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市財政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遼源市財政局,根據《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源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廳字〔2009〕19號),設立遼源市[1]財政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研究擬訂財政中長期發展規劃、改革方案及其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承擔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本級和全市年度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負責政府投資基金本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市本級預算決算公開。負責市本級預算績效管理。
(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有關制度和政策;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擬訂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四)組織擬訂地方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五)根據國家、省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擬訂實施細則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財政預算安排,提出全市財政稅收收入計劃。
(六)負責擬訂地方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指導監督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擬訂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七)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擬訂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非銀行金融機構國有資產和部分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訂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市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貫徹執行國家債務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制度,依法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和化解財政風險。統一管理政府的內外債務。
(十一)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承擔會計人員的培訓和會計法規的貫徹實施。
(十二)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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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活力遼源 ,遼源市人民政府
- ↑ 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國務院令第362號 ,國家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