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田福地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采田福地,位於臺灣新竹縣竹北市新國里,是道卡斯族竹塹社七姓公後裔供奉其祖先與福德正神的廳堂,列為縣定古蹟。
沿革
雍正十一年(1733年),同知徐治民令原居住在今新竹都城隍廟一帶的竹塹社民遷移到湳子舊社。乾隆十四年(1749年)頭前溪水患迫使社民再次遷移到竹北新社。依《新竹廳志》記載,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台灣知府覺羅四明命他們剃髮蓄辮、改穿漢服,並賜金、潘、廖、衛、三、黎、錢這七漢姓。
乾隆二十五(1760年),竹塹社建立稱為「竹塹社七姓化番公館」的公廳。嘉慶二年(1797年)建祠堂後,明訂以其祖遺田業口糧大租穀之收入,作為基本財產。光緒四年(1878年)公館重建時,族人將「番」拆成「采田」,並沿用漢人對土地公廟的「福地」稱呼,命名「采田福地」,又稱「采田宮」。該年,竹塹社番生員廖瓊林寫「采田福地碑」陳述七姓化番的由來。
1902年左右日本政府廢除大租制,因此經濟地位始衰落。
戰後原屬於新社村,劃分為新社、新國兩里時此祠劃在新國里。今址在竹北市中正西路219巷38號。
1987年修建屋頂漏水問題。2006年7月25日,縣文化局依據竹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公告竹北采田福地為縣定古蹟。次月10日,懸缺五年的管理員由從事營造的錢飛椿接手,協調兩旁違建待拆事宜,以便維修。縣府向文建會爭取1千2百多萬經費後,2007年展開修復工程。2008年12月4日,舉行登龕安座。
建築
建築無一般祠堂慣見的剪黏。屋脊以幾許牡丹花的剪黏作裝飾,作工簡樸。格扇門上頂堵部分以花中四君子及蓮花、牡丹等彩繪。水車堵部分中間寫著「采田福地」,下有兩方門印、篆字書寫「常青」、「文光」,兩旁繪有「麒麟獻瑞」、「玉獅呈祥」。出檐為簡單的關刀拱。兩扇條窗上分別寫著「集福」、「迎祥」。
外面畫有錢、衛、廖、三、潘、黎、金等七個由乾隆賜姓氏的同心圓。大門口聯曰:「何莫由斯長食邑,誰能舍此固封疆」,正廳上聯曰:「新雨隨二十四番花風初至,社倉積三千萬石米價常平」等。掛在宗祠上的三塊木板接起來的「義勇可嘉」匾是仿製品。真品在1935年始政四十周年記念臺灣博覽會時,被臺灣總督府博物館借走,從此未還。
神龕刻有「蕃釐保障」。除文武判在土地公旁外,大成至聖先師孔夫子之神位在土地公左邊,七姓公牌位則在土地公右邊,根據林衡道的說法這種現象是有清代獨特風俗,當時認為只有做過官去世後才能供在祠堂正中,否則寧可把大位讓給土地公,有著鼓勵子孫讀書仕進之用意。
土地祠
土地廟,又稱土地公廟、福德廟或伯公廟,為民間供奉土地神的地方(廟宇),多於民間自發建立的小型建築,屬於分佈最廣的祭祀的建築,鄉村各地均有分佈。在1949年以前,凡有漢人居住的地方就有供奉土地神地方——土地廟。
土地廟在中國大陸曾由於「文革」作為「四舊」大部分被搗毀。隨著「改革開放」和開始信仰自由[1] 以後,自1980年前後有蒸蒸日上的恢復民間信仰和社會的逐漸發展,便有一股建設土地廟的浪潮。這些土地廟多由農民自發組織建設的信仰中心,屬於微型建築,高度從不到2米至正常房屋高度;面積大小小則幾平方米,大則十幾平方米。1980年代和1990年代大陸官方和媒體一直密切關注這股建設土地廟的浪潮,就以當時農村小學基礎教育設施落後為藉口和理由,來呼籲鄉民多關注鄉村基礎教育,集中精力投資建學校,不要熱衷於「迷信」,但仍舊無法破壞民間信仰的力量。部分地區官方就以破除迷信為藉口而進行強行拆除,這股土地廟信仰復興的熱潮最終還是被大陸官方鎮壓了。然而實際上至2000年以後,幾乎每鄉至少有一處或多處,其數量分佈因地而異。台灣因為擁有宗教信仰自由所以有相當多的土地廟;據官方的調查,其數量超過1300所以上。
與農村地區的土地廟相對的,是供奉城市守護神的城隍廟。
土地神
土地神又稱「福德正神」、「土地公」、「土地公伯」、「土地伯公」、「土地爺」,在馬來西亞、新加坡一般稱為「大伯公」。民間信仰最為普遍的眾神之一,流行於漢族地區及部分受漢族文化影響的少數民族也有信仰。土地神屬於中國民間信仰中的地方保護神,在1949年及其以前,凡有漢族人群居住的地方就有供奉土地神的現象。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祭祀土地神即祭祀大地,現代多屬於祈福、保平安、保收成之意。土地神也是道教諸神中地位較低,也是與人民較親近的神祇。
土地廟的造型
土地廟因神格不高,且為基層信仰,多半造型簡單,簡陋者於樹下或路旁,以兩塊石頭為壁,一塊為頂,即可成為土地廟,俗稱「磊」型土地廟。也有簡單以水泥或磚塊砌成祠,現今台灣甚至有工廠開模以水泥灌製大量生產,也有土地廟因香火鼎盛,逐漸中大型化者。
中國大陸土地廟
潮汕土地廟
土地神在潮汕俗稱為伯公。土地廟亦稱伯公廟或寫作福德老爺廟、福德古廟。每家每戶家中都會有伯公神位,商鋪也不例外。伯公廟規模通常不大,但分布最為普遍,田野、山嶺、村口、街衢,在在皆有。福德老爺身旁通常伴有福德老爺夫人,是和藹可親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