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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振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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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振瀛,男,漢族,(1933年11月23日-2016年9月5日),河北省威縣人。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本科學歷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曾任民法教研室主任、黨總支副書記。是中國法學家和法學教育家[2],新時期中國民法學主要的開拓者和奠基人之一[3]

魏振瀛1956年9月進入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學習,畢業後從事民商法學教學和研究工作,直到2000年離休。 他負責起草《民法通則》民事責任一章,為這部被譽為「中國的民事權利宣言」的民事基本法的制定做出了貢獻。2012年,中國法學會授予魏振瀛「中國資深法學家」稱號。2016年9月5日魏振瀛教授因病醫治無效逝世[4]

他與佟柔王家福、江平組被譽為「民法四老」。

目錄

基本信息

人物說明----北京大學法律系教授、博士生導師

民 族 ---- 漢族

出生地點----河北威縣

出生日期----1933年

國 籍 ---- 中國

職 業 ---- 法學教育科研工作者

逝世日期----2016年9月5日

畢業院校----北京大學

代表作品----《民法通則》起草人

人物經歷

1950年即參加工作,1960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後留校任教。

2000年11月,離休。

2016年9月5日7點45分,魏振瀛因病醫治無效,在北京大學第三醫院不幸逝世,享年83歲。

人物著作

曾主編《民法通則》、《民商法原理與實務》、《疑難合同案例研究》、《市場經濟與法律》等著作多部,合著《民法原理》曾獲國家優秀教材獎。

所獲榮譽

2016年11月,成為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候選人。

社會職務

曾任北京大學法律系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華成功者研究會高級顧問、北京大學學術委員會暨教師職稱評審委員會文科分會委員、北京大學法律系系主任、北京大學知識產權學院董事會董事、國家教育委員會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長期從事民商法學的教學與研究工作,併兼任法律顧問和律師工作。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