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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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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簡稱私隱專員公署或私隱署;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for Personal Data, Hong Kong,縮寫:PCPD),為於1996年8月1日成立的香港法定機構,目標是為確保香港各界遵從於1996年12月20日生效的《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以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恰當應用。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總部位於香港島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12樓及13樓1301-1304室,於2006年3月25日前位於港灣道1號會展廣場辦公大樓。
歷任首長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首長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私隱專員),由行政長官委任。
- 劉嘉敏(1996年-2001年)
- 鄧爾邦(2001年11月1日-2005年1月)
- 吳斌(2005年8月1日-2010年7月31日)
- 蔣任宏(2010年8月4日-2015年8月3日)[1]
- 黃繼兒(2015年8月4日-2020年8月3日)
- 鍾麗玲(2020年9月4日- )[2]
相關
- 許志安與黃心穎出軌事件 - 香港藝人許志安與黃心穎在的士於2019年在的士車廂內親密行為的婚外情事件。
- 林永康 - 前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涉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及虛假陳述,意圖獲取利益。[3][4]
- 香港《電訊條例》第106章 第33條
- 香港《基本法》第30 及39條
-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383章 第14條
- 《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第589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