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能源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貴州省能源局根據2018年12月21日印發的《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能源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黔委廳字[2018]94號), 貴州省能源局是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廳級。將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煤電油運調度和協調保障職責等劃入貴州省能源局,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煤礦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省能源局。
貴州省能源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於能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能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目錄
主要職責
(一)承擔調節全省近期經濟運行的職責。負責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信息引導;編制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全省煤、電、油、氣、運調度和綜合協調保障工作;承擔工業用煤、成品油、天然氣的協調和緊急調運工作;協調電力調度,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負責鐵路運輸綜合協調工作,參與交通綜合運輸協調。
(二)提出全省能源發展戰略的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能源發展和能源行業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推進能源體制改革,擬訂有關改革方案,協調解決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三)負責煤炭(含煤層氣、煤化工及煤炭加工轉化為清潔能源產品)、電力(含火電、水電、氣電、核電)、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含風能、光能、生物質能)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業管理;擬訂能源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監測能源發展情況;按規定權限,核准、審核或上報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
(四)擬訂煤炭開發、煤層氣、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煤化工、煤炭加工轉化為清潔能源產品的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開展淘汰落後產能、煤層氣開發、煤礦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五)擬訂電力發展規劃、計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負責電力供需保障與運行監管有關工作。
(六)擬訂油氣開發、新能源[1]和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計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核電管理,擬訂核電發展規劃、准入條件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提出核電布局和重大項目審核意見,參與組織協調指導核電科研工作。
(八)負責能源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擬訂能源行業安全生產政策,檢查督促能源企業落實安全生產技術標準,組織開展能源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能源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指導督促能源企業對行業職工開展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承擔煤礦安全監督管理、油氣管道安全監督管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安全監督管理等責任;協同有關部門對電力安全生產進行監管;參與並協調能源行業重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
(九)組織推進能源重大設備研發,指導能源科技進步、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重大示範工程和推廣應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組織指導能源行業技術改革工作;負責能源行業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參與研究能源消費總量控制部門建議,指導、監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
(十)牽頭組織開展能源合作,與省外能源主管部門和能源組織談判並簽訂合作協議,協調能源開發利用工作;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審核或上報能源(煤炭、煤化工、煤炭加工轉化產品、煤層氣、電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天然鈾等)省外重大投資項目。
(十一)提出能源財政性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的建議,按規定監督管理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
(十二)參與擬訂與能源相關的財稅、資源、生態、環保及氣候變化等政策的實施意見,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和進出口總量建議。
(十三)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國家能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能源局設13個內設機構(正處級):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督查、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訪[2]、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目標績效、建議提案、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
(二)法規和體制改革處。
