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以来天津市的反腐败工作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自十八大以来天津市的反腐败工作。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和中纪委书记王岐山进行反腐败工作,一批违纪违法官员相继被查办,其中天津的官员落马者亦不在少数,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天津的官场生态并造成了官场地震。
本条目所列案件,均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纪律审查”、天津市纪委官方网站以及天津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大要案”所列案件为准,且不计副处级以下官员之案件,并不完全囊括所有天津市腐败案件。
背景
天津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政企合谋的腐败案例也所在多有,如永基非法集资案、天津地铁腐败案等。天津还一度流传民谣“两顺一昌,糊弄中央”。(“两顺”是指前宋平顺和其下属时任天津市公安局长武长顺,“昌”是指时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张立昌。)
2006年,时任天津市检察长李宝金因腐败问题一审被判死缓;2007年,时任天津市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宋平顺畏罪自杀,成为中国大陆自文革结束以来第一位自杀的省部级官员。
重大历程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2015年8月天津滨海新区发生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后,时任安监总局局长、曾长期任天津副市长的杨栋梁当即落马。2015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等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官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十多名名天津官员和国企高官被调查,其中包括数名厅局级干部。
2016年2月,国务院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称,天津港8·12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此后天津有5名省部级官员受到处罚,包括两名副市长和一名市委常委。
中共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兼市长黄兴国落马
2016年6月29日至8月29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天津开展巡视“回头看”,8月22日,主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天津市副市长尹海林[1] 落马;9月10日,作为一把手的中共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兼市长黄兴国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