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西方法學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西方法學通常指古希臘古羅馬奴隸制社會、西歐封建社會以及近現代的西方資本主義法學。西方法學的範圍很廣,較出名的有雅典國家形成時期的《德拉古法典》和梭倫的《阿提卡法典》成文法學,但在當時許多思想家、政治家,特別是柏拉圖、亞里士多德、 詭辯派和斯多葛派的哲學、 倫理思想中,以至在古希臘的光彩奪目的文學作品中,都包含了許多關於法的基本問題的探討,以影響到現在。

古希臘和古羅馬法學

在以雅典為代表的古希臘城邦國家中,相對地說,成文法並不很多,也談不上有獨立的法學[1]。例如法是神授還是人定,法的基礎是權力還是自然、正義或理性,是法治還是一人之治,以及法和民主、自由、平等的關係,法和國家的關係,自然法和實在法之間的關係,等等,這些思想對後世法學一直有很深的影響。

與古希臘不同,古羅馬奴隸制社會的法極為發達。從公元前5世紀的《十二銅表法》到公元6世紀查士丁尼時編纂的法律(12世紀時稱《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可謂蔚為大觀。羅馬法的發展帶來了羅馬法學的相應發展,反過來,羅馬法學又是推動羅馬法發展的一個重要條件。羅馬共和國末期的哲學家、政治家M.T.西塞羅,根據斯多葛派哲學,首先較系統地提出了自然法學說,為羅馬法的發展提供了理論基礎。在西方歷史上,正是在羅馬帝國前期,第一次形成了職業法學家集團,第一次出現了法律學校和法學派別:拉別奧派(即普羅庫盧斯派)和卡爾托派(即薩賓派,見羅馬法學),第一次寫下了大批法學著作。羅馬五大法學家之一蓋尤斯的《法學階梯》,是一本迄今所知最早的並且完整保存的西方法學著作。羅馬法學家以其法律學說、法律解答推動了羅馬的立法和司法工作,對當時已相當發展的簡單商品生產的法律關係,有比較完整的論述,對其後歐洲民法的發展有重大影響。

西歐封建社會的法學

與中國封建社會的法不同,呈現出極為分散的狀態。在西歐大陸長達幾百年以至一千多年間,除羅馬法外,還有各種各樣的日耳曼法、教會法、地方法(封建法)、城市法、商法以及國王的口令等,錯綜複雜地相互並存、結合或競爭,因而也形成了各種各樣的法律學說。

由於羅馬天主教會在政治經濟上占有很大勢力,在思想領域中,基督教的神學居於壟斷地位。象哲學、政治學一樣,法學也成了神學的附庸,以教義代替法律。經院主義哲學家托馬斯·阿奎那提出了當時最系統的神學法律思想,把所謂上帝的意志奉為最高的永恆法,即使是高於實在法的自然法也被認為是從屬於永恆法。

中世紀中期開始,隨着資本主義[2]經濟在封建社會內部出現和成長,同時出現了以恢復和研究羅馬法為核心的新的法學,即自12至16世紀相繼出現的意大利的前期和後期注釋法學派和法國的人文主義法學派。這三派法學雖各有特點且相互對立,但通過它們,使羅馬法在西歐大陸廣為傳播,從而為資本主義法律的出現和法律的統一化創造了有利條件。那時研究羅馬法的法學家又一次形成了一個職業法學家集團。他們是代表市民等級,與僧侶法學家相對立的世俗法學家。這種新的法學家與近代大學的出現也是不可分的。前後期注釋法學派以12世紀初創立的、歐洲第一所大學,即意大利博洛尼亞大學為基地,這所學校最初就是傳授羅馬法的。

與西歐大陸不同,英國中世紀的法基本上是在羅馬法之外獨立地發展起來的,英國中世紀法學主要是研究英國的普通法,從大量的判例來闡述公民的權利、商品交換和其他的法律問題,但也吸收了若干羅馬法的原則,以補充和豐富英國法學。

視頻

西方法學 相關視頻

有點意思!關於法學,張老師帶你全面了解!


4、西方主要法學流派【21覺曉法碩內部課馬峰法理學】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