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姊妹的角色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來自 報佳音書店 的圖片

姊妹的角色》,類別:婚姻家庭,作者:李林靜芝。

隨着科學技術日新月異地發展,傳播知識信息手段[1],除了書籍、報刊外,其他工具也逐漸產生和發展起來。但書籍的作用,是其他傳播工具或手段所不能代替的。在當代,無論是中國,還是其他國家,書籍仍然是促進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發展必不可少的重要傳播工具[2]

節選

澳洲第一位牧師貝海倫(HelenBaerd)所著的WomenInMinistryToday一書,有一段前言在我閱讀時心中油然地產生共鳴。她說:「身為女人,我曾因被拒、被視為次等,流過無數眼淚、傷過無數次心靈……自幼,我被教導,自己不如男人有價值。長大後,事實逼我承認:我不過是二等公民,我活着的目的就是照顧男人和生孩子。正如德國的一句俗話:『女人的一生就是圍繞着三件事棗小孩、教會與廚房。』……直到有一天,神親自領我到更高之處,向我顯明他的心意,我才發現,過去所受的一切痛苦都是白受的……。」

「重男輕女」遍存於我們這一代長大的環境。從小我就不服氣,為什麼要稱女人為「弱者」?為什么女人要「三從四德」?為什么女兒是「千金」,兒子就是「萬金」?為什麼提到男人時就說:「男子漢大丈夫」、提到女人時就說:「女子無才便是德」?為什麼生兒子是「弄璋」、生女兒就變成「弄瓦」?為什麼……?

不但在東方有「重男輕女」的現象,西方社會亦不例外。第四世紀,教會歷史中一位有名的教父屈梭多模(JohnChrysostom),因善於講道被譽為「金口約翰」。當他提到女性時,他說:「女人是必須的罪惡,是一國的試探,是自討的災禍,是隱藏的危險,是致死的誘惑,是魔鬼的化身。」

今日西方社會的婦女們深受不平等待遇之害,在多方努力之下,美國國會終於一九七二年三月廿二日通過EqualRightsAmendment。但這項主張男女在法律前平等的附加條例,至今仍得不到足夠州數的贊同,無法正式列入美國的憲法。

西方教會中所發生的事,更是令人吃驚。一九八三年十月號時代雜誌報導說:擁有四千萬信徒的全美教會聯會(NationalCouncilofChurches)新出版的主日念誦經文集中,把男性化的神改成中性或添加女性。例如:在主禱文中「我們在天上的父」之後添上「母」字。又如:把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神的獨生兒子(Son)」改成「獨生孩子(Child)」等。

前不久,我們收到一封美國基督徒婦女的公開信。她們在信中抗議稱神為「天父(HeavenlyFarther)」,又抗議以男性的「他(He)」作神的代名詞;為了公平起見,她們要求所有教會,在向神禱告時,不要向男性的「天父」禱告,而是向中性的「全能神者(GodAlmightyOne)」禱告。

這樣的做法,我雖不能苟同,但這些事實證明歷世歷代、古今中外,女性都在不斷地為爭取平等而奮鬥,因為她們面臨「肯定自己地位與角色」的問題。她們在這個問題下受壓、在這個問題中掙扎。

然而,當我回到全本聖經、進入神的心意時,眼睛就被開啟、心靈豁然通達。原來「重男輕女」只是人類社會的產物,決非神原來的心意。

要明白神對姊妹的心意,我們必須回到創世記中,神造女人的記載:

女人的被造是因為神看那個男人獨居「不好」,所以為他造了女人。當神把女人造好後,他才看「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一31)。在創造的過程中,由「不好」到「甚好」、由「不完全」到「完全」,神使女人扮演了關鍵性的角色。

創世記一章26、27節:「神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按着我們的樣式造人……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可見女人在被造之時,神已經賜給她和男人一樣尊貴的生命價值,使他們都具神榮耀的形像。

創世記一章28節:「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在這兒男人和女人一同承受神的祝福,他們又一同領受神所給「生養、治理、管理」的神聖使命,而這項使命是需要他們通力合作、共同執行的。

創世記二章22、23節:「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奧古斯丁曾說:「神早就設計男女地位平等,在他的心意中,他沒有叫女人高於男人,否則他可以用亞當的頭骨造夏娃;神也沒有叫男人壓制女人,否則他可以用亞當的腳骨造夏娃。」肋骨是最貼心之處,是最親密的表徵。緊接着上文,24節又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在神的眼光中,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合而為一的,既然是一體,就無所謂地位高低之分了。

創世記二章18節:「耶和華神……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也有版本譯成:「為他造一個幫手配他。」可見在神造人之時,他就給予男女「互助」與「互補」的角色。男人和女人在神的心意中,地位相同、角色不同,他們是彼此相屬,彼此相需。

女人的被造和接下來夫妻的連合,是神創造之工的壓軸戲,也是神精心而完美的設計。可惜,由於人的反叛與罪惡,故意破壞神美好的畫面,按照自己的意思孤行,造成歷世歷代許多不必要的苦惱與掙扎。

因此,一個基督徒女性,在認清自己在神心意中的地位和角色後,就可以不必像世俗一般地高舉「女權至上」,因為神早已把尊貴的價值、崇高的地位、神聖的使命,以及和男人配搭的角色賜給我們了。我們不但不必自怨、自貶,反而要為神所給的這個「身為女人」的角色「肅然起敬」!更為這個角色所蘊含的使命「惕勵奮勉」!

討論題目

1.雖然在神的心目中,「男女平等、角色不同」,但聖經也提到「男女有別」,試討論男女在生理、心理上有些什麼差別?

2.你同意女權運動嗎?女權運動是否與聖經的教訓相違背?

3.保羅在以弗所書五章22節與歌羅西書三章18節都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請問平等與順服是否有衝突?

4.一般而言,妻子若不能順服丈夫,其癥結何在?

5.如果丈夫尚未信主,妻子是否應當順服他,以他為「頭」?

6.如果弟兄不有接較重的事奉崗位(如:團契主席),是否可以讓姊妹來承擔?

目錄

一、在神的心目中 二、在神的國度中 三、在家庭中 四、在職業崗位上

五、在單身時 六、在宣道工場上 七、師母的事奉 八、才德的婦人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