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樂市區圖書館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長樂市區圖書館長樂於1942年2月始設縣圖書館,次年7月停辦。建國後,1951年成立長樂文化館,內設圖書室,1958年圖書室曾一度與文化館分立,稱縣圖書館,1961年又併入文化館。現館的前身是1983年1月成立的長樂縣圖書館。1990年9月館址遷往縣文化中心大樓。1994年長樂撤縣設市後更名為長樂區圖書館[1],2004年12月遷至現館。現館坐落於長山湖公園北面長樂鄭和西路南側圖書文獻中心圖書館大樓。
基本介紹
長樂於1942年2月始設縣圖書館,次年7月停辦。建國後,1951年成立長樂文化館,內設圖書室,1958年圖書室曾一度與文化館分立,稱縣圖書館,1961年又併入文化館。現館的前身是1983年1月成立的長樂縣圖書館。1990年9月館址遷往縣文化中心大樓。1994年長樂撤縣設市後更名為長樂區圖書館,2004年12月遷至現館。現館坐落於長山湖公園北面長樂鄭和西路南側圖書文獻中心圖書館大樓,於2003年元月動工,2004年12月對外開放,總建築面積6500平方米,總投資1200萬,樓高五層,在外形造型上,以扇形為主,美觀典雅。目前館藏圖書68萬冊,閱覽座位共430個,期刊550種,報紙65種,下設外借部、報刊閱覽室、電子閱覽室、外文閱覽室、中文閱覽室、耕讀書屋、視聽閱覽室、地方文獻閱覽室、聚雅書屋等。
展廳展館
外借部(一樓):
外借部藏書30多萬冊(其中在館16萬冊,各分館、流通點14萬冊),閱覽座位50個,實行全開架閱覽管理。豐富的館藏文獻資源,為各鄉鎮分館、流通點圖書提供了物質保證。
報刊閱覽室(二樓):
報刊閱覽室陳列雜誌550種,報紙65種,閱覽座位170個,實行全開架閱覽管理。報刊部除了供讀者查閱報紙、期刊[2]外,豐富的閱覽座位也為電子閱覽室(二樓):
電子閱覽室有電腦30台,實行全天開放閱覽管理,可供讀者查閱論文、期刊鏡像數據庫、地方文獻數據庫以及瀏覽全國文化共享工程網站、本館網站等。
外文閱覽室(三樓):
外文閱覽室藏書近1萬冊,閱覽座位30個,實行全開架閱覽管理。外文書籍為海外歸來的遊子及我市中小學生提供了學習外語的好地方。
中文閱覽室(三樓):
外借閱覽室藏書8萬多冊,閱覽座位72個,實行全開架閱覽管理。豐富的館藏文獻資源,充分滿足了我市人民讀書、看書的需求。
耕讀書屋(特藏部)(四樓):
耕讀書屋藏書25000多冊,閱覽座位30個,珍藏各類經典套書。
視聽閱覽室(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工作室)(四樓):
視聽閱覽室閱覽座位26個,收藏有奧斯卡經典影片等各類影音視頻資料3200多部。
地方文獻閱覽室(方志館)(五樓):
地方文獻閱覽室藏書5000多冊,閱覽座位12個。藏有全國各省市縣地方志,福建省內各地區地方志已收集完畢,目前正在完善省外各縣市地方志。
聚雅書屋(五樓):
聚雅書屋珍藏一套價值四十五(45)萬元人民幣、06年文津閣版的《四庫全書》,共1500冊。
實用信息
開放時間
8:00-----17:30 (冬季)
8:00-----18:00 (夏季)
每周一下午內部政治、業務學習,不對外開放
入館須知
圖書館是傳播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為共同營造和諧舒適、安靜有序的閱讀環境,保證正常的工作秩序與本館安全,請讀者遵守如下規定:
1、樹立文明區民形象。
2、保持館內安全衛生。嚴禁攜帶動物及易燃、易爆危險品進館;嚴禁在館內吸煙和使用明火;請勿在各借閱區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3、請遵守圖書館相關規定。進入借閱區的讀者,請將隨身攜帶的包及其它與閱讀無關的物品存放於寄包櫃。
4、保持安靜的閱讀環境。請勿在館內喧譁、嬉鬧、追逐、吵架、鬥毆以及張貼廣告、散發傳單或推銷商品;入館前將手機調為靜音狀態,請勿在各借閱區撥打接聽手機;1.1米以下兒童進入少兒遊樂區需有成人陪同看護。
5、請勿用私人物品占據閱覽座位。
