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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馬來西亞觀光局 |
馬來西亞聯邦公路系統(馬來語譯:Sistem Jalan Persekutuan Malaysia)是馬來西亞主要的國家公路網。馬來西亞所有的聯邦公路是由馬來西亞工程部管轄。根據《1969年部長級職務法》,在《1959年聯邦公路法》公告的所有聯邦公路,均由公共工程部負責計劃、建設和維修。聯邦公路大部分是由馬來西亞公共工程局(簡稱JKR)建造和維修,公共工程局乃是工程部的執行機構之一。除了沙巴及砂拉越,公共工程局是由州政府直接管轄。
歷史
馬來西亞半島的聯邦公路大部分在西元1957年之前的英國殖民時期建造,當時英國政府修建聯邦公路是以運輸為目的。
在沙巴,聯邦公路大部分是由北婆羅洲特許公司管理下的英屬北婆羅洲占領期間興建。與大部分僅用數字來命名的馬來西亞聯邦公路不同,沙巴聯邦公路以字母"A"加上數字來命名。
在詹姆斯·布魯克(James Brooke)統治砂拉越時,沒有興建公路。當砂拉越於西元1963年9月16日加入馬來西亞聯邦後,馬來西亞聯邦政府立刻修建連通砂拉越與沙巴的泛婆羅州高速公路。
聯邦公路標準
簡介
馬來西亞聯邦公路總長為49,935公里。
聯邦公路只標記數字,例如聯邦1號公路,而馬來西亞州級公路則以州代號開頭,加上數字;例如,J32是柔佛州公路。但聯邦公路編碼也可以加上FT開頭,通常是公共工程局(JKR)和警方使用。 例如,聯邦1號公路也可以寫成聯邦公路FT1。 聯邦和州級公路都有藍色路標,文字顏色為白色。
馬來西亞為右側駕駛,駕駛車輛靠道路左側行駛。聯邦公路大部分是雙車道,但也有些地方增加額外的車道。在城鎮地區,會有四車道公路以增加道路容量。在丘陵山區,會為慢速車輛(如公交車,卡車等)設置爬坡車道。
部分聯邦公路還設置有摩托車道。摩托車道被設置在各向車道的最左側並且僅以黑白條紋與主幹道隔開,以使摩托車駕駛員能夠超車以及駛出公路。
在馬來西亞,一些高速公路是由聯邦政府投資的(如聯邦大道[1]和塞奈公路)。
幾乎所有聯邦公路都是由瑪𤧛脂鋪成的,有些道路是用混凝土,例如:士姑來-笨珍(Skudai-Pontian)高速公路馬來西亞工藝大學立交橋至Taman Sri Pulai連接路段;聯邦5號公路實兆遠至哥打實達(Kota Setia)路段)。
有些道路是用柏油,例如:聯邦大道巴生至吉隆坡路段;梳邦再也至雪蘭莪牌樓靠近八打靈再也路段。
砂拉越擁有馬來西亞最廣闊的公路網,其聯邦公路通往除沐膠州以外的馬來西亞所有主要地區。聯邦政府與州政府仍然在爭奪民都魯-美里公路的沿海路段的維修權,因為聯邦政府出資修建部分道路,而當地州政府提供徵收土地的補償金。與州道不同,所有聯邦道路都聯繫在一起組成了道路網。
比較特別的是,砂拉越的州道與鄰國文萊的高速公路連接,分別在美里(與文萊的馬來奕),林夢(與文萊的瓜拉魯拉Kuala Lurah以及普尼Puni)以及老越(與文萊的拉布Labu);同時也與鄰國印度尼西亞的公路連接,位於打必祿縣(與印度尼西亞的西加里曼丹省)。
馬來西亞聯邦公路採用的郊區公路標準,範圍從R1/R1a(鄉村次要公路以及聯邦土地發展局的無行駛限制與最低限速的協議)到R5(有行駛限制的聯邦公路或高速公路以及限速90km/h)。R6標準專為高速公路設計(速度最高至110km/h)並且有行駛限制。
公路設計
公路設計主要以城市和郊區為定,城市的時速一般比郊區的時速為低。
聯邦公路維修
在西元2000年之前,馬來西亞聯邦公路是由公共工程部負責維修,但從西元2000年開始,所有聯邦公路交由主要承包商和維修公司負責維修。
交通安全
時速限制
默認時速限制和全國時速限制為90km/h;然而,從西元2006年開齋節開始,在節日期間實施80km/h的低速限制,以預防和減少在節日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在城鎮地區,時速限制降至60km/h。
節日期間
在節日期間(如春節,排燈節,聖誕節與開齋節等),道路修建、維修與養護的工作會被停止。此外,在節日期間,重型貨運交通工具(如混凝土攪拌車等)會被禁止駛入道路與高速公路。每年馬來西亞警察會開展Ops Selamat行動以確保節日期間道路安全。
自動執法系統
自動執法系統(簡稱AES)是馬來西亞監控所有聯邦公路,高速和快速公路的道路安全執法系統。該系統於西元2012年9月22日開始生效。
自然災害
公共工程部隨時監測馬來西亞的所有聯邦公路,以減少山崩和洪水等自然災害對交通安全構成的威脅。
參考文獻
- ↑ 上演高速公路「大逃亡」 調皮鴕鳥風靡大馬,The News Lens關鍵評論,2016/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