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公安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鄭州市公安局是鄭州市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公安局受市政府、河南省公安廳的雙重領導。各區設公安分局,鎮、鄉、街道設派出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分別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1]。
部門職能
1.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2.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3.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4.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5.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7.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8.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9.管理戶口、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等有關事務;
10.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11.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12.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13.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內設處室
警令部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況;負責統計、機要、保密、信息文電、會務、檔案等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警務合作規劃;負責協調全市公安機關與市外、境外警察機構的業務交流合作;處置110報警任務;負責協調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處置突發性、暴力性事件;負責全市公安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工作;研究擬定公安科技強警規劃;負責公安科技情報的收集、研究工作。
政治部
擬訂全市公安隊伍建設政策,指導公安隊伍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工作;負責全市人民警察訓練和訓練基地建設;組織、指導全市公安宣傳和文化建設工作;負責局直機關黨的建設、工青婦和老幹部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公安消防、警衛現役部門機構編制和幹部管理工作。
監督部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負責公安法制建設工作;負責勞動教養審批和行政案件複議工作;負責信訪工作;負責財務審計監督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警務保障部
擬訂全市公安被裝配備標準、公安機關裝備和經費標準;負責編制和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經費的預決算;監督、管理中央和省、市劃撥公安專項經費的使用;承擔警用武器裝備、器材物資的配備、倉儲和調運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重大任務的警務保障工作;承擔機關警務保障經費的管理使用、國有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安全保衛等事務管理工作。
視頻
鄭州市公安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鄭州簡介 ,華語網
- ↑ 《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條例》是怎樣的 ,律圖,2020-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