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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政府是上海市徐匯區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上海市徐匯區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對徐匯區人民代表大會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負責;在徐匯區人民代表大會閉幕期間,對徐匯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政府分別由區長、副區長和局長、委員會主任等組成。每屆任期五年,實行區長負責制。
區情概述
徐匯區,位於上海市中心城區西南部,占地面積54.93平方公里。區內下轄12個街道1個鎮,共有304個居委會。2012年實現生產總值1007億元,增長7.8%。2012年末戶籍人口91.69萬人,2012年末常住人口111萬人。
徐家匯商業中心集中了東方商廈、太平洋百貨、港匯恒隆廣場等一批知名商廈,商品琳琅滿目,業態錯位競爭,成為上海國際大都市商貿繁榮的標誌性區域[1]。
徐匯區是上海市基礎設施較為完善的中心城區。軌道交通一、三、四、七、九、十號線四通八達,中環線貫穿本區南部,世界首座圓頂透光火車站上海南站,是上海通往南方各省市的陸上交通門戶。
徐匯區有歷史悠久的園林建築20餘座,全區綠化覆蓋率25.5%,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4.85平方米。衡山路休閒街、徐家匯公園、八萬人體育場、龍華古寺等已經成為上海市民和海內外遊客購物休閒、旅遊、參觀的重要活動中心。
主要職責
1、執行上海市徐匯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3、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4、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5、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徐匯區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6、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7、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8、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行政區域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9、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10、辦理上級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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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上海這4個副中心各有特色 這些盤不容錯過 ,搜狐,2018-01-02
- ↑ 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政府機構,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