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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明小學創建於1910 年。解放初,象明歸屬思茅,校名改稱為思茅縣象明人民小學。象明歸屬西雙版納後,1954年又將象明鄉內4校依次改稱為:「版納勐旺第一小學-第四小學。至1965年,共建學校6所,設一名教育幹事管理鄉內中、小學工作。1972年象明小學隨區政府搬至曼莊河邊即為現象明中心小學。

學校簡介

象明鄉位於勐臘縣北部,是一個以彝族為主兼有少量傣、瑤族、基諾族等多民族雜居的山區鄉。目前,全鄉設一所中心完小,下設兩個村完小和16個校點。近年來,象明小學辦學條件有了很大改善,教師隊伍素質有了較大提高,學校管理逐步走向規範化。自1978年以來共培養小學畢業生近5000人。全鄉適齡兒童入學率已達99%以上,鞏固率達98%以上,輟學率控制在2%以內;1998年普及六年義務教育[1]教育通過省級驗收;1999年掃除青壯年文盲通過省級驗收;2000和2001年先後被評為縣級「文明學校」和「文明單位[2]」。2001年定檔為「雲南省二級示範小學」。

教學管理

象明小學實行校長負責制,各行政管理機構健全,明確職責。學校制定有《教師考核制度》、《教學獎懲制度》等11個有關教學制度和《校長職責》、《教導主任職責》等12個各類人員職責。各類制度和職責的建立健全,使象明小學學校管理日趨步入規範化、科學化,管理更趨於高效、有序。

通訊地址

西雙版納州勐臘縣象明小學。

參考文獻

  1. 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應知應會內容,道客巴巴,2015-03-24
  2. 文明單位六條標準,河南省鄧州市文明網,201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