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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1898年11月24日-1969年11月12日),譜名紹選,表字渭璜,湖南省宁乡县人,祖籍江西吉水,中国政治家、军事家、革命家、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刘少奇 刘绍选(谱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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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
任期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
任期 1959年4月27日-1968年10月31日 | |
副主席 | 董必武、宋庆龄(共同担任) |
党主席 | 毛泽东 |
前任 | 毛泽東 |
继任 |
董必武、宋庆龄(副主席代理) 李先念(正任,1983年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 |
任期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任期 1954年9月27日-1959年4月18日 | |
副职 | 宋庆龄等13人 |
继任 | 朱德 |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 |
任期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 | |
任期 1956年9月-1966年8月 与周恩来、朱德、陈云、林彪同时在任 | |
党主席 | 毛泽东 |
继任 | 林彪(唯一副主席) |
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 | |
任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1949–1954) | |
任期 1949年10月1日-1954年9月27日 与朱德、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同时在任 | |
主席 | 毛泽东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22x20px 大清湖南省宁乡县 | 1898年11月24日
逝世 |
1969年11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开封市 | (70歲)
国籍 | 中国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
配偶 | 王光美 |
母校 | 莫斯科东方大学 |
职业 | 革命家、政治家、政治理论家 |
宗教信仰 | 社会主义、共产主义 |
军事背景 | |
参战 |
長征 中国抗日战争 第二次國共內戰 |
系列条目 |
马克思列宁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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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 |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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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早年曾领导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五卅运动等工人运动、学生运动。第一次国共内战时期,在上海、东北、浙江等地从事秘密工作,后前往中央苏区,领导职工运动,并参与长征。1936年,奉命前往天津组建中共中央北方局,扩大中国共产党在华北地区的影响力。中日战争时期,刘少奇任中共中央中原局书记,部署新四军开辟华中根据地。皖南事变后,他任新四军政治委员,参与重组新四军。1943年,刘少奇返回延安后,担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副主席,进入中共核心决策层。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刘少奇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副主席兼总政治部主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一书记等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刘少奇主持土地改革运动,并曾组织“七千人大会”、领导中央经济改革,先后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一度被认为是毛泽东的接班人。后来他反對毛泽东倡导的“三面红旗”,被毛认为会威胁到自己的领导地位,在“文化大革命”初期,成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并冠以“叛徒、内奸、工贼”进行批判。1968年,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决定将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69年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后,刘少奇在放逐、拘禁中病死。1980年,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为刘少奇全面平反并恢复其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一切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