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龍江遊客在香港遭毆致死事件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黑龍江遊客在香港被領隊導遊毆打案指2015年10月19日深圳廉價旅行團遊客苗春起拒絕在珠寶店消費,被導遊胡彥南、領隊劉洋在香港街頭上毆打,令傷者心肌急性栓塞病發暴斃。香港法庭判兩人普通襲擊罪名成立,入獄3—5月不等。
事件促成香港政府在2018年11月首次刑事化監管旅行代理商、導遊與領隊的牌照,又首設法定機構旅遊業監管局[1] 取代同業公會「香港旅遊業議會」發牌照的職能,新刑法與新監管局預計2021年9月運作。
目錄
嫌犯
香港警方公布4名涉案嫌犯:
- 導遊胡彥南 (Hu Yannan),44歲,浙江人,後取得香港身份,屢被投訴。2014年9月涉及強逼購物,令6名遊客放棄前往澳門之行程,被廣東省旅遊紀錄在案。2012年10月亦有強逼購物紀錄。1991年有交通案底。
- 領隊劉洋(Liu Yang),32歲,安徽人,長居深圳。有當地村民表示劉是案中被捕女團長鄧海燕的丈夫,兩人育有一子。
- 鄧海燕,32歲,中國大陸人,天馬旅行社團長
- 張麗霞,53歲,中國大陸人,為該團的團友,也是苗春起的同事。
涉事旅行社
「天馬國際(香港)旅遊」是接待此深圳團的旅行社,在香港註冊,實際在深圳辦公,亦在廣東省有多個收客點,由中國大陸商人李先營在幕後全資擁有。董事長是一個以普通話拼音登記的名字Lin Duanhong,籍貫福建泉州,有香港身份,被揭發偽造報備文書,為香港本地持牌導遊,導遊證號TG04282。該旅行社專門將各地交到深圳的中國大陸遊客拼團,但由於深圳辦事處沒有經營港澳團的牌照,故交由一間中國大陸持牌旅行社登記,再交到香港的天馬國際接待。而李先營還持有另一間旅行社「先盈國際旅遊有限公司」,註冊地址同為紅磡鶴園街恆豐工業中心。此前先盈國際和天馬國際在旅議會有違規記錄,其中先盈國際在2012年接待深旅國際一個來自中國大陸的旅行團,亦因購物不足,部分團友不滿被安排住賓館而睡馬路抗議。2013年3月,先盈國際亦曾因嚴重違反高達五項規定,遭旅議會規條委員會扣罰10分(根據規定,2年內扣滿30分會被暫停會籍),此外該公司還不斷被曝光推出贈送「港澳游免費券」等活動。另外李先營經營的先盈國際,也曾在泉州開設其辦事處。而先盈國際董事羅祥也是擁有香港身份證的持牌導遊,他同時也是大運旅遊有限公司、揚頤旅遊有限公司、香江國際(香港)旅行社有限公司和香江郵輪有限公司董事。
而深旅國際旅行社是負責組團的深圳旅行社,後經深圳市文體旅遊局查證,否認有委託天馬國際去接待。不過該旅行社實際上並沒有特許經營出境游的資質,但在廣告上卻打出了「國家指定出境游組團社」的許可證編號「L-GD-G100006」。實際上,真正有組團資質的旅行社是「中國國旅(深圳)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其許可證號為「L-GD-GJ00254」。
涉事珠寶店
涉事珠寶店為D2Jewelery,由蒂亞集團擁有,負責人為鍾偉棠,旗下擁有D2、蒂亞鑽等18個零售店、3個維修中心、兩個代表辦事處及3幢酒店,在廣東中山市有占地超過1500平方米珠寶加工廠,公司業務涉及中國、新加坡、瑞士和加拿大。在大眾點評、十六番等網站上,該店差評不斷,其中超過八成評論直指店鋪涉嫌強制購物。而事發的珠寶店並沒有列入香港旅遊發展局向遊客推薦可以放心購物的「優質旅遊服務計劃」。
事發前,上海浦東高東鎮的10多位廣場舞大媽反映,稱她們所在的廣場舞代表隊被人邀請去香港比賽,於10月10日離開上海,12日在這家涉事的D2珠寶店內遭強制購物,共消費23000元港幣。後報道指出此活動是由旅行社與珠寶店聯合主辦的。
事件經過
2015年10月18日,苗春起和張麗霞在中國大陸參加港澳游旅行團抵港。這個旅行團的行程為三天兩夜,團費只有300元人民幣。該旅行團一共20多人,成員來自中國大陸不同省份,18日由深圳出發到香港,在香港停留兩天,20日轉往澳門。當天,該團已到香港海洋公園等景點遊玩。翌日(10月19日)上午10時,該團一行19人到紅磡民樂街的D2珠寶店,其間兩人不願購物,走到門口聊天並抽煙。之後同團中國大陸女團長鄧海燕,她上前交涉後被人掌摑,苗春起居中調停時,卻被人推出店外打至重傷;警方其後翻查現場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苗被4名大漢由店內推出店外,有人在店外向苗拳打腳踢,後倒地昏迷。上午11時許,苗被送至伊利沙伯醫院搶救,至10月20日10時45分,苗春起不治身亡。
