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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緯(182年-223年),字公高河內人。年少時喜好文學,曹魏越騎校尉[1]

生平

建安十一年(公元206年),梁習任并州刺史,推舉州內名士,荀緯、常林楊俊王象王凌等人都被舉薦,曹操將他們都任命為縣長[2][3]

建安年間,荀緯受曹丕所禮待,召署軍謀、魏太子庶子,遷任至散騎常侍越騎校尉[1][4]

黃初三年(公元222年),曹丕的車駕抵達宛城,曹丕以城中不繁盛為由,大怒之下將楊俊收監入獄。尚書僕射司馬懿散騎常侍王象和荀緯都為楊俊說情,叩頭至流血,但曹丕依然不願饒恕,楊俊知道後說:「臣知罪。」於是自殺。[5]

黃初四年(公元223年),荀緯去世,年四十二歲。[1]

評價

自潁川邯鄲淳繁欽、陳留路粹、沛國丁儀丁廙、弘農楊脩、河內荀緯等,亦有文采,而不在此七人之例。

——陳壽,《三國志·王粲傳

參考資料

  1. 1.0 1.1 1.2 裴注《三國志·卷二十一》引荀勖文章敘錄曰:緯字公高。少喜文學。建安中,召署軍謀掾、魏太子庶子,稍遷至散騎常侍、越騎校尉。年四十二,黃初四年卒。
  2. 三國志·常林傳》:後刺史梁習薦州界名士林及楊俊、王凌、王象、荀緯,太祖皆以為縣長。
  3. 資治通鑑·卷六十五》:習乃貢達名士,避地州界者河內常林、楊俊、王象、荀緯及太原王凌之徒,操悉以為縣長。
  4. 裴注《三國志·卷二十一》引《世語》:建安中,與同郡荀緯等俱為魏太子所禮待。
  5. 三國志·楊俊傳》:黃初三年,車駕至宛,以巿不豐樂,發怒收俊。尚書僕射司馬宣王、常侍王象、荀緯請俊,叩頭流血,帝不許。俊曰:「吾知罪矣。」遂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