為讀者提供電子圖書、全文數據庫等各類豐富的電子信息資源。讀者應遵循我館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不得利用電腦設備和互聯網製作、下載、複製、查閱、發布、傳播含有反動的或不健康內容的信息和從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危害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為。違反管理規定者一經發現將被取消上機資格,情節嚴重者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讀者借閱館藏文獻逾期、損毀、遺失的處理辦法

一、 讀者辦理借閱手續時,請先對文獻進行檢查,如有污損請立即向工作人員提出並加蓋污損章。

二、 請按期歸還文獻。逾期歸還者須繳納逾期使用費,每冊(件)每天0.10元,最高限額為每冊(件)15元。

三、 讀者應愛護館藏文獻,不得批點、塗改、描劃、切割、撕頁、污損或遺失,否則應賠償相應損失。損壞文獻的,依程度輕重,按以下標準賠償:

1. 損壞程度較輕、不影響內容完整的,按文獻定價10-50%賠償;成套定價的文獻按每冊文獻平均價格的10-50%賠償。

2. 對文獻損壞嚴重影響閱讀的,按遺失文獻的賠償辦法賠償。

四、 遺失本館文獻(含隨書、隨刊光盤、音像資料等),應立即聲明並積極尋找,

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圖書(或經同意後用新版文獻)抵賠。如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賠償相同文獻時,按以下標準賠償:

1. 1950-1977年出版的,按原價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數賠償。

2. 1978-1984年出版的,按原價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數賠償。

3. 1985-1990年出版的,按原價格的10倍賠償。

4. 1991-1995年出版的,按原價格的8倍賠償。

5. 1996-2000年出版的,按原價格的5倍賠償。

6. 2001-2010年出版的,按原價格的3倍賠償。

7. 2011年以後出版的,按原價格的2倍賠償。

8. 書刊附帶光盤如有損壞或遺失的,按其配套書刊價格的2倍賠償。

9. 成套音像資料、成套多卷本:遺失其中1冊(件)或數冊(件),按全套價格的相應倍數予以賠償,賠償後不得索取其他卷冊(件)。若每冊(件)有單價,且複本較多, 則按單冊(件)價格的相應倍數賠償。

五、 支付賠償款後,讀者在一個月內找回遺失文獻的,歸還後可辦理退還賠償款手續。超過一個月的,原則上不再辦理退款。

六、 偷竊文獻者,除批評教育、追回被竊文獻外,註銷借閱證且在一年內不得申領新證。如不能追回文獻,則還需按上述第四款賠償。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流動館外借圖書須知

由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主辦的廣東流動圖書館是廣東省建設文化大省的重大舉措。為加強管理,使廣東流動圖書館發揮最大的社會效益,讓更多讀者受惠,特制定以下管理條例:

1. 本館借閱證只限本人使用。各閱覽室工具書恕不外借。期刊不可續借。

2. 本館中文圖書實行開架借閱。凡持有本館借書證的讀者,均可外借流動圖書館、圖書外借處、綜合閱覽室、少兒閱覽室的圖書 (少兒讀者限借少兒書籍) 。借還書手續可在服務台辦理。

3. 外借開架圖書,借期20天。所借圖書在未過期前可續借1次,續期20天,續期從借期最後一天起延算。逾期還書需按規定交逾期款,以每天每冊0.1元計算,逾期款上限為15元/冊。

4. 為保持書庫圖書有序排架,讀者在選書過程中,請將閱覽後的圖書放到書車上,由工作人員歸架。

5. 請讀者愛護圖書和圖書條形碼、電子標籤(用於電腦辦理借還書手續)。借書時請當面檢查,如發現污損、缺頁等情況,應向工作人員說明,加蓋標記,以明責任。如有遺失、污損、剪割圖書等情況,需購買原種原版圖書賠償,或視情況按有關規定辦理。

6. 開架外借,方便讀者。請讀者進庫選書後,按規定辦理借書手續。對未辦理借出手續而將本館文獻攜帶出館者,將註銷其借書證,情節嚴重者交有關部門處理。

7. 殘疾讀者來館借書有困難者,可由館裡派人上門服務。

8. 遺失借書證請憑身份證明立即來館報失,還清所借文獻和清繳欠費可補辦借書證。

9. 為保持圖書館的寧靜和清潔,請將通訊設備調至靜音狀態,請勿在館內進食。

為保護讀者權益,建立起讀者與省館的直接溝通渠道,及時處理讀者反饋意見,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特設立讀者監督、投訴電話:(020)83825701, 83830676電子郵箱:weidong@zslib.com.cn 省館投訴QQ:417940891

圖書外借讀者須知

1. 提倡文明閱讀,做文明讀者,請自覺遵守本館規章制度。

2. 尊重文獻的知識產權,請勿私自拍攝、刻錄文獻資料或下載數字資源。複製文獻等行為以合理使用為原則,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者責任自負。

3. 本館借閱證只限本人使用。各閱覽室工具書不外借。期刊不可續借。

4. 本館中文圖書實行部分開架借閱。凡持有本館借閱卡的讀者,均可外借流動圖書館、圖書外借處、綜合閱覽室、少兒閱覽室開架範圍的圖書 (少兒讀者限借少兒書籍) 。借還書手續可在服務台辦理。

5. 外借開架圖書,借期20天。所借圖書在未過期前可續借1次,續期20天,續期從借期最後一天起延算。逾期還書需按規定交逾期款,以每天每冊0.1元計算,逾期款上限為15元/冊。

6. 為保持書庫圖書有序排架,讀者在選書過程中,請將閱覽後的圖書放到書車上,由工作人員歸架。

7. 請讀者愛護圖書和圖書條形碼、電子標籤(用於電腦辦理借還書手續)。借書時請當面檢查,如發現污損、缺頁等情況,應向工作人員說明,加蓋標記,以明責任。如有遺失、污損、剪割圖書等情況,需購買原種原版圖書賠償,或視情況按有關規定辦理。

8. 開架外借,方便讀者。請讀者進庫選書後,按規定辦理借書手續。對未辦理借出手續而將本館文獻攜帶出館者,將註銷其讀者卡,情節嚴重者交有關部門處理。

9. 殘障讀者來館借書有困難者,可由館裡派人上門服務

10. 遺失借書證請憑身份證立即來館報失,還清所借文獻及交清延誤費用後,可補辦借閱證。

11. 為保持圖書館的寧靜,請將通訊設備調至靜音狀態。

12. 為保持圖書館的清潔,請勿在館內進食。

建築布局

圖書館樓層功能服務介紹

服務部門 服務與功能 開放時間 地點 備註

辦公室 統籌全館服務目的安排。諮詢電話:0758-2233493。 五樓

展覽廳 定期開展各項諮詢服務活動、承辦中小型書、畫、攝影、書刊等展覽。 一樓

廣東流動圖書館端州分館 12600冊圖書供室內閱讀及圖書外借服務;辦理圖書外借證;解答一般圖書資料信息查詢;免費提供參考諮詢和文獻遠程傳遞服務;與社區、企業單位、學校共建基層流動圖書館。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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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