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府文廟
歷史
蘭州府文廟始建於元順帝至正五年(1345年),由知州姚諒創建為州學。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年)改縣學,洪武八年(1375年),知縣黃鎮重修。明英宗正統十三年(1448年),又改為州學,指揮使李進重修。明世宗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和神宗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分別由兵備副使彭燦和兵備副使靳州俊兩次重修。清聖祖康熙六年(1667年),巡撫劉斗再次補修。
清高宗乾隆五年(1740年),甘肅省行政中心由臨洮遷至蘭州,文廟始稱蘭州府文廟。
抗戰期間的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東南沿海淪陷區難民流落蘭州,蘭州市政府為安置流亡難民,欲占用文廟內數十間空房。為保護文廟,當時開展文化、慈善及社會公益事業的「蘭州八社」(即蘭州興文社、隴右實業、待興社、隴右樂善書局、皋蘭同仁局、五泉圖書館、全隴希社、蘭州修學社蘭州尊孔社)中的全隴希社聯絡其他七社理事,決議創辦「蘭州私立志果中學」,「志果」二字為紀念甘肅學者、翰林劉爾炘(字果齋)。學校聘請時任甘肅臨時參議會秘書長、尊孔社理事長的留美冶金博士趙元貞擔任校長。
1950年,「興文中學」併入蘭州志果中學,學校更名「蘭州建國中學」。1953年4月,學校改為公立,並改名「蘭州市第二中學」,沿用至今。文革時期,文廟建築遭到嚴重破壞。文廟除大成殿保存完整外,其餘建築均改建為市第二中學的教學、辦公及教職工宿舍樓群。
建築
蘭州府文廟的範圍,東至曹家巷,西至綢鋪街(今酒泉路北段),南至原蘭州內城南牆根的文廟巷(在今世紀春天商場北側),北至學院街(今武都路東端)。大成殿是文廟核心建築,坐落在文廟北側,建於明代。大成殿周圍有尊經閣、崇聖祠、敬一亭、明倫堂、典詩齋、立禮齋、鄉賢祠、名宦祠、節孝祠、獻台、樂台、學宮等附屬建築。大成殿前還有戟門、欞星門、泮池等。泮池上有功名橋,且建有一木製牌坊,上書「青霄直上」四字。
大成殿坐北朝南,為木結構七楹雙檐殿廡式建築。殿正中供奉至聖先師孔子坐像,其他儒家聖賢配享。殿前楹柱上,有蘭州翰林劉爾炘所撰楹聯:「譬如天地之無不持者,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
大成殿前左右,立有康熙御製的平定逆漠碑、平定青海碑、平定準噶爾碑和平定回部碑四通石碑。
寺廟
東亞傳統宗教供奉神靈、神話或傳說人物、歷代聖賢、歷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築物,均可統稱為廟宇[1]。
一般包括道觀、佛寺、祠等廟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的祠堂家廟,但一些聖賢的家廟亦受宗族以外的信眾參拜,故這些家廟同時事實上有著祭祀以及讓信眾祈求庇佑用的性質。道教宮觀可稱宮廟,佛教寺院可稱寺廟,尊天法祖祭祀通稱祖廟或宗廟,皇家太廟與明堂則合稱為廟堂。
由於東亞傳統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響、習合的情況,如佛道雙修、三教合流、神佛習合等,加上與民間信仰、巫覡宗教合流,因此廟宇的名稱、性質多變,甚至同一間廟宇同時具備多種性質。
建築
除了一些單體式且不設前院的廟宇外,一般都有一個獨立的門為入口,如神道坊(廟宇牌坊)、山門、鳥居等,也代表進入廟宇或結界範圍。入門之後為神道,可通往參拜之處。
廟宇主體建築稱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後來也指供奉仙真聖賢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寶殿,有些則稱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規模較大的寺廟常有多個不同的殿或堂。
類型與名稱
「觀」,原指宮殿的高大門闕,後因歷代帝王常請方士或道士夜觀星象、制定曆法於「觀」,後來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觀,也作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築物名稱,如玄妙觀與白雲觀。一些規模較大的道觀會以「宮」命名,兩者又合稱「宮觀」。
民間信仰中的寺廟命名多元,傳統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為帝、后、妃或王爺級的寺廟才會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宮」命名。例如媽祖曾先後在元代、清代獲皇帝冊封為天妃、天后,於是部分媽祖廟命名為天妃宮、天后宮;關羽被尊為協天大帝,於是一些關帝廟也命名為協天宮;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廟宇也會稱為「宮」,如香港、澳門一些由民間釋教信徒開設的觀音廟名為水月宮。今日多數神廟都稱「宮」。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為高階神明的廟宇,供奉三清的廟宇名稱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廟宇名稱包含北極殿、真武殿等。
寺廟原指「寺院」「寺」原係朝廷辦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為官廨別稱。佛教傳入中國初期,曾將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寺中居住,因幾個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寺中某某院也逐漸成為僧人居所代稱。故後世稱為寺或院,佛教僧侶修行、禮佛與居住的道場,如中國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陽「白馬寺」與香港「三大古剎」之一「青山禪院」,並隨著漢傳佛教傳播影響日本、朝鮮、越南、琉球;伊斯蘭教之禮拜堂稱之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來是指結草為屋,後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專指僅有女性出家眾(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場所如新北市石碇區蓮池庵。也有一些民間釋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廟宇命名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廟宇也有命名為「庵」如福州白龍庵。
「巖」本來指位於山窟或依山崖處據險而築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師的廟宇也常命名為清水巖。
「洞」係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後來在中國大陸、香港、台灣、越南等地,因為民間釋教與民間信仰合流,而成為廟的代名詞之一。
儒教的寺廟包括祭祀孔子的孔廟,以及祭祀聖賢、烈士、祖先的「祠」,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賢的祠又被民眾視為祈福消災的神明,遂與民間信仰結合變成民間寺廟,例如祭祀諸葛亮的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廟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處,部份廟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歲的代天府、奉祀池府千歲的海埔池王府、奉祀張李莫府三千歲的五條港安西府、奉祀張天師的天師府或廣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審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廳,作為廟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灣齋教、扶乩之場所亦常稱為「堂」,例如壹善堂、勸化堂。佛教道場也會使用「講堂」作為弘法場所名稱如慧日講堂與菩提講堂。一貫道場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聖堂」等。
「壇」是舉行祭祀的高臺,在古代東亞常與政府祭祀相關,如天壇、地壇、先農壇、厲壇等,其中天壇、天公壇也成為常見祭祀玉皇上帝的廟宇名稱,如新竹天公壇、臺灣首廟天壇。另外,一般私人設立的神壇也常稱「某某壇」。
「廟」可作為祭祀各神祇場所的泛稱,或直接成為祭祀場所名稱,如武廟、文昌廟、文武廟、媽祖廟、王爺廟、城隍廟、義民廟、祭祀后羿的三嵕(zōng)廟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廟稱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對於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稱為神宮,小型的神社則稱為「祠」,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傳統信仰中的寺廟,除了與中國相同的類型外,村社裡還有一種稱為「亭 (越南)|Đình」的寺廟,供奉村社保護神。
參考文獻
- ↑ 道教宮廟組織或管理章程範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10-28).