研究能源重大問題並提出相關建議;起草有關貫徹國家能源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意見和辦法;擬訂能源產業政策和能源行業標準;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以及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等工作;承擔能源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
(三)規劃財務處。
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戰略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能源投資項目規模、方向的建議;研究提出能源財政性專項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資金使用情況;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和進出口總量建議;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項目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工作;承擔能源合作有關工作。
(四)經濟運行協調處。
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經濟運行和能源市場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建議;承擔煤、電、油、氣、運等要素平衡和協調工作:承擔煤炭生產運輸協調、保證重點行業、企業用煤需求;承擔鐵路運輸協調工作;承擔工業用煤協調和緊急調運工作;承擔年度用電計劃編制工作;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指導協調電力監測預測和運行調度,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成品油的運行調度;綜合協調應急狀態下能源的供應保障工作,參與能源要素保障的應急調度。
(五)煤炭處。
承擔煤炭行業管理工作;擬訂煤炭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承擔煤礦初步設計和煤礦安全設施設計審查、驗收,以及煤礦安全生產許可頒證管理工作;承擔煤炭行業技術改造和淘汰煤炭落後產能工作;按規定權限核准、審核及上報煤炭投資項目;按規定承擔煤炭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煤礦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和竣工驗收;承擔煤炭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六)電力處。
承擔電力行業管理工作;擬訂電力發展規劃、計劃及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電力行業改造升級、生產協調和監督管理等工作;按規定權限核准、審核及上報電力投資項目;承擔供電營業許可監督管理工作;參與電力建設項目質量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水電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和竣工驗收;承擔電力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七)油氣處。
承擔石油、天然氣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石油、天然氣、頁岩氣、煤層氣、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煤化工、煤炭加工轉化為清潔能源產品的發展規劃、計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頁岩氣、煤層氣、煤化工、煤炭加工轉化為清潔能源產品等技術改造、生產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按規定權限核准、審核及上報油氣投資項目;按規定承擔油氣管道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油氣管道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油氣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處。
承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農村能源發展工作;擬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計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技術改造、生產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資格准入及監督管理工作;按規定權限核准、審核或上報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投資項目;按規定承擔核電管理有關工作;承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九)煤礦安全監督管理處。
擬訂貫徹落實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政策措施;承擔煤礦安全日常監督管理的指導、協調工作;指導市縣依法監督管理煤礦安全生產;組織開展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和安全標準化工作;承擔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和瓦斯綜合治理工作;按規定承擔煤礦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培訓管理工作;參與指導煤炭行業重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
(十)能源安全監督管理處。
擬訂貫徹落實能源行業(除煤礦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政策措施;承擔能源(除煤礦外)安全生產日常監督管理的指導、協調工作;依法監督指導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核電等能源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參與電力安全監督管理;督促能源企業(除煤礦外)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檢查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參與指導能源行業(除煤礦外)重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十一)能源節約和科技裝備處。
擬訂能源行業節能減排和科技裝備相關規劃、計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能源科技進步和裝備相關工作;承擔煤礦機械化、智能化改造升級工作;指導能源行業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等工作。
(十二)能源與大數據融合發展處。
擬訂能源產業信息化建設和能源與大數據融合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能源行業綜合統計調度及數據審核報送工作;指導推動能源綜合數據信息的產學研用結合;承擔推進能源數據融入大數據的體系建設和安全保障工作;承擔貴州能源雲的建設維護管理和局機關電子政務、門戶網站維護管理等工作。
