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字牌
簡介
清朝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俄國沙皇尼古拉一世任命穆拉維約夫為東西伯利亞總督,強行在中國的內河黑龍江流域擴張。咸豐四年四月,俄軍入侵黑龍江,至翌年底基本完成對黑龍江下游的非法占領。咸豐七年,俄國又侵占黑龍江上、中游北岸的中國領土。咸豐八年四月初八日(1858年5月20日),英法聯軍攻占中國大沽。穆拉維約夫得知後於咸豐八年四月十一日(1858年5月23日)兵臨中國璦琿城下,要求同黑龍江將軍奕山談判中俄邊界。咸豐八年四月十六日(1858年5月28日),奕山、穆拉維約夫簽訂《璦琿條約》。該條約變更了中俄東段法定邊界,使中國內河黑龍江變成了中俄界河,中國喪失黑龍江以北60多萬平方公里的固有領土,並將烏蘇里江以東40萬平方公里的中國固有領土變成中俄「共管」地區,此外俄國還獲得在黑龍江、烏蘇里江的航行權。
咸豐十年九月二十六日,俄使伊格納切夫利用英法聯軍攻占天津、北京的機會,以所謂「調停有功」的名義,誘迫清廷簽訂了《中俄北京條約》。該條約使此前俄方與黑龍江將軍奕山簽訂的《璦琿條約》獲得清政府確認,將《璦琿條約》內中俄「共管」的中國烏蘇里江以東40萬平方公里固有領土變成俄國領土。
根據《中俄北京條約》第三條的規定,咸豐十一年四月九日(1861年),清朝欽差大臣成琦和俄國全權代表卡札凱維奇在興凱湖舉行會議,會勘中俄東界。咸豐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雙方簽訂《中俄勘分東界約記》,作為《中俄北京條約》的補充條款。同時兩國還簽署並交換了《烏蘇里江至海交界記文》(又稱《中俄東段交界道路記文》),規定了該段已勘中俄邊界設界牌的數目及位置。
《中俄北京條約》第一條規定:中俄東段邊界之東南段「自白棱河口順山嶺至瑚布圖河口,再由瑚布圖河口順琿春河及海中間之嶺至圖們江口,其東皆屬俄羅斯;其西皆屬中國。兩國交界與圖們江之會處及該江口相距不過二十里,且遵天津和約第九條議會繪畫地圖,內以紅色分為交界之地,上寫俄羅斯國阿、巴、瓦、噶、達、耶、熱、皆、伊、亦、喀、拉、瑪、那、倭、帕、啦、薩、土、烏等字頭,以便易詳閱。」在成琦與卡札凱維奇(又譯「卡扎克維赤」)簽訂的《自烏蘇里江至海的邊界地圖》上,也標明耶、亦、喀、拉、瑪、那、倭、帕、啦、薩、土、烏12個俄文字頭的界牌。其中,烏字牌定在圖們江入海處的江口東岸、日本海邊,圖們江下游東(北)岸至日本海沿岸的罕奇海岸仍歸中國,中國通過罕奇海岸將俄國和朝鮮兩國隔開。
但是,咸豐十二年(1862年)俄國交換給中國的《烏蘇里江至海交界記文》中僅規定設八座界牌,少了「烏」字等7座界牌。烏字牌的遺漏,使中國喪失了罕奇海岸的主權。此遺漏是因為清朝勘界使臣成琦鴉片犯癮,到吉林城補充鴉片,將立碑事宜託付俄方勘界代表包辦,俄方勘界代表趁機單方面繪製交界圖,並在該圖上將罕奇海岸劃在「紅線」以外,從而使俄國與朝鮮半島隔圖們江相連,獲得侵略朝鮮的立足點,並封鎖中國通過圖們江出日本海的通道。
1885年6月8日,清朝光緒帝下諭,派會辦北洋事宜大臣吳大澂會同琿春副都統依克唐阿重勘興凱湖至圖們江口段的中俄東部邊界。他們的主要任務是在圖們江補立土字牌,並收回黑頂子地方。1886年5月25日(光緒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吳大澂與依克唐阿同俄國勘界大臣、東海濱省巡撫兼理軍務將軍巴拉諾夫,在俄國境內的岩杵河會談,此即「岩杵河勘界會議」。中俄雙方前後會談8次,經歷近四個半月結束。會議期間,雙方簽訂《中俄琿春東界約》。1886年10月16日,吳大澂從海參崴乘船返回天津,1886年10月29日進北京復命張宗海、張臨北,吳大澂與《中俄琿春東界約》。
在此次岩杵河勘界會議中,中方未能設立烏字牌並收回罕奇海岸。鑑於此,吳大澂決定再議土字牌的埋設位置。《中俄北京條約》規定:「兩國交界與圖們江之會處及該江口相距不過二十里。」但是咸豐十一年(1861年)中俄興凱湖會議後,清朝代表成琦將添立界牌工作委託給俄方,俄方將土字牌埋設在距圖們江四十五里處,使中國喪失大片領土。在岩杵河勘界會議上,吳大澂認為「應照《條約》記文,由海口量准中國里二十里,即在江邊補立『土』字界牌,方可與《條約》相符」。巴拉諾夫則據俄方單方面繪製的地圖,堅持「海口二十里,海水灌入地,當謂之海河,除去海河二十里,才算圖們江口,彼國所謂二十里,如此核計」。吳大澂根據常識以及《中俄北京條約》文本反駁巴拉諾夫的上述說法,稱:「海口即江口有何分別?若論海水所灌,潮來時海水進口不止二十里,潮退時江水出口亦不止二十里。所謂江口者,總在海灘盡處,仍須照約由海口量准二十里方為妥洽。」巴拉諾夫乃發電報給俄方總督,請總督上奏俄廷,俟回電後繼續商議。光緒十二年四月二十六日(1886年5月29日),巴拉諾夫接到總督復電,認為土字牌「從前既未立妥,自可酌量更改」。吳大澂乃建議向沙草峰前方挪動十八里,將土字牌立在山峰南麓沿圖們江一側的高坡下方,以免被圖們江水沖毀,此處距離海口二十四、五華里。巴拉諾夫表態贊成。
1886年6月4日,巴拉諾夫率領隨員到中國琿春。1886年6月7日,中俄兩國在琿春開始第三次會議。會議首先逐條商議吳大澂擬成的「勘界記文稿六條」,隨後議定補立「土」字牌、增立「啦(Р)」字牌、「薩(С)」字牌、「瑪(М)」字牌及中國「收還黑頂子地方」。中俄琿春東界約中定明:在阿濟密往來之道增立「薩(С)」字界牌。
薩字牌是長方形花崗岩石碑,高1.44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