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為省政府組成部門[1],根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設立的。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省邊防委員會辦公室及其日常工作移交省軍區。
(三)加強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涉僑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黨和國家的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2],擬訂全省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或協助處理本地區的重大涉外事務,歸口管理僑務和港澳事務工作。
(二)組織接待來訪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審核有關單位報請省委、省政府審批的外事文件;承辦省級領導出訪和邀請外國相關人員來訪的報批事宜;在中央授權範圍內,審批縣處級及以下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負責正、副廳級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審核和報批;為上述出國人員辦理因公出國護照、簽證和應邀來訪外國人士的簽證通知函電以及其他領事業務。
(三)負責外國駐我省領事機構的管理和交涉事宜。按有關規定,管理外國駐我省的新聞機構和常駐記者以及臨時來訪的外國記者;指導我省有關部門或單位做好外國記者採訪活動的安排。指導和監督省直各部門和各級外事機構的外事業務。
(四)管理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省州(縣)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指導我省民間團體對外交往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省屬的邊界事務,處理邊境地區和口岸的涉外事宜;指導或參與邊境會談、會晤工作。
(五)協調和指導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工作;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組織對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的教育。
(六)開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經濟、科技合作和華文教育工作,協調涉僑經濟投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做好其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華僑回國安置和港澳同胞回內地定居的相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的社會救濟和扶貧工作。做好引進華僑華人資金、技術、人才工作。
(八)負責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絡、邀請和接待工作。按有關規定,負責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事宜的審核、審批和對受捐款物使用的管理工作。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群眾團體的僑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僑務對台工作。
(九)承辦全省因公赴港澳團組和人員的審批、發證和簽注工作;負責港澳記者來我省採訪的申請和管理。加強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聯繫,促進我省與港澳之間在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十)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構成圖 ,中共黑龍江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課題管理辦法(試行) ,法律圖書館,2008-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