(十三)人事處(機關黨委辦公室)。
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離退休幹部和幹部教育等工作;承擔能源行業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出國(境)工作;承擔機關黨委日常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
人事變動
2021年11月,貴州省人民政府決定,敖鴻任貴州省能源局局長。
現任領導
局長:陳華
黨組成員:張全毅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碧雁
黨組成員、副局長:徐光偉
黨組成員、副局長:諶毅業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曉陽
貴州省能源局黨組成員(掛職),中煤礦業集團有限公司饒陽分公司負責人:姚彤寶
一級巡視員:姜平
一級巡視員:李奕檣
二級巡視員:趙小林
下屬單位
貴州省人民政府駐成都鐵路局辦事處
基本情況: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能源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黔委廳字[2018]94號),省人民政府駐成都鐵路局辦事處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劃轉到省能源局,為縣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5名,其中,處級領導職數2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職責情況:負責聯繫鐵路部門,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協調鐵路運輸方面的重大問題;監測分析鐵路運輸態勢,提出我省重點企業(物資)鐵路運輸計劃安排意見和保障措施;會同鐵路部門共同管理地方鐵路專線和專用鐵路的共用工作;參與指導推進涉及鐵路運輸的現代物流工作;承擔省鐵路運輸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辦理省政府和省能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翁曉荔 (兼)
地址:貴州省貴陽市北京路194號京瑞大廈
貴州省煤炭職業技能培訓中心
基本情況:省煤炭職業技能培訓中心是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煤炭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黔府辦發(2007)17號)和省編委辦《關於貴州省煤炭職業技能培訓中心宗旨和業務範圍等事項的批覆》(省編辦發〔2007〕135號)設立的縣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10名,其中,處級領導職數3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職責情況:中心宗旨是:為煤炭行業從業人員提供職業技能培訓服務。業務範圍是:承擔全省煤炭執法人員培訓、各類煤礦礦長培訓(復訓)、全省煤炭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培訓、煤炭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煤礦井下特種作業人員技能培訓等工作;協助主管部門做好以上參訓人員的考核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負責人:朱貴龍(主任)
地址:貴州省貴陽市北京路194號京瑞賓館附樓
貴州省機械職業技術學校
基本情況:根據省編委辦《關於六盤水煤礦機械製造技工學校更名及其機構編制宗旨和業務範圍的批覆》(省編辦發〔2002〕164號)設立的縣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120名,其中,處級領導職數4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職責情況:學校宗旨是:培養中級技術人才,提高社會職業素質。業務範圍是:從事車工、鉗工、模具焊工、工具焊工、電焊工、鐵刨工、電工、鑄造工、鍛造工、鉚工、焊工、鉚焊工、軋鋼工、熱處理工、礦電、蓄電池、煤礦安全儀器、計算機、汽車修理、汽修汽駕等中專學歷教育及中級專業技術人才培訓工作。
負責人:高長晶(校長)
地址:六枝特區那平路120號
貴州省節能監測指導中心
基本情況:省節能監測中心是2009年10月,由原省經貿委劃轉到省能源局管理的縣處級事業單位。根據經省編委辦「省編辦發〔2004〕74號、省編辦發〔2003〕18號」等文件批覆,人員編制30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職責情況:宗旨是:為合理用能提供監測和服務。業務範圍是:受相關部門委託,對企業進行節能監測及熱、水、電平衡測試,對節能產品進行標準審查和節能認證,推廣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
負責人:夏銀壽(主任)
地址:貴陽市文昌北路67號
貴州省煤炭設計隊
基本情況:省煤炭設計隊是經省編委辦「省編辦發〔2003〕110號」文件批覆,設立的縣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14名,處級領導職數3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職責情況:宗旨是:為煤炭工業建設提供設計服務。業務範圍是:參與對煤炭行業的設計、標準、規範的修訂和管理;受主管部門委託,組織編制貴州煤炭資源勘探規劃與礦區的總體發展規劃;開展中小型煤炭項目法人及勘查設計招投標業務;承擔煤炭工業小型礦井(30萬噸/年)及以下新建或改擴建(新增能力)礦井的工程設計及8層以下的民用建築工程設計。
負責人:田曉紅(兼)
地址:貴州省貴陽市瑞金北路172號
《貴州能源》編輯部
基本情況:《貴州能源》編輯部是2009年10月,由原省經貿委劃轉到省能源局管理的縣處級事業單位。根據省編委辦省編辦發〔2001〕193號文件,《貴州能源》編輯部事業編制5名,經費實行獨立核算,自收自支。
職責情況:宗旨是:宣傳國家能源方針政策及合理利用、節能的技術與信息。業務範圍是:負責編輯、印刷、出版《貴州能源》內部期刊;協助主管部門做好國家能源政策及能源利用、節能方面的宣傳工作。
負責人:劉曉陽(兼)
地址:貴州省貴陽市瑞金北路172號
貴州省煤炭經營指導服務中心
基本情況:省煤炭經營服務中心是經省編委辦「省編辦發〔2006〕147號」文件批覆,由原貴州省煤焦市場(根據黔府辦發〔1994〕77號文件成立)更名的縣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35名,經費實行獨立核算,自收自支。
職責情況:宗旨是:為開發和利用煤炭資源提供市場服務保障。業務範圍是:負責對全省煤炭流通的訂貨、供應、銷售、運輸等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協調市場運行中部門之間、行業之間、地區之間產、供、銷、運關係;組織開展煤炭經營和市場研究以及煤炭經營人員業務培訓;承擔煤炭業經營業務政策、法規的諮詢以及煤炭經營資格的申請評估工作;承辦行業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姜平(主任)
地址:貴陽市雲岩區公園北路151號。
參考文獻
- ↑ 常識必背 | 新能源有哪些?,搜狐,2022-03-10
- ↑ 關於信訪,這些你得知道!,搜狐,2022-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