6、愛惜圖書館各種資源及設施。損壞書刊及有關設施等館內公共財物的按《長樂區圖書館遺失賠償規定》的有關條款賠償。
7、團體參觀請提前與四樓辦公室預約。
8、請自覺遵守長樂區圖書館各項規定,配合工作人員管理。遇有緊急事件發生,請依照工作人員的引導疏散。
辦證須知
一、辦理新證
(一)個人借閱證
1、凡自願接受我館各項讀者管理制度的中國公民和外籍人士均可持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護照等)向我館申請辦理借閱證。
2、辦證讀者,應正確填寫本表,並繳交押金50、100或200元,每50元押金外借一本圖書,以此類推,所借書籍的價格不得超過押金的90%,借閱證辦理後不得在原證上更改押金金額。
3、 長樂區圖書館網站:讀者可憑藉閱證卡號及密碼登入網站辦理續藉手續,瀏覽館藏信息和數字資源。為了確保讀者利益,請在辦理借 閱證時輸入您的個人密碼,並妥善保管,如有遺忘,請帶個人有效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到圖書館三樓采編部辦理密碼重置手續。
4、50、 100元押金的借閱證正常借期為14天,200元押金的借閱證正常借期為21天,在借閱期內讀者可憑藉閱證卡號及密碼登入我館網站辦理續藉手續一次。還書 期限讀者可到我館網站或我館一樓觸摸屏上進行查詢,如有過期,請自覺按照每本圖書每天0.1元繳納滯納金。
5、借閱證丟失,應及時掛失,掛失後憑辦證時所用個人有效證件及複印件退還押金,並繳交10元工本費,掛失前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持證者個人負責。
6、退證應由本人憑藉閱證及辦證時所用個人有效證件及複印件退還押金,並將借閱證退還我館。退證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地點在三樓采編部。新辦理的借閱證,在一個月內不辦理退證手續。
(二)流通點借閱證
1、凡需到圖書館借閱書刊的單位,可向圖書館申請辦理流通點借閱證,申請者可到四樓辦公室辦理。
2、申請辦理流通點借閱證,須持蓋有本單位公章的證明,並填寫《長樂區圖書館流通點登記表》。
3、流通點借閱證僅限於借閱流通調配庫的書刊。
二、退 證
1、新辦理的借閱證,在一個月內不辦理退證手續。
2、讀者退證須持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到三樓采編室辦理退證手續。
3、代辦退證的,還須攜帶代辦人有效證件原件和委託退證人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原件辦理退證手續。
4、流通點用戶退證須持單位委託書、流通點借閱證、及經辦人身份證到三樓采編室辦理退證手續。
5、退證前須還清書刊及借閱超期罰款金、圖書污損或丟失賠償金等。
三、掛失、補證
1. 借閱證需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應立即持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到三樓采編室辦理掛失手續,掛失前產生的書刊被冒借或押金被冒領等後果由持證人負責。
2. 辦理掛失手續後,憑有效證件到三樓采編室辦理補證手續,並交納工本費10元,掛失的借閱證所借的書刊未還清者,不予補發新證。
3. 借閱證因保管不當,無法使用者,可以憑舊證換發新證。
四、辦證、退證時間
辦證:周一至周日上班時間均可辦理。
退證: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均可辦理。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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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圖書館對孩子的重要作用 ,搜狐,2018-03-18
- ↑ 期刊基本常識,你了解多少 ,搜狐,2018-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