隨後,香港警方於10月19日分別在灣仔及紅磡,拘捕涉嫌傷人的導遊胡彥南及領隊劉洋。因苗春起於20日不治身亡,警方將案件由傷人改列誤殺,案件交九龍城警區重案組調查。另外,該案的參與者張麗霞(團友)和鄧海燕(天馬旅行社團長),亦因涉嫌在公眾地方打架被捕。九龍城警區重案組正積極調查案件。不過劉洋因身上有傷,要求送伊利沙伯醫院治療。10月20日,香港政府法醫官初步完成驗屍報告,確認死因是心臟病所致。
據媒體報道稱,打人的兩名男子都不是死者所在的旅行團成員,也就是所謂的「影子團友」;但其實正確名稱應是「團長」,通常都是由內地組團社派出,藉以避過香港方面的監管,即使出事也可否認與他們有任何關係。另外,香港警方相信仍有一至兩名操中國大陸口音的人在逃,已按照既定機制,透過廣東省公安廳追查涉案人。
事後處理
兇案的司法訴訟
導遊胡彥南和領導劉洋被香港律政司以誤殺罪起訴,2015年10月22日開審,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需等待毒理及鑑證化驗報告,兩被告還押監房。
2016年2月3日續審,由於法醫報告鑑定苗春起死於心肌栓塞,故撤消誤殺罪指控,改控領隊劉洋4項普通襲擊罪,劉洋當庭認罪並批評「律政司早知道不是誤殺」,判監3個月。同月入獄服刑。
2016年6月30日,法庭裁定胡彥南兩項普通襲擊罪名成立,判囚5個月。裁判官指案情十分嚴重,胡身為導遊,損害香港購物天堂的國際形象,為自身利益襲擊遊客,並且毫無悔意,罰款或緩刑都不能反映被告罪責。7月入獄。
女團長鄧海燕控3項普通襲擊罪及在公眾地方打架,獲准保釋,然而2月缺席庭訊潛逃中國大陸,裁判官已發拘捕令,至今未尋。
旅行社的經營手段被查
香港旅遊業議會發現天馬國際旅行社涉嫌與中國大陸無牌旅行社交易並提交虛假文件,向警署報案。警方於10月23日以涉嫌行使虛假文書罪名拘捕天馬國際(香港)旅遊董事林端虹。後不了了之。
珠寶店的銷售手段被查
11月5日,涉事的D2珠寶店負責人被香港海關以涉嫌「具威脅性行為或不當手段銷售」拘捕。後不了了之。
政治影響:促成新法
自1978年起香港一向只有稱為「香港旅遊業議會」的同業公會,乃業界自律組織,而且只能監督會員。這同業公會早設有導遊證制度,但違反操守的導遊只能開除會籍,法律上無任何後果。香港政府早於2011年7月對成立旅遊業法定機構徵求意見書,惟法律條文複雜,拖延至2015年10月事發時尚無眉目。2016年1月1日同業公會亡羊補牢發新指引,因無法律效力,引起部份業界不合作運動。2017年3月,香港政府終向香港立法會交出《旅遊業條例草案》,2018年11月獲三讀通過條文設立旅遊業監管局 新刑法與新監管局預計在2021年9月運作。 新法內容主要是香港史上首次刑事化監管旅行代理商、導遊與領隊的牌照,由新設的旅遊業監管局審批,又新設法定賠償基金。強逼購物、僱用無牌領隊導遊等,旅行社一方最高監禁2年、罰款10萬元,導遊領隊一方最高監禁1年、罰款5萬元。
香港旅遊業界反響與「叫冤」
香港輿論聲討香港旅遊業議會和中國旅遊局監督零團費旅行團失職,縱容黑店與「影子團友」監視消費,令媒體再度關注香港和深圳的畸形旅遊業分佣利益鏈;有些業內惡習更首次浮上檯面——業內10幾位中國大陸商人招攬香港導遊當法律持牌人,而幕後把持香港旅行社牌照,佔有60-80%市場,有的更經營珠寶店形成一條龍產業鏈,壓低整個行業的團費。
香港社論普遍指出香港無法置身事外,但根源是中國大陸《旅遊法》禁止的低價團及強迫購物再度死灰復燃,兩地部門互踢皮球,受害的只是香港。中國大陸《人民日報海外版》亦認同,指港澳遊的低價團仍然佔市場八成以上,影子團友陋習也確實存在;而案發時,有團友還沒付過團費或小費,惟香港旅遊業議會指三天兩夜的成本至少為1000元;中國大陸新聞門戶網站一方面認同「威逼利誘遊客購物」是中國大陸各省都存在的旅遊業內惡習,一方面把事件聯想至2015年在香港發生一連串的反不文明遊客事件。
香港旅遊業僱員總會總幹事林志挺表示:「旅行社以低價搶客,用購物回扣賺錢。低價團屢禁不絕,形成畸形產業鏈,出現不文明行為,逐漸破壞本港旅遊之都的形象。」「這些店鋪專做遊客生意,如果本地人走進去,店員不一定會招待。按香港規例,個人導遊不能接待客人,必須由持牌旅行社接待。但現實中不乏導遊向旅行社付錢,自己接待旅行團,猶如外判。」
香港(內地入境團)導遊總工會主席謝北拱表示:「有十幾位中國大陸老闆在香港成立旅行社接待中國大陸入境團,通過人情或金錢關係,招攬香港人替他們做旅行社「持牌人」,有的直接接盤瀕臨倒閉的香港旅行社......他們每人手上都有至少兩三個旅行社牌照,即使其中一個因為違規被旅議會取消會籍或吊銷牌照,也 不影響繼續接團經營。「他們控制的公司總數很少,但市場佔有率每個季度平均有六成以上,旺季時更是達到七八成。這些中國大陸老闆中,有的人自己在中國大陸 還有組團社,同時在港經營珠寶店等,形成了「一條龍」產業鏈,不斷壓低整個行業的團費標準,幾乎榨乾香港本地旅